加拿大首宗種族屠殺判決出爐

資料來源:本會綜合外電報導

這名叫穆尼雅內扎(Desire Munyaneza)的男子被控在1994年盧旺達大屠殺期間設立路障,以及指揮殺戮數百名圖西族少數民族和溫和的胡圖族人。他被控犯下反人道罪、戰爭罪以及種族屠殺罪。根據聯合國統計,從1994年4月至7月間的3個月,當年的種族屠殺慘劇,總共造成80萬圖西人以及溫和的胡圖人喪生。此外,受害民眾高達2百萬,整個國家陷入宛如煉獄。

在2年多的審理過程中,法官聽取了加拿大、法國、盧旺達以及坦桑尼亞等地共66名證人的證詞。因極度恐懼,大多數證人的證詞是在保密的情況下提供的。另外,一些重要人權專家,以及前加拿大駐盧旺達維和部隊長官Romeo Dallaire,以及美國歷史學家Alison Des Forges (去年在飛機失事中去世)也對該屠殺進行了出庭作證。

據法官表示,在整個調查過程中,不同地區互不相識的受害人不僅對穆尼雅內扎的血腥屠殺行為描述相似,對其衣著裝束的描述也驚人一致。在長達560頁的血淚控訴中,很多證人表示,穆尼雅內扎這個擁有兩個孩子的胡圖上層人士,平時在受屠殺民眾前總是身著軍服,佩帶武器。盜賣軍火,燒殺劫掠是穆尼雅內扎所犯罪下的最常見罪行。另外,他總是開著一輛卡車到處劫掠無辜民眾,無論是婦女,兒童或老人,在他的卡車裡,沒有人能夠生還。他還常常協同殺人團夥對圖西婦女進行集體血腥殲殺,手段之殘忍,令人髮指。年幼的孩子也常常被他裝入口袋活活打死。

儘管盧旺達大屠殺已結束近15年,但很多人仍生活在恐懼之中,大多數人害怕談論這場血腥屠殺,所有願意秘密作證的倖存者都冒了很大的危險。一位大屠殺倖存者在證詞中寫到,「即使我沉默,空氣,大土地和風也不會對於發生在盧旺達的暴行停止悲鳴。」

儘管穆尼雅內扎也為自己找了眾多證人,但法官認為,他的證人根本沒有任何可信性。這些所謂的證人,不僅大多數沒親眼見證過大屠殺,很多人還矢口否認強姦,謀殺,以及大屠殺事件的真實存在。

穆尼雅內扎在1997抵達多倫多,曾以難民的身份申請避難,被加國拒絕。在眾多受害人的揭發下,警方進行了多年調查,並於2005年正式拘捕他。再經過2年多的審慎調查和取證後,魁省最高法院法官Andre Denis最後以大屠殺,強姦等7項罪名正式認定 Desire Munyaneza反人類罪行和戰爭罪行成立。3個月後,Munyaneza將被法院以至少25年或終身監禁的刑罰正式定罪。預料他將會繼續上訴。

本次審判是加拿大政府第一次利用2000年制定的「國際管轄權」聯邦法案所進行的審判。根據該法案,任何人,不管其是否為加拿大公民,也不管其具體在那個國家犯的罪,只要其觸犯了反人類罪行,都會被加拿大法院進行審判和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