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山族殺人事件」──高一生、湯守仁、林瑞昌事件的初步政治史重建

吳叡人|紀念二二八事件 60週年學術研討會 2007/02/26

前言:山地悲劇之謎

序幕:紅色風暴的蓄勢—從香港會議到山地工作委員會(1948.6—1949.9)

第二幕:平地大逮捕中的阿里山流亡支部 (1949.10—1950.3)

第三幕:白色巨靈的逆襲─山地清查、監控山地、招降、逮捕與自首(1950.3—1950.10)

第四幕:引蛇出洞─煙幕下的山地諜報戰 (1950.11—1952.3-4)

第五幕:死亡之舞─近身監控與誘捕

結語:歷史學家作為偵探

 

前言:山地悲劇之謎

一九五二年九月到十一月,包括阿里山鄒族與桃園新竹地區泰雅族在內的多位臺灣原住民領導者與青年知識份子先後遭到臺灣省保安司令部的逮捕。一九五四年二月二十五日,這些被逮捕的菁英之中有六位以「叛亂及貪污」罪名被保安司令部軍事法庭判處死刑。他們分別是:阿里山鄒族的汪守仁、高一生(吳鳳鄉鄉長)、汪清山(嘉義縣警察局巡官)、方義仲(達邦村村長),以及角板山泰雅族的林瑞昌(臺灣省議員)及高澤照(桃園縣警察局巡官)。同年四月十七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被驗明正身之後,六位原住民社會的領導人被發交台北憲兵隊綁赴馬場町刑場執行槍決。

 

為什麼會發生這場悲劇?作者在另一篇論文之中,曾經試圖對這場悲劇的發生,提出一個結構性層次的歷史社會學解釋。作者的論證是,在臺灣政治史「連續殖民」的結構中,由舊日本國家理蕃政策所創造的原住民菁英層必然成為國民黨在臺灣確立新國家權威過程中必需整頓、乃至清除的對象。這個「國家建構」的政治工程,又因來自中國共產黨的外部挑戰而變得更尖銳、更殘酷、而且血腥:在「連續殖民」與「國家分裂」交錯的複雜歷史結構下,原住民菁英的政治認同成為交戰政權競逐的對象,因而在「忠誠」的議題上,他們也必需承受新國家對他們的雙重質疑。在這個二元對立的險惡結構中,在思想與行動上展露了過多自主性的原住民菁英如高一生、林瑞昌等人,於是成為必須被懲罰的對象。透過對高、林兩人自治主義思想的分析重建,作者也為這場具有結構必然性的悲劇,提供了部分文本證據。

 

然 而 結 構 層 次 的 解 釋 與 思 想 的 詮 釋 不 能 取 代 事 件   (event)   與 行 動(action)。作為一個重要的歷史事件,這場驚人悲劇的起源與過程,仍然被包裹在層層的迷霧之中,令人難以辨識。當然,由於少數令人尊敬的研究者—特別是陳素貞女士—對事件真相長年的執著追索與記錄,使我們今天終於能夠一窺悲劇那令人心碎的輪廓,能夠傾聽悲劇之中那美麗悲傷的歌詠,然而我們其實尚未真正「重建」這場悲劇,我們所知道的故事之中仍有太多空白、闕漏,與矛盾,我們心頭仍然有著無數難解的困惑。之所以如此,不僅是因為我們無由詢問那些大多早已謝世的悲劇主人翁與見證者們,也是因為製造這齣悲劇的國家菁英長期惡意地隱藏真相的結果。歷史哲學家Collingwood說:

單純如其然的過去是完全無法認識的;我們能夠認識的,只有作為被保存到現在的殘餘的過去。

是以關於這個悲劇,我們今天似乎只能在斷簡殘篇的史料與層層複寫的記憶中繼續窺探、猜測;我們似乎只能永遠地霧裡看花。

 

儘管如此,如霧裡看花般的高一生和樂信‧瓦旦的悲劇,如今正逐漸成為一則當代的英雄史詩,以一種庶民的確信  (popular belief)  的方式,被複製、傳誦與傳唱,洗滌人們的靈魂,並且給予他們以勇氣、希望與愛。這或許可以被理解為一種詩的正義  ( poetic justice),然而正如同結構解釋無法取代事件與行動的重建一般,詩的正義也無法取代歷史的正義。高一生的遺言:「私の無實な事が後で分ります」提醒我們,後來者不能只是自私地向受難者需索英雄的悲劇和美麗的詩歌—後來者必需採取行動,盡一切可能地尋找真相 。誠如Collingwood 所言,我們無法如其然地認識「過去」,然而我們是否已經重建了「作為被保存到現在的殘餘的過去」了呢?是否我們已經盡力去尋找那所有仍然被保存著的殘餘呢?

 

這篇文字,就是一次試圖重建「作為被保存到現在的殘餘的過去」的努力。幸運地,九零年代以來的民主化浪潮迫使國家釋放了為數眾多涉及二二八事件與五零年代白色恐怖案件的檔案資料,如政府內部之簽呈、報告、軍法審判之判決書,以及安全單位所蒐集的「敵情」資料等。這些目前保存在國家檔案管理局的龐大檔案資料中,確實保存著許多我們先前所不知道的,關於過去的殘餘。然而我們不能忘記,它們真的只是殘餘而已。首先,目前開放的檔案資料主要是判決及判決之後的政府文書,這些資料只涉及了案件的後半段,即審判、定罪與執行的過程;關於前半段的資料—也就是偵察、逮捕、審訊與起訴過程—非常有限。換言之,這些看似龐大豐富的檔案,其實只能告訴我們一半,甚至更少的故事而已。其次,即使單就判決書而言,它們所記錄的「事實」與「真相」,也極其片段而不完整,相關案件之記載有時甚或相互矛盾。此外,這些斷片的「事實」之中也存在著錯誤,甚至惡意的羅織。整體而言,它們必需被解讀、詮釋、比對、查證、確認、重新組合,並且透過敘事的重建,才會呈現出若干─而且依然殘缺不全的─「過去」的樣貌。

 

本文將以檔案管理局所藏這批檔案資料為本,輔以其他相關資料、口述與先行研究成果,試圖初步重建高一生、湯守仁、林瑞昌等人在戰後與新國家接觸時所遭遇之悲劇事件的過程。必需說明的是,這是一個有限而局部的重建。第一,如前所述,檔案資料的不完整構成了研究者進行比較全面性重建的巨大障礙。第二,本文將焦點放置於重建為何他們會以「叛亂」獲罪的政治過程。關於新美農場「貪污」的指控部分,由於涉及複雜的社會經濟史分析,作者計畫另外為文討論。第三,本文試圖辨識出四零年代後期到五零年代初期這段時間內三組行動者—國、共兩個源自中國的國家(state),以及以阿里山鄒族和角板山泰雅族為主體之臺灣原住民菁英群—之行動軌跡與其相互之交會。這是事件史(eventful history)的重建策略。

 

第四,由於作者所仰賴之檔案資料所透露的基本上是「國家」的觀點,因此本文將比較側重國民黨與共產黨臺灣省工作委員會這兩組國家行動者 (state actor)之行動的重建。當然,檔案資料中關於省工作委員會的記載所反映的,是特定國家—國民黨—的觀點,因此必需審慎解讀。在中共華東局檔案解密之前,我們對省工委會的理解,無可避免必需仰賴國民黨國家所蒐集的「敵情資料」,而這也構成我們重建過去的一個巨大限制。第五,同樣的,資料中關於原住民的記載雖然提供了不少一般口述訪問尚未挖掘出來的「事實」,然而這些「事實」仍然是國民黨詮釋、建構過的事實,因此我們同樣也必需審慎對待。最後,作為一篇「事件史」的重建,本文雖然不能迴避對行動者在公領域行動之意向性  (intentionality)  做某種社會學式的同情理解  (verstehen),但作者無意也無力處理涉及他們內在精神歷程、所屬族群之文化意義,以及個人私密領域─也就是「生命史」─之問題。關於這部分的問題,我們必需期待長期浸淫於原住民族歷史文化氛圍,並與各當事人家族友人熟識之諸研究者的努力。

 

整體而言,在出土史料的協助與限制下,本文希望為作者先前的結構層次論證—兩個敵對國家對原住民忠誠之爭奪—提供一個行動層次的描述:本文試圖重建的,主要是來自左、右兩方的國家暴力如何逼近、擠壓、席捲、毀滅這群原住民菁英的過程。

 

序幕:紅色風暴的蓄勢—從香港會議到山地工作委員會(1948.6—1949.9)

港會議

根據調查局所編之《台灣光復後之「台共」活動》記載,中國共產黨臺灣省工作委員會正式成立於一九四六年五月,隸屬黨中央華東局,以臺籍的蔡孝乾任省工委兼書記,廣東人洪幼樵任省工委兼宣傳部長,臺籍張志忠任省工委兼武裝部長。雖然中共黨中央從一開始就確立了「展開高山族及外省同胞之工作」為臺灣省工作委員會之主要任務之一,然而省工委會在臺初期發展甚為遲緩,基本上以聯絡、吸收日治時期老臺共份子為主,並無能力執行高山族工作。從一九四六年五月到四七年二二八事件時,省工委會只建有「台北市工委會」、「台中縣工委會」,以及台南市、嘉義市、高雄市三個支部,吸收黨員只有七十餘人。二二八事件之後,省工委會以不滿時局的青年學生層為基礎,迅速擴張,直到一九四八年春,黨員人數已經成長到二百八十五人。儘管如此,這個擴張仍然侷限在平地,對高山族的工作依然尚未展開。

 

一九四八年五月到六月,中共黨中央指定華東局召集臺灣省工委會主要幹部在香港舉行「台灣工作幹部會議」,也就是一般所稱之「香港會議」。香港會議對二二八事件後瀰漫著不滿情緒的臺灣社會的革命情勢,做了樂觀的估計,並因此訂定了與前一階段迥然不同的積極進取,乃至被國府安全分析人員評價為「盲動」的臺灣工作方針。也正是在這樣的積極發展路線指導下,香港會議的決議文將「建立高山族關係」列為「目前具體工作」的第一項「加強群眾工作」的第五點。從這一刻開始,中國共產黨正式將它的戰略目光,投向臺灣島上迤邐綿延的群峰之上。

讓我們再將場景拉回臺灣島內。

六月香港會議結束,蔡孝乾一回到臺灣就立即著手推動決議文所列出的各項工作。關於高山族工作,他選擇農民組合時代的舊識,後由張志忠介紹入黨的老臺共份子,當時擔任新竹地區工作委員會書記的簡吉負責。這項選擇,除了表達對簡吉政治上之倚重與信任外,可能也有地緣之考量,因為他們選擇接觸的第一位原住民菁英,就是當時從角板山來到臺北就任省政府諮議的泰雅族領袖林瑞昌,而當時仍隸屬新竹縣的角板山,正是簡吉的責任區。此外,簡吉在先前曾介紹因二二八事件在逃的前蘆竹鄉長林元枝入黨,而林元枝極可能是戰後初期曾任尖石鄉長的林瑞昌之舊識。換言之,簡吉可能透過林元枝之人際網絡與林瑞昌建立起聯繫。另一個選擇簡吉的可能原因是,他身邊有一位精研臺灣高山族問題的知識青年陳顯富。陳為嘉義市人,嘉義市女中校長陳慶元次子,於一九四八年八月在北一女中任教之時入黨,受簡吉領導。蔡孝乾選擇簡吉的原因之一,應該就是要借重其部屬陳顯富對原住民的知識。而事實上,陳顯富入黨之後,確實成為省工作委員會規劃高山族工作方針的靈魂人物。

 

總之,省工委會在一九四八年七、八月之時,就由簡吉、陳顯富開始推動對高山族工作了。由於省工作委員會的山地工作委員會要到一九四九年九月才成立,因此省工委會最初的高山族工作,應該是由新竹地區工作委員會負責的。他們最初接觸的對象,就是林瑞昌。

 

自角板山的高山族異議份子們

為什麼選擇林瑞昌?當然,早在日治後期,林瑞昌就已成為具有全島性威望的原住民政治領袖。不過,他會受到台灣省工委會注目,應該與他在一九四七年六月八日領導族人向省政府提出要求復歸三峽大豹社祖居地之陳情運動有關。這個陳情運動由林瑞昌、林忠義領銜,此外有一百名角板鄉泰雅族人共同連署。在二二八事件後清鄉行動的恐怖肅殺氛圍中,要從事如此大規模的「還我土地」運動,需要極大的勇氣,也必然會受到社會之注目。長期觀察研究台灣原住民的陳顯富當然也注意到了這個運動。根據他的觀察,這個陳情運動並未得到省政府之正面回應,也因此導致角板鄉泰雅族人群情激憤,並且幾乎在一九四八年一月時釀成暴動。似乎也因為不滿省府的態度,在同一年春天,角板山原住民還拒絕接受省府慰問團的救濟物資。換言之,雖然林瑞昌在二二八事件中曾極力制止族人參與平地人與中國政府之衝突,然而一旦涉及族人之根本權益時,他卻又毫無畏懼地挺身而出,與國府正面周旋。他鮮明的民族主體立場,事實上已經使他成為少數民族的異議份子,同時受到國民黨和省工作委員會的注目。簡吉、陳顯富會選擇首先「策反」林瑞昌,自是順理成章之舉,而省府在土地衝突事件後聘他為諮議,明顯的是一種對異議份子的懷柔與收編策略。

 

一九四八年七月,原角板山衛生所所長林瑞昌,因受聘為省政府諮議而來到台北,暫住於羅斯福路一段的山地會館之中。大約同一時間,林瑞昌的長子茂成、次子茂秀,以及姪兒林昭明也赴台北就讀於建國中學,三人同住於萬華。就在這個夏天,簡吉和陳顯富開始造訪林瑞昌。同一時期曾經出現在林寓所的,似乎還有林立、卓中民兩人。我們不清楚林立此時的角色,不過簡吉和陳顯富曾經與林瑞昌討論過時政,當時林瑞昌幼子,就讀建中初中部的林茂秀也曾在場旁聽,卓中民則開始試圖「教育」林昭明。總之,我們可以推斷,簡吉等人在拜訪林瑞昌於當時台北寓所(萬華或山地會館)時,順便認識了正在台北

望的原住民政治領袖。不過,他會受到台灣省工委會注目,應該與他在一九四七年六月八日領導族人向省政府提出要求復歸三峽大豹社祖居地之陳情運動有關。這個陳情運動由林瑞昌、林忠義領銜,此外有一百名角板鄉泰雅族人共同連署。在二二八事件後清鄉行動的恐怖肅殺氛圍中,要從事如此大規模的「還我土地」運動,需要極大的勇氣,也必然會受到社會之注目。長期觀察研究台灣原住民的陳顯富當然也注意到了這個運動。根據他的觀察,這個陳情運動並未得到省政府之正面回應,也因此導致角板鄉泰雅族人群情激憤,並且幾乎在一九四八年一月時釀成暴動。似乎也因為不滿省府的態度,在同一年春天,角板山原住民還拒絕接受省府慰問團的救濟物資。換言之,雖然林瑞昌在二二八事件中曾極力制止族人參與平地人與中國政府之衝突,然而一旦涉及族人之根本權益時,他卻又毫無畏懼地挺身而出,與國府正面周旋。他鮮明的民族主體立場,事實上已經使他成為少數民族的異議份子,同時受到國民黨和省工作委員會的注目。簡吉、陳顯富會選擇首先「策反」林瑞昌,自是順理成章之舉,而省府在土地衝突事件後聘他為諮議,明顯的是一種對異議份子的懷柔與收編策略。

 

一九四八年七月,原角板山衛生所所長林瑞昌,因受聘為省政府諮議而來到台北,暫住於羅斯福路一段的山地會館之中。大約同一時間,林瑞昌的長子茂成、次子茂秀,以及姪兒林昭明也赴台北就讀於建國中學,三人同住於萬華。就在這個夏天,簡吉和陳顯富開始造訪林瑞昌。同一時期曾經出現在林寓所的,似乎還有林立、卓中民兩人。我們不清楚林立此時的角色,不過簡吉和陳顯富曾經與林瑞昌討論過時政,當時林瑞昌幼子,就讀建中初中部的林茂秀也曾在場旁聽,卓中民則開始試圖「教育」林昭明。總之,我們可以推斷,簡吉等人在拜訪林瑞昌於當時台北寓所(萬華或山地會館)時,順便認識了正在台北就學的林家子侄輩林茂成、林茂秀、林昭明等,因此順帶展開了高山族青年學生的工作。換言之,遊說、吸收高山族領導人和高山族知識青年的工作是同步進行的。

 

另一方面,同為角板山出身的台北師範學校學生李訓德,在一九四八年年底偶然結識了台北市人巫金聲。 巫此時剛剛由表弟陳炳基之介紹,參加了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不過似乎已經與卓中民有聯絡。李訓德隨即將巫金聲轉介給同校學生高建勝  (日姓丸山,為烏來忠治村泰雅族頭目之子),而高似乎在巫的介紹下,很快就參加了民主自治同盟。由此看來,卓中民是同時發展高建勝與林昭明:一方面透過巫金聲接觸高,另一方面親自聯繫林。不過,我們必須注意的是,在卓中民試圖接觸林昭明等人之時,台北市其實已經自主形成一個以建中和台北師範簡易科為中心的原住民學生網絡,而這個網絡就是林昭明主動聯繫促成的。在這群學生當中,就讀建中的林昭明與就讀北師的童年舊友高建勝和五峰鄉鄉長之子趙巨德(賽夏族)建立了特別親密的情誼,三人並且經常交換對山地未來的看法。換言之,卓中民試圖接觸的,並不是一群年幼無知的傀儡,而是對時局已經懷有一定自主思考與觀點,而且具有濃厚原住民族意識的知識青年。

 

一九四八年冬,正當卓中民開始發展原住民青年學生之際,省工委會委員兼副書記陳澤民來台傳達指示,為因應國民黨政府將撤退台灣之計畫,要求省工委「在反政府的廣泛基礎上,建立兩面派的政權及地方武裝」以配合解放軍來台,並指示五項具體作法。於是,從一九四九年一月起,台灣省工委會根據陳澤民指示先後發出〈怎樣做支部工作〉、〈職工運動提要〉、〈學生運動〉、〈鄉鎮工作〉、〈關於高山族工作〉、〈怎樣做敵軍工作〉等秘密文件。根據吳國楨一九五零年呈蔣介石報告,省工委會在發展高山族方面,除〈關於高山族工作〉之外,另有〈蓬萊族政策方案〉,二者均係蔡孝乾參考陳顯富研究結果寫成。

 

〈關於高山族工作〉與〈蓬萊族政策方案〉這兩份文件為台灣省工委會對台灣高山族工作之最高指導方針,其成稿、發佈於四九年間,詳細時間不得而知,但應該在九、月山地工作委會成立之前。這兩篇文件之主要觀點均出於陳顯富,因此我們可以推斷所謂「蓬萊民族」或「蓬萊族」一詞應該就是出於陳顯富之手。必須注意的是,在這份文件出現之前,我們並未發現任何原住民自稱「蓬萊族」之證據。事實上,包括台東卑南族領袖南志信和角板山泰雅族領袖林瑞昌在內,戰後初期台灣各族原住民菁英對「正名」的共通意見,並非「蓬萊族」,而是「台灣族」。

 

時序進入一九四九年春,四、五月之際,高建勝介紹趙巨德與巫金聲結識,到了五月,卓中民決定「統一聯絡教育」林昭明、高建勝、趙巨德等。從此時起,卓與這幾位原住民青年頻繁會晤,可能也已經表白身分,並「許諾台灣解放後將給予蓬萊民族實現自治」。五月上旬,林昭明、高建勝、趙巨德等三人在台北市組成「台灣蓬萊民族自救鬥爭青年同盟」,標榜民族之「自覺」「自治」「自衛」。林昭明等人之判決書指稱自救同盟「預備於匪幫攻台時為內應」,安全局的內部資料則直接認定「自救同盟」是「直屬」省工委會的外圍組織。

 

林昭明在自撰回憶中證實,當時「他們」確實有人試圖教育這群在台北讀書的高山族青年,而他本人也曾閱讀被交付之資料、書籍,並且與之進行討論,甚至曾經因此對中共之民族政策產生良好印象。同時,他也承認組織「台灣蓬萊民族自救鬥爭青年同盟」,但是他堅決否認自救同盟是共黨的外圍組織,而他自己「從來也不是共產黨員」:

我們希望以知識為後盾,以文筆為工具,向政府提供建設性的山地政策方針,以理性、和平手段進行溝通…自救同盟從頭到尾一直停留在學生運動階段上。我們的目標只是對少數民族的命運,要用自己的力量解救族群,從來也沒有接受來自任何外人或團體的資助,所有活動的路線和方向都是由我和高建勝、趙巨德主導,因為我們很重視這份『獨立性』。

 

本文作者認為,林昭明的說法是可信的。由「蓬萊民族自救鬥爭青年同盟」之名稱,以及「自覺、自治、自衛」口號觀之,林昭明等人確實是受了卓中民等人的影響,或者至少接受其建議,才會採用省工委會(陳顯富)所創造之「蓬萊民族」一詞,以及「三自」的主張。不過,林昭明等人對於創造原住民文字的強烈執著,是他們獨立於省工委會的最重要證據,因為這個主張所蘊含的文化民族主義傾向已經超越了省工委會對少數民族「民族自決」戰略的容忍範圍。在〈關於高山族工作〉的第四項「我們對高山族的政策」中,有如下記載:

(1)  我們對高山族的政策,基本上根據「民族自決」的原則,幫助高山族發揚高度的民族自覺性,促進他們自己起來管理自己,挽救自己民族的危機。由於長期在異民族的統治下,加以語言的隔閡和統治者的有計畫的封鎖與劃分,一般的說來,高山族的民族自覺性是很不雊的,他們還沒有意識到如果不起來挽救自己民族的危機,高山族本身有被消滅的可能。高山族人口的逐漸減少,便是說明這個危機的 X 勢,因此在政治上面促進高山族的民族自決,強調各族之間的大團結,發展自治自衛運動,完成民族解放,這便是我們對高族的基本方針。

(2)  我們一方面強調高山族的自覺與自治,同時必須指出,高山族的解放如果沒有和台灣人民的解放鬥爭配合起來,採取共同路線,是不可能達到最後勝利的。在目前高山族求生存,挽救民族危機的鬥爭,應該和台灣人民反對國民黨統治,反對美帝國主義侵略的「民主自治」的鬥爭密切結合起來。

 

這段文字,清楚地道破了省工委會(與中共)對「民族自決」統戰策略的兩面性與侷限性:必須運用「民族自決」來動員原住民反對國民黨統治之政治意識,但這個有限的民族主義動員的目的,不是原住民族的民族獨立,而是要促使其與台灣平地人建立反國民黨的共同戰線,以便與中共裡應外合;因此,它必須被控制在一定範圍內,絕不能發展成原住民分離主義。大體上,這是國共內戰時期中共對境內少數民族自決的基本態度。這是一種「縮水了」的列寧主義:和列寧一樣,它將民族主義當成工具,不過它撤回了列寧對分離權的承認。也正因如此,蔡孝乾(與陳顯富)才會在同一份文件中,對於「美帝」當時透過教會系統煽動高山族獨立並發展羅馬字之事,有著嚴厲批判。由此立場觀之,林昭明對發明高山族文字的熱情無疑顯示了一種危險的分離主義傾向,不應予以鼓勵。事實上,我們可以合理推測,林昭明把自己從族群差別的親身體驗中獲得的保存民族語言之信念,和從省工委會得到的左翼民族自決理論相互印證,從而更加強他的文化民族主義信念,而這個發展恐怕是卓中民等所始料未及的。因此,即使省工委會方面確實曾片面地將「自救同盟」認知為自身的外圍組織,僅此一點已足以證明林昭明等原住民青年的自主性。

 

「蓬萊民族自救青年同盟」的組成,確如林昭明所說,是一次自主的學生運動。不過,這個行動受到省工委會某種程度的刺激與影響,應該也是事實。如果林昭明判決書記載日期無誤,「自救同盟」之成立早於「蓬萊族解放委員會」之議的提出,這意味著對省工委會對高山族青年學生工作的進度,似乎還較對林瑞昌之工作為快。那麼,省府諮議林瑞昌這段時間的動向如何呢?就目前資料看來,林瑞昌在就任諮議後似乎開始積極籌備「山地建設協會」。所謂「山地建設協會」的構想,可能就是源於他在一九三九年所組織之「圖高砂族並理蕃關係職員之生活向上」為宗旨的「高砂協會」。林瑞昌在「日野三郎」時代,曾經利用這個半官半民的組織作為聯繫、串連高砂各族領袖的平台,也因此與阿里山鄒族矢多一生(高一生)建立了相當深厚的情誼。在歸還大豹社土地請願失敗後,林瑞昌接受省府諮議的職位,顯然不是接受「招安」,而是試圖複製日治後期體制內原住民運動的路線,重建串連各族的機制。或許是請願的失敗,讓他重新體認到唯有整合原住民族各族力量,共同行動,才能在有效爭取新國家體制內原住民的自主地位。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林瑞昌所籌備的山地建設協會終於成立,不過理事長是由官派的台灣省山地行政處處長(隔年二月即兼警務處處長)王成章擔任,林瑞昌和高一生都只被選為常任理事。其他理、監事大多由各山地鄉鄉長或山地民意代表出任,部分則是警務官僚背景出身者。很明顯的,國民黨政府對這個可能形成山地菁英串連平台的團體充滿戒心,因此從一開始就對之施以直接監控。從一開始,林瑞昌的國民黨體制內的原運之路就是崎嶇艱辛的。不過,由於林瑞昌早就累積了在台灣總督府威權體制下迂迴地為原住民尋找空間的經驗,因此國民黨政府的監視應該不致於構成他想另尋出路的理由。換言之,在林瑞昌才剛剛選擇要走上國民黨體制內路線的這個時點,我們看不出他有什麼必需立即與體制外勢力─中共─結盟的理由。而簡吉等人對他所進行之遊説遲遲沒有進展,也因此是可以理解的。

 

里山哲人的經濟路線

當省工委會開始接觸、遊說林瑞昌與其身邊的高山族青年學生時,林瑞昌在日治時期原住民運動的同志兼摯友,阿里山鄒族高一生的動向又如何呢?如今已眾所周知的是,高一生曾派湯守仁率領阿里山鄒族部隊下山參與水上機場之役,當時部隊長湯守仁曾在紅毛埤軍事彈藥庫取得一批軍火,並將之運回阿里山。另外,國府軍隊抵台進行全島性鎮壓之際,高一生本人也曾試圖結合各族原住民領袖,向當局提出高山自治要求。不過,高顯然在審時度勢之後,很快就停止了自治運動的嘗試。

 

一九四七年二二八事件平息之後,高一生似乎立即將他的關注焦點由政治轉回到他最關心的阿里山鄒族經濟發展的議題之上。首先,他要求台南縣政府將新美、茶山等日治時期台南州州營牧場,劃歸吳鳳鄉治,作為移墾之地。一九四八年,以高一生之弟,嘉義縣議員杜孝生為場長名義,向省府申請在新美設立集體農場,在四九年間獲准設立,並從山地指導員劉劍秋之建議,向省府申請貸款,作為農場開墾經費。此外,在規劃新美集體農場的同時,他也四處尋找新的經濟作物品種,鼓勵族人繼續向定耕農業轉型。一九四八年九月二十六日,高一生與時任台南縣參議員的湯守仁等聯名透過嘉義市參議會向省參議會提出建議書,批判嘉義山林管理所官商勾結,濫伐阿里山林場,並要求准許阿里山當地山地同胞進行開採。這次請願,似乎就是為推動阿里山定耕農業籌措經費而發動的。此外,根據浦忠成的記錄,高在這段時間還爭取到阿里山閣旅社的設立、成立農產運銷處、種植杉林作為吳鳳鄉公共造產,並且在四九年三月間促成達邦和特富野社之供電。一九四九年十月十四日,省屬土地銀行開始對新美農場貸款,高開始鼓勵族人至當地移民開墾。

 

很清楚的,二二八事件之中揭竿而起的異議份子,如今已轉趨沉潛,全心致力於建構民族經濟自主的基礎工程之上。在林昭明案的判決書之中,我們看到與高一生、湯守仁相識的竹崎醫師林立曾於一九四八年出現在林瑞昌台北寓所的記載,但是我們至今尚未發現任何省工作委員會在一九四九年夏天以前與高一生或湯守仁直接接觸的證據,也沒有看到林瑞昌或林立與高一生談論簡吉來訪之事的記錄。作者的推斷是,正如同林瑞昌回歸日治時期的體制內路線一般,高一生也回到他日治時期「自立更生」的經濟自立運動的路線上;在這段時間,他將全副精神放在經濟事務,完全無暇他顧。

 

影般的「月華園會議」

一九四八、四九之交,國民黨在內戰中敗勢逐漸明朗,開始準備退守台灣。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一日,蔣介石總統引退。四月二十一日,毛澤東、朱德發動總攻擊,渡過長江,二十三日進入南京。五月二十日,台灣全省實施戒嚴,六日之後,蔣介石抵達高雄壽山。本年十二月七日,中華民國政府正式遷至台北。國民黨政府在中國本土逐步崩潰,而中共卻節節勝利的歷史過程,使海島台灣被壟罩在一個高度不確定的氛圍之中,「台灣往何處去」的問題,再度成為全體住民的共同懸念。

 

一九四九年夏天,湯守仁與高一生經由吳鳳鄉教員林良壽介紹,認識了陳顯富。在陳顯富的邀約下,湯守仁與林瑞昌、高澤照先後兩次在台北市川端町月華園店內與簡吉會晤。關於這兩次會議的內容,湯守仁等案之判決書有如下記載:

……討論社會情形,以及匪黨對山地行政活動等問題,經陳匪指示應應組織共匪高砂族自治委員會,由林瑞昌擔任主席,負責政治,湯守仁負責軍事,向山胞宣傳匪黨主義,掌握山地青年,切實合作,展開山地匪黨工作,選派民族自決代表,並保護烏來及日月潭水源電力以策應匪軍事攻台,惟於會後,尚未實行。

 

經過近一年的試探性接觸後,簡吉終於正式向林瑞昌提出吸收、組織之議,而且,這次的吸收行動也一舉將觸角伸向南部的阿里山鄒族。選擇阿里山鄒族為第二個目標,應該是因為,高、湯二人在二二八事件時的抵抗行動早已確立了他們異議者形象之故,而選擇一九四九年夏天這個時點出手,應該是相信局勢的樂觀發展有助於他說服持續觀望之中的原住民所致。由於所有與會者都已辭世,我們無由判斷前述判決書內容的真偽,不過我們可以確定的是,林瑞昌在接獲陳顯富邀約之後,曾經主動向保密局報告此事,而且是在該局組長黃朝君指示應前往赴會,打探簡吉等人之動向之後,才參加會議的。這個「自保」動作清楚說明,林瑞昌根本未曾放棄體制內路線,而當局對月華園會議從一開始就已知情。由此我們可以推論,組織「高砂族自治會」與其他相關行動計畫並非雙方之合意,而是簡吉單方面的提議。對此提議,湯守仁態度如何我們不得而知,不過林瑞昌顯然並未應允加入此項計畫,而正因身為前輩之林瑞昌未曾應允,即使湯的態度較為積極,也不便違逆前輩,最終才會導致日後該計畫「未曾實施」之結果。如果這個推論成立,那麼據說後來被改稱為「蓬萊民族解放委員會」的所謂「高砂族自治委員會」,可能就只是省工委會單方面構想出來的紙上組織,自始至終,它極可能都只是一個「計畫」或提案,在現實當中從來不曾真正存在過。事實上,陳顯富在被捕之後寫的〈當前共匪對高山族陰謀計劃〉中,已經證實了這點。在敘述了「省蓬萊族解放委員會」的架構後,他接著寫道:

這陰謀組織計畫是完全由上面下來的,簡吉說,這不只一二年的功夫可做到,我想高山族雖對當面之情形有部分不十分滿足,而可從感情面之空隙來受騙或利用,但是絕對不可能來容納匪黨之這樣有系統的組織。因為他們也感到匪的道德制度和他們的傳統是完全相反的了。而匪想全面的騙他們也不能的事了。所聽得到之範圍內,這匪組織是未有結果的。

 

也就是說,安全局眼中兩個直屬於省工委會的「外圍組織」─「蓬萊民族解放委員會」和「蓬萊民族自救鬥爭青年同盟」,其實前者是未實施的紙上計劃,而後者則是被省工委會(和安全局)片面認知為外圍的自主學運團體。判決書還指出林瑞昌在會後並未向保密局回報會議內容,並且會後與高澤照「分別與陳顯富簡吉林立及不識名之匪徒多人會晤聯絡」。 如果林瑞昌是在保密局之請,且負有為保密局蒐集情報的任務而與會,則判決書對他「事後未回報會議內容」致使當局要等到兩年半後才發覺的指控,顯然是難以置信的。因為,我們無法想像保密局在知情並積極要求林瑞昌協助偵搜的情況下,即使林瑞昌未主動回報,不會主動要求林瑞昌回報。這個指控,顯然也是羅織的罪名。

 

不過,會議之後,林瑞昌仍私下與簡吉等有過聯繫之事,本文作者認為是可能的。誠如前述,四九年初以來中國本土局勢的發展,使台灣處境陷入高度不確定的狀態。在此情況下,林瑞昌雖未積極回應簡吉組織「高砂族自治委員會」或「蓬萊族解放委員會」之請求,但可能也不願就此與中共決裂。他有可能希望經由這種私下的聯繫,更清晰地掌握政局發展的走向。換言之,這是另一層的自保,然而林瑞昌進行雙重自保背後的動機,不是機會主義,而是不願自己的民族再度成為平地人衝突之犧牲品的這個堅定的基本信念。這是弱小者在夾縫中求生存的困境:他被迫做出了選擇(國民黨),然而局勢又迫使他必須另外預留生路。他日後之被殺,恐怕正是種因於這個片刻的游移與猶豫。

 

最後,我們必須談談湯守仁。由於缺乏任何證據,我們無從得知湯在會議中對簡吉提案的反應如何。從他返回阿里山以後的行動推查,他在會議中有可能表現出比林瑞昌更積極,或者更友善的態度。不過,我們不能因此就過度推論他已經「參加匪黨」。截至目前為止,我們尚未看到湯守仁入黨或者加入任何外圍組織的記載。一個合理的推測是,簡吉、陳顯富等人在月華園會議之中對國共內戰情勢做了分析,並且也建議高山族應在變局中及早進行「自衛」準備,而這樣的談話,對於原日本軍官出身,並且有過二二八事件中武裝抵抗經驗的湯守仁,應該是具有說服力的。後來,湯在樂野組織鄒族人進行軍事訓練,很可能就是為將來臨的變局所作的武裝自衛的準備。

 

地工作委員會的成立

一九四九年的九、十月之間,中國共產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山地工作委員會在經過一年的預備工作後,終於正式成立,成為省工委會轄下三個全島性工作委員會之一。根據保密局資料,山地工作委員會成立時的組織人事與分工如下:

簡吉任書記並負責北部工作

魏如羅任委員,負責中部工作

陳顯富任委員,負責南部工作

 

儘管已經成立正式組織,並有明確的專責區域分工,然而從這時起,山地工作委員會的工作焦點卻似乎集中在南部的阿里山地區。北部方面,儘管卓中民持續與林昭明的學運維持聯繫,林昭明在十月間到台中師範發展新成員時,也曾隨同前往,並且也曾試圖吸收林昭明入黨,但卻遭到林之拒絕。至於對林瑞昌工作部分,在月華園會議之後似乎也無進展。四九年十二月,當林瑞昌遞補華清吉擔任省參議會議員之後,他更是將全部心力投注在問政工作之上。從五零年到五二年十一月被捕這三年之中,也就是他省參議會以及改制後的臨時省議會和省議會議員任期間,針對山地行政共提出四十六案。這個事實,說明林瑞昌是如何認真地在經營民意代表這個體制內路線。此外,我們在所有出土資料之中,也並未看到月華園會議之後林瑞昌與簡吉等人有任何進一步合作的記錄。負責中部山地工作的魏如羅,似乎直到一九五零─五一年之交被捕為止,只進行了初步的研究與平地幹部培訓工作而已。

 

第二幕:平地大逮捕中的阿里山流亡支部 (1949.10—1950.3)

阿里山上的陌生人

一九四八、四九年之交中國大陸的風雨飄搖之勢,誘發了中共對台灣島內工作的急進路線。從香港會議之後,省工委會在台灣各地與各階層的組織迅速擴張,活動也日益頻繁公開,而這當然會引起國民黨的注意與戒心。一九四九年四月,台北發生以師範學院學生為主體的「四、六」學運,八月,保密局破獲成功中學支部、基隆市工委會和省工委會機關報《光明報》,逮捕台大學生王明德和基隆市工委書記鍾浩東等人,並由此得知省工委會組織之存在。九月,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成立,以彭孟緝任司令,立即展開全島性之偵查緝捕行動。十月即偵破高雄地區工委會,並在高雄逮捕省工委會副書記陳澤民。

 

這一連串平地的大逮捕,導致了一次各地省工作委員會組織幹部之逃亡潮,而就如同二二八事件後不少抵抗份子曾逃入山中一般,許多省工委會幹部也選擇向山區逃亡,而阿里山則成為他們最重要的選擇。就目前檔案資料顯示,從一九四九年十月到一九五零年二月,先後有超過十名以上的各地省工委會幹部或外圍份子進入阿里山區。這群「流亡幹部」構成了陳顯富團隊以外,同時在阿里山區活動的另一批台共份子。換言之,從一九四九年十月到五零年十月高一生、湯守仁向保安司令部自首這一年間,同時有兩股省工委會勢力在阿里山區活動:陳顯富領導的山地工作委員會系統,以及因平地大逮捕而被迫由各地逃入山區的「流亡幹部」群。前者是省工委會山地工作的正規系統,後者則是就地組成的機動團隊。

 

這兩股勢力在組織上雖然有別,不過也有部分成員重疊,在工作上顯然也是相互支援。讓我們依時間序列來觀察他們在山上的活動。

依目前證據判斷,最早入進入阿里山區活動的省工委會幹部是山地工作委員會委員陳顯富。他在四九年夏天月華園會議之前,就可能已經由林良壽引介進入阿里山區與高一生、湯守仁結識。九、十月之際,山委會正式成立後,阿里山正式成為陳顯富的責任區。他在十一月介紹竹崎的林立入黨,這意味著他應該已經在當地活動一段時間了。

 

十月逃亡潮開始之後,最先進入阿里山的可能是黃雨生。黃雨生在一九四七年八月經陳炳基介紹入黨,由葉城松領導,擔任台大法學院支部幹事,負責宣傳工作。奇妙的是,根據判決書,他同時也曾參加託管派林錦文的台灣民主獨立黨(!)。判決書並未明載他何時入山,不過我們判斷他可能是在法學院支部同志林榮勳、詹昭光於四九年十月間在高雄被捕之後,逃離台北進入山區的。

 

另一位可能與黃雨生大約同時入山,或者稍晚入山的流亡幹部是張明顯。張明顯是高雄人,業醫,曾經參加新四軍,四六年經張志忠介紹入黨,四七年二月後直屬蔡孝乾指揮。同年夏天,受命組高雄市工作委員會並任書記。四八年初,蔡又改派張明顯到台北開設華盛行以籌措財源。四九年十月下旬高雄地區工作委員會被破獲後,張明顯遂化名黃明,逃至阿里山中藏匿。

 

此外,台北市工委會書記郭琇琮為逃避拘捕,也在四九年十月間,離開台北,轉赴宜蘭、羅東一帶活動,建立蘭陽地區工作委員會。郭在隔年四月轉移到嘉義市活動,在這個逃亡過程中,他似乎建立了一條宜蘭─嘉義─阿里山的人員與武器輸送的通路。 69

 

十月底,也就是在黃雨生和張明顯逃入阿里山前後,台灣省參議會山地訪問團前往吳鳳鄉進行訪問。十一月四日,蔣介石總統赴阿里山。在如此密集的政治高層訪問期間,我們可以判斷阿里山地區必然戒備森嚴,因此已經進入山區的省工委會份子的活動,應該處於暫時休止的狀態。

 

主要的活動,似乎是在蔣介石離開阿里山之後才展開的。十一月份,又有黃石巖、黃弘毅父子進入阿里山。黃弘毅在四七年十月就讀於成功中學時由陳炳基介紹入黨,受黃雨生領導,也是「愛國青年會」成員。一九四九年八月間,因為同屬法學院支部之王明德被捕,先逃往嘉義,再隨乃父黃石巖轉移到宜蘭山中,直到十一月才經由山地工作委員會委員陳顯富轉請湯守仁協助,經由嘉義民生商店之管道,進入山中。這是目前官方資料中,湯守仁協助在逃流亡幹部入山的首例,而從黃氏父子開始,在陳顯富、湯守仁主導下的「外地─嘉義市民生商店(經理方義仲)─阿里山」的逃亡路線似乎也確立下來了。而黃氏父子進入山區之後,便協助湯守仁開設樂野村食品工廠,由湯氏主持,黃氏父子則在工廠內工作。

 

另外,竹崎醫師林立也在十一月間,由簡吉、陳顯富介紹正式入黨。判決書指出他「受簡吉、蔡孝乾領導」,所以看來層級不低。入黨之後,林立的任務是「阿里山鐵路沿線開闢工作」,也就是將嘉義市、竹崎到吳鳳鄉沿線地區的吸收、組訓工作;此外,他也曾貸款五千元,供給湯守仁經營樂野食品工廠。

 

四九年十二月七日,中華民國政府正式遷至台北。本月,林瑞昌遞補華清吉擔任省參議會議員。除夕夜,省工委兼武工部長張志忠被捕。

時序進入一九五零年,一月四日,台灣省主席吳國楨就任保安司令部兼職,實際事務由副司令彭孟緝全權處理。

 

西神家會議

在一月間,台灣省工委會主席蔡孝乾似乎首度進入阿里山,並且要求湯守仁邀集當地鄒族行政體系的領導人在樂野村的西神家開會。參加這次會議的鄒族領袖,除湯守仁之外,還有吳鳳鄉長高一生、嘉義縣警察局巡官汪清山。樂野村長武義德因事遲到,並沒有參與討論,只在會後準備酒菜,供應晚餐。另外,流亡中的黃石巖以及前台大法學院支部幹事黃雨生也隨蔡孝乾參加了這次會議。根據湯守仁判決書記載,「會中討論發展匪黨山地行政經濟等問題,並當場散發反動宣傳單」。由判決書內容觀之,西神家會議似乎和月華園會議一樣,也是省工作委員會方面試圖吸收阿里山鄒族菁英的嘗試,而鄒族菁英則同樣也是出於想要更清楚掌握局勢發展走向,以便在變局中自衛自保之動機而與會的。然而沒有資料顯示,在這次會議之後省工委會與阿里山鄒族菁英之間建立了組織性關係。即使是對省工委會最友善,甚至出面協助蔡孝乾召集這次會議的湯守仁,我們至今也尚未在任何檔案資料中看到他被任何幹部吸收入黨的記載。因此,儘管我們可以確定阿里山鄒族領袖在四九到五零年間對省工委會在山區之活動知情,並與以某種程度的協助或庇護,我們卻不能因此斷言他們已被吸收,成為省工委會的外圍。

 

在五零年一月間,又有許嗟、賴興載兩位幹部經方義仲之引領入山。許、賴二人是因聯勤兵工廠案被破而逃亡,後奉黃查某之命入山。兩人之所以奉命入山,主要是因為他們的機械與兵工專才,而這顯示了省工委會已有在阿里山建立武裝基地之構想。同樣的,也在一、二月之間,黃雨生化裝為高山族人,與湯守仁一同前往高雄、台東等山地地區調查山地情形,並試圖串聯各族原住民,不過似乎沒有很大收穫。

 

五零年一月二十九日,蔡孝乾離開阿里山返回台北之後,在寓所被捕,不過隨即在二月初脫逃,南下至竹崎林立寓所藏匿。二月間,林立將因四六事件在逃的師範學院學生陳正宸送入樂野村,後由陳顯富吸收為預備黨員。也在二月間,台北市工委會委員吳思漢因工作暴露,潛入阿里山樂野村,並且命部屬李瑞東離開台北赴嘉義。李瑞東抵達嘉義後由陳顯富帶往民生商店經理方義仲家中,再由黃石巖命原住民帶進阿里山樂野村。到了這個時候,由於進入山區的省工委會份子日衆,於是在樂野村建一草寮以分散收容之。

 

阿里山支部

此時,自台北脫逃藏匿在竹崎之省工委書記蔡孝乾再度前往樂野視察。他認為當地的武裝組織並不健全,於是指示就地成立阿里山武裝支部,任命吳思漢為書記,下轄兩個小組,第一小組組長由黃雨生擔任,第二小組組長則由李瑞東擔任。然而武裝支部武器來源為何?作者從現有證據推斷,有以下幾個可能。第一、阿里山鄒族部隊在二二八事件時自嘉義紅毛埤軍械庫取得運回山上者。第二、經由山地工作委員會系統  (陳顯富、林立、楊熙文等)運入山中者。第三、流亡幹部管道運入山中者(經宜蘭葉敏新—魏朝福—嘉義郭琇琮—吳思漢)。另外,李瑞東三月離開阿里山返回台南縣東山鄉家中後,仍阿里山中的吳思漢曾於四月運送一批武器要求李藏匿在附近的崎子頭山中。由此觀之,吳思漢應有武器來源,而來源之一可能就是郭琇琮建立的那條線。

 

既稱「武裝支部」,又運進了武器和兵工人員,按理應該不會沒有軍事訓練的活動。雖然在涉案諸人的判決書中遍尋不著關於阿里山上進行軍事訓練之記載,不過事件當時擔任樂野村村長的武義德,卻證實確有外來者在樂野附近組織鄒族人進行武裝訓練。此外,曾負責偵辦省工委會案的前保密局特工人員莊西在其手稿之中,也提到湯守仁「以樂野村為核心,儲備大批械彈,訓練山民作戰」。

就在二月間,湯守仁也與入山的省工委會份子合作進行宣傳教育工作。他向樂野國校校長范丁南請准於寒假期間在樂野國校開設民教班,並介紹黃弘毅與陳正宸兩位知識青年到該民教班講解社會問題。另外,黃雨生則在樂野舉辦夜間學校。

 

最後,讓我們重新整理一下截至一九五零年二月底為止,省工委會在阿里山上的組織概況。

 

〈山地工作委員會系統〉:

 

陳顯富:山地工作委員會委員

 

林立

 

楊熙文

 

廖圳、林良壽(吳鳳鄉教員)

 

〈阿里山武裝支部〉

 

書記吳思漢:台北市工委會委員。

 

第一小組組長:黃雨生  (台大法學院支部幹事)。組員:黃弘毅  (台大法學院支部)

 

第二小組組長:李運東  (台北市工委會)。組員許嗟、賴興載:(聯勤總部兵工廠案)

 

組別不明成員:陳正宸  (四六事件)、黃石巖、潘啟照、張雪筠(所涉案件不明)

 

另外,確實在山上活動,但並無證據顯示隸屬阿里山支部或山地工作委員

會者:如張明顯  (高雄市工委會書記)

 

如前所述,山地工作委員會是省工委會山地工作的正規系統,而阿里山支部則是就地整編流亡之山地幹部之機動團隊。理論上,前者負責高山族政治工作,而後者的任務則是在該地建立武裝基地。從蔡孝乾親自指定成立阿里山武裝支部的動作看來,該支部應該不是山地委員會所管轄,而是直屬於省工作委員會。不過,儘管互不統屬,功能有別,這兩個系統在實際上有密切的協力關係:陳顯富領導的山地工作委員會系統引導平地逃亡幹部入山,而入山後的逃亡幹部則協助推動當地高山族之政治教育工作。

 

不過,一個令人困惑的問題是,阿里山在地的鄒族原住民與這些外來者到底是什麼關係?前面已經說過,目前可見的官方檔案資料中,我們沒有看見關於任何鄒族領導人入黨,甚至加入任何外圍團體的記錄。吳鳳鄉長高一生,樂野村長武義德等人似乎只是扮演著知情、旁觀但不涉入的被動角色。如果確實如此,那我們該如何解釋湯守仁在山地工作委員會和武裝支部的活動中所扮演的積極、樞紐性,乃至庇護性的角色?如果沒有湯守仁入黨的證據,而山地工作委員會所構想的「蓬萊民族解放委員會」也並未付諸實施,那麼湯守仁是出於何種動機,又是以什麼身分與這些外來者進行積極合作的?在缺乏進一步證據情況下,我們只能推測,湯的軍事背景使他對建立阿里山武裝自衛力量的必要性,比起其他人有更強烈的感受,而正是這個「建軍自衛」的動機促使他選擇與擁有一定武裝資源的外來抵抗勢力,建立了某種「軍事同盟」關係。

 

第三幕:白色巨靈的逆襲山地清查、監控山地、招降、逮捕與自首 (1950.3—1950.10)

草驚蛇

正當各地逃亡幹部逐漸聚集到阿里山上,試圖就地重整的時候,國民黨在平地的搜捕行動則是緊鑼密鼓,掀天揭地而來。如前一節所述,從十月到十二月底,省工委副書記陳澤民和武工部長張志忠先後落網,而蔡孝乾在五零年一月二十九日被捕之後,國府在依據他所供出的線索,逮捕省工委兼宣傳部長洪幼樵。至此省工委會四名工委全部被捕,尚未被破獲的各地支部陷入群龍無首,而且風聲鶴唳,草木皆兵的狀態之中。五零年二月,蔡孝乾在帶領保安司令部人員追尋線所時,趁機逃脫,輾轉回到阿里山地區,藏匿於竹崎的林立寓所。

 

保安司令部顯然懷疑蔡孝乾以及其他在逃省工委會份子已經逃往廣闊綿延的山中。一九五零年三月七日,省府主席兼保安司令部主任吳國楨下令次日起,將由省政府保安司令部和防衛司令部聯合舉行全省山地清查,並發布〈致山地同胞書〉,宣稱要「幫助你們[山地同胞]清查藏匿山地的奸匪」,並呼籲山胞踴躍參加此項行動。這次全島性清山行動,主要是動員由在地原住民青年所組成之「山地青年服務隊」,在三月八日一日之間完成。這個大張旗鼓的動作,說明了保安司令部此時只是起疑,但對省工委會在阿里山上之活動尚未知情。如果當局此時已經確知山上有省工委會份子活動,應該不會做此打草驚蛇之舉。

 

阿里山地區的山地清查,果然驚動了潛伏山中的省工委會份子。根據李瑞東判決書記載,「三月間發現我治安人員往返山中偵查」之後,李瑞東所屬阿里山武裝支部成員乃「分散返家」。李瑞東、黃弘毅、陳正宸、許嗟、賴興載等陸續離開阿里山區,在毗鄰的台南縣,另覓基地地點。換言之,二月間才剛正式成立的阿里山支部,在三月中旬就已停止活動,疏散成員。不過,此時支部書記吳思漢以及較早進入阿里山的張明顯還在山中,而蔡孝乾似乎也仍匿藏在竹崎。我們並不清楚陳顯富在此時的動向,不過林立似乎仍在活動,三月中旬因竊盜入獄的黨員許石柱出獄之後,就由林立所領導,在嘉義地區活動。許雖然尚未入山,卻與隸屬山委會的楊熙文等合組小組,蒐購武器。

 

就在國府治安觸角伸向山地,省工委會阿里山支部高警覺性地停止活動,成員紛紛離開阿里山區的時候,阿里山鄒族領袖高一生、杜孝生、湯守仁正與林瑞昌和其他各族代表,參加由南志信領隊的山地同胞致敬團,在三月十五日到十七日,前往台北分別向蔣介石夫婦、陳誠行政院長,以及省府主席吳國楨。林瑞昌與高一生甚且以族語代表致效忠之詞。我們從這個高規格的效忠表態判斷,此時國府情治單位應該尚未覺察高一生和湯守仁在阿里山上的活動情形,對林瑞昌的忠誠也有相當的信任。

 

儘管阿里山支部偃旗息鼓,成員四散,我們仍有理由推斷,國府情治單位在這次山地清查行動中,可能已經察覺阿里山上有不尋常活動之蛛絲馬跡。根據吳國楨在一九五零年十一月呈蔣介石的報告書,保安司令部「經半年間深入調查」才在十月偵破阿里山案。由此觀之,該部至遲在四月初已在阿里山展開佈署搜查,而這個佈署當與清山行動所得情報有關。不過,更關鍵的情報,恐怕還是得之於簡吉與蔡孝乾─一九五零年四月二十五日,簡吉在台北被捕,保安司令部由簡吉口中得知蔡孝乾之行蹤,兩天之後,蔡孝乾在竹崎被捕。第二天,山地工作委員會負責中部工作的委員魏如羅也被捕。我們相信,保安司令部必然從蔡、簡二人口中獲知不少阿里山上的情形。

 

不過,就在四月,當阿里山支部已經形同瓦解,隸屬山地工作委員會,由林立所領導的黨員許石柱卻由平地轉入阿里山區。許進入山區之後,與湯守仁相從甚近。四月三十日,全省舉行戶口總檢查。根據判決書,湯守仁在五月間命令在嘉義縣警局擔任巡官之汪清山,不要對仍在山上之省工委會份子進行戶口檢查,而如果政府要上山逮捕共產黨,必須事前向他通風報信。總檢之後,湯又將在山諸人之身分證交給汪清山補蓋總檢章。如果此段記載無誤,那麼吳思漢應該就是在五月經湯守仁、汪清山掩護下,穿過戶口總檢查之警戒網離開阿里山的,而仍在山上的張明顯,以及才剛入山的許石柱,則是託庇於湯而暫時逃過檢查的。不過,日間總是避匿於宿舍的許石柱,在五月間已經引起樂野國校教員的疑心,並報告校長范丁南。

 

寇必追

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五日,韓戰爆發。六月二十八日,美國總統杜魯門下令第七艦隊遏止攻台企圖,撤退來台,風雨飄搖的國民黨政權至此轉危為安。我們有理由推斷,無論林瑞昌、高一生是否曾經觀望猶豫,無論湯守仁是否曾經決心與省工委會建立軍事同盟,在此時應該都已完全斷念,並且停止活動了。然而也正在此時,國府情治單位的羅網也逐漸逼近高一生與湯守仁。

 

七月,樂野國校校長范丁南分別向台南縣政府督學與縣政府山地行政課秘書報告樂野潛伏「匪諜」。七月十日,陳顯富被捕。至遲在本月,逃入平地的吳思漢也被捕。 八月二十九日,國防部保密局通緝三月由阿里山脫逃之李瑞東。

 

五零年九月,許石柱之弟劉水龍密送新台幣五十元至樂野交與許石柱,還困在山上的張明顯要求劉水龍代為解決山上經濟問題,並請其代為聯絡李瑞東,請其入山。在九月這次會面到十月初之間,張明顯、劉石柱在山上被捕,先前下山的陳正宸也被逮捕。

 

另外,保安司令部在九月十八日完成陳顯富案判決,陳初審被判死刑。不過,保安司令部以免予執行死刑之交換條件,勸誘陳顯富協助辦案。陳顯富接受了這個條件,並以日文寫出〈當前共匪對高山族計劃〉以及向湯守仁道歉與勸降之書,交給保安司令部運用。就是在陳手書之〈當前共匪對高山族計劃〉中,我們第一次看到「山地(蓬萊族)工作委員會」的用語。

十月四日,劉水龍在嘉義市被捕。可能約略於同時,湯守仁、高一生在當局勸說之下,向保安司令部自首,並協助起出藏匿阿里山區之武器。此次高、湯二人自首,似乎即由林瑞昌出面做保。根據林瑞昌長子林茂成轉述其父生前話語,當時林瑞昌曾透過「山地行政當局要員」與「國防部保密局台灣區站長林頂立(第一屆省議會副議長)及該站組長黃朝君等之管道」向兩人進行勸說的。自首之後,高一生仍獲准回任吳鳳鄉鄉長職務,而湯則被延攬任職保安司令部軍職。

 

必須注意的是,林瑞昌應該是受保密局所託加入勸降,並且在保密局同意下出面做保的。如此,則此時林瑞昌不止毫無「叛亂」意圖,而且與情治單位維持密切友善的關係。事實上,這本來就是他「雖直言而廣結善緣」的體制內改革路線一貫的溫和謹慎風格。最重要的是,前一年夏天曾指示林瑞昌前往參加月華園會議的保密局組長黃朝君,這次又再度與他就同一議題合作。這個事實有力地證明了本文先前的推斷:保密局絕不可能對月華園會議內容不知情。林瑞昌判決理由說他會後未曾回報,當局兩年半之後才發覺,顯然是拙劣的羅織。

 

表面上,阿里山案至此全案偵破。不過,警備總部三十九年度報告中稱此案為「臺灣民主自治同盟阿里山支部劉水龍許石柱等案」。又同報告附件之一「本部三十九年度已偵訊擴大破獲重要案件概況摘要表」中則稱此案為「朱毛匪幫臺灣省工作委員會黨員潛匿山地工作」,以張明顯為本案負責人。 以兩個籠統而相異的稱呼指涉同一案件,暗示著當時情治單位似乎尚未完全確切掌握阿里山案之全貌。在這個事實之中,隱藏著保安司令部容許高、湯二人「自首」的「寬大」政策之玄機與殺機。

 

第四幕:引蛇出洞─煙幕下的山地諜報戰 (1950.11—1952.3-4)

索一個政治與道德的謎題

既然保安司令部在一九五零年十月已經偵破阿里山案,並且准許高一生、湯守仁二人在林瑞昌作保下自首,為什麼還要在兩年後將他們二度逮捕,甚至加以殺害呢?這是戰後初期這場悲劇之中,在政治上與道德上最重要,也最令人困惑不解的謎。如果根據一九五三年台灣省保安司令部(42)審三字第二五號判決書的說法,除了「貪污」之外,他們基本上是以「自首不誠」獲罪。關於「貪污」罪名之真偽,我們將另外為文分析,現在就讓我們先以保安司令部這個「自首不誠」的說法為起點,逐步追索這個謎題的解答。

 

首先,讓我們先看看判決書的說法。關於林瑞昌的部份,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軍事法庭審判官殷敬文指稱他:

未將參加[月華園]開會情形以及匪徒所交予之工作任務繼續報告,直至去(四十一年)二月間,以時隔兩年有半,經當局發覺,向其查詢,始行述出。

另外,殷敬文指稱湯守仁「在自首時僅云與陳顯富簡吉及不知姓名之匪徒數人來往」,高一生自首時「亦僅謂有姓名未詳之匪諜數人,在樂野村活動」,然兩人「均未將上列參加開會及為匪工作情形分別詳述,有意隱匿,其自首顯非誠意」。殷此處所謂「參加開會」,指的是西神家會議,而「為匪工作」,指的則是湯守仁以嘉義民生商店為聯絡機關、掩護台共份子入山、入山後掩護他們的身分(不檢查戶口、通風報信、身分證上蓋總檢章),以及開設樂野食品工廠,從事教育宣傳這幾件事。

 

然而那批如狼似虎,精明至極的保密局和保安司令部探員竟是如此天真無知,善良可欺嗎?讓我們先整理一下,到五零年十月為止,當局可能已經知道了多少。首先,截至當時為止,關於高山族相關案件,保安司令部共逮捕了:

 

省工委會書記蔡孝乾

山地工作委員會書記簡吉

山委會委員陳顯富、魏如羅,以及成員卓中民、楊熙文、林立,以及兼任阿里山支部小組長之黃雨生,還有林立領導之許石柱

阿里山支部書記吳思漢,組員陳正宸

無明確組織隸屬者:前高雄市支部書記張明顯

黨外協力者:劉水龍

 

曾在山上活動而在逃者,則有李運東、黃弘毅、黃石巖、許嗟、賴興載等人。這幾人之中,除了黃石巖組織關係待查之外,其餘皆為阿里山支部成員。除此之外,到五零年十月份為止,當局至少已經對蔡孝乾、簡吉、陳顯富、林立、卓中民、楊熙文、黃雨生、吳思漢進行相當之偵查審訊,並且至少完成了陳顯富、黃雨生、林立、卓中民、楊熙文之審判程序。

 

由此觀之,此時當局除了阿里山支部部分,應該已經掌握了省工委會對高山族工作之大部分內容,對林瑞昌、高一生、湯守仁,乃至林昭明與臺共份子接觸之經過也應已有相當掌握。換句話說,一九五三年湯守仁等判決書中對三人「自首不誠」指控的大部分內容,恐怕在五零年底時都已經知情。如果我們進一步分析殷敬文五三年所寫的判決書,並與陳顯富等案的審判官陳英在五零年九月十八日所寫的判決書,以及保安司令部在一九五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公佈的破案報告加以比對,這點就毫無疑問了:

關於林瑞昌部分:

*殷敬文五三年判決書:隱匿月華園會議內容兩年半之久。

但是同判決書也承認,林瑞昌事前已經將此事告知保密局組長黃朝君,並在黃指示下出席會議。如果後者為真,則前述指控是不可想像的。

 

關於湯守仁、高一生共同涉案部分:

*殷敬文五三年判決書:隱匿西神家高山族幹部會議。

*陳英五零年判決書:已知有「湯守仁召集之高山族幹部會議」,黃雨生也參加。

 

關於湯守仁部分:

*殷敬文五三年判決書:隱匿「為匪工作」:以嘉義民生商店為聯絡機關、掩護匪徒入山、掩護匪徒身份  (不檢查戶口、通風報信、身份證上蓋總檢章)、開設樂野食品工廠作為叛亂活動經濟機構,從事教育宣傳

 

*陳英五零年判決書:已知黃雨生在樂野舉辦夜學,湯守仁藏匿陳顯富送入山中之陳正宸,林立貸款五千元供給湯守仁經營樂野食品工廠。

 

*保安司令部五一年三月三十一日破案報告:已知湯、高「掩護匪諜入山」,「以嘉義市民生商店為聯絡機關」(所以應該已知經理方義仲涉案)、以及「召集山地青年進行宣傳」。

 

由上書面資料之分析比對判斷,保安司令部在五零年、五一年之交時已經知道事件的基本輪廓與梗概。還不知道的,應該是「細節」部分:哪些人,在什麼時候,在哪裡,做了什麼事?例如:誰組織民教班(對象:范丁南、湯守仁、黃弘毅),除了湯、高二人,還有哪些人參加了幹部會議(對象:汪清山、武義德),誰在清山與戶口檢查時如何掩護「匪諜」以致於讓多人脫逃(對象:湯守仁、汪清山)。由此觀之,湯、高二人當初應該沒有將山上情形完全據實以告,而其原因可能是基於道義,不願出賣朋友與族人。如同林昭明所說,儘管他拒絕入黨,他還是將那群友善而關心原住民的人士當作朋友,並且在那段風聲鶴唳的日子中,「基於道義,我們約定不會將雙方所談論的話題洩漏出去」。

 

令人遺憾的,這種素樸的道義感,並不是心思複雜、過度「文明」, 而且正在與敵人進行殊死鬥爭的(紅色或白色)中國軍事政權所能理解或欣賞的。已經掌握大量情報的保安司令部當然知道高、湯兩人仍有隱瞞,當時會先准許他們自首,應該是策略性的作為,目的在先安撫阿里山鄒族族人,避免激起該族之反抗,然後再對兩人進行近身監視、偵察,試圖掌握山地原住民「叛亂組織」的細部狀況,以及其他在逃人員資訊,一旦掌握清楚,便進行一網成擒。

 

換句話說,1950 年准許自首,可能有安撫民情,然後「引蛇出洞」的用意。

 

我們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這個推論,不過,台灣省主席兼保安司令部司令吳國楨在逮捕張明顯等人之後呈蔣介石的報告,為這個推論提供了有力的間接證據。

 

五零年十一月十日,吳國楨請示蔣介石,可否運用陳顯富協助清查山地潛匪,免予執行死刑。參謀總長周志柔在十一月二十六日批示「擬復准暫緩執行,交由彭[孟緝]副司令運用」後,原件轉呈蔣介石,蔣於十一月二十八日批准所請。

 

吳國楨的報告分為三點。第一點指稱阿里山組織破獲後「初步工作、雖告一段落、但清查潛匪及收繳槍械工作方在開始、為謀今後工作之順利開展、關於高山族問題應詳密研究、以為整個決策之參考。」在第二點部份,在稱讚陳顯富精通山地問題之後,吳國楨說「該犯於解達本部後、經多時考核確已徹底悔悟、自動請求願忠誠為政府服務、修書激勸湯守仁效忠政府、號召山地青年為反共抗俄而努力、意甚誠懇、(原函日文譯文附呈)並敘述當前共匪對高山族陰謀計劃、意見亦甚中肯。(抄件附呈)」不過,將暫留陳顯富生路之動機,表達的最清楚的,應該是第三點:

 

三、本部因正急於清查山地潛匪及收繳山地武器工作、對山地情況及山地今後治安等問題、亟需徹底瞭解、擬將該犯陳顯富一名留部運用、免予執行。

 

由報告內容觀之,當時保安司令部的主要目標在「清查山地潛匪及收繳山地武器」。也就是說,保安司令部不僅知道湯、高二人在自首時有所保留,而且懷疑山上仍有潛伏份子以及尚未繳收武器。因此,司令部決定運用「山地通」陳顯富之知識來協助他們繼續追查,並開始在阿里山地區部署諜報網。這證實了我的推斷:保安司令部引誘湯、高兩人自首目的在「引蛇出洞」。另外,從周志柔「交由彭副司令運用」批示中,我們可以判斷,這整個「引蛇出洞」計畫,應當是出自彭孟緝之手。

 

秘的「蓬萊族解放委員會案」

如果前述的推理是正確的,那麼從一九五一年一月起國民黨政府種種作為與動向,就變的容易理解了。

 

一九五一年度開始,區分平地與山地治安,成立負責平地的省警備指揮部與山地治安指揮所,後者乃是分調政警及保安司令部人員合編而成,負責山地治安肅防。吳鳳治安指揮所至遲應在三月之前,即已成立,組織體系仿效省保安司令部,由吳鳳鄉鄉長高一生擔任指揮官,實權則掌握在副指揮官陳世昌之手。我們可以說,山地治安指揮所是公開的監控體系。從這年開始,保安司令部透過各山地治安指揮所對全台山地地區進行秘密偵防組織的佈建,並開始吸收山地籍人士擔任情蒐工作,其中吳鳳鄉與新峰區 (新竹縣泰安鄉、五峰鄉、尖石鄉、角板鄉)似乎被視為優先地域。以五零年十月偵破之阿里山案為契機,國府的情治系統開始正式、大規模,而且深度地滲透到阿里山和角板山,在湯守仁、高一生和林瑞昌的身邊,佈下天羅地網。

 

然而在情治系統加速滲透山地的同時,表面上的懷柔政策持續進行。五零年十二月十三日,省議員林瑞昌率領新峰地區山地民意代表致敬團向吳國楨致敬,並提出山地自治要求,吳也給予善意回應。五一年三月中,吳鳳鄉鄉長兼治安指揮官高一生、嘉義縣議員杜孝生及鄉民代表會主席、村長代表、青年代表等一行八人,經核定准許北上晉謁蔣介石夫婦,以慶祝蔣總統就職週年紀念。根據三月十八日《中央日報》報導:

「吳鳳鄉山地同胞代表高一生等,這次向蔣總統夫婦及政府各首長獻旗致敬後,返嘉義對記者說:他們這次蒙總統召見,實為一生最大光榮,今後決遵總統及各首長訓示,建設三民主義的吳鳳鄉。高鄉長並將總統所賜訓示,油印分發全鄉同胞恭讀。又高小姐高小姐 x 蔣總統夫人訓示後,決定組織山胞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知會,該會將於下月初旬成立。」「高氏一行回山後,由十二個代表分赴達邦、樂野、來吉、新美、山美、x 佳、十字、白雲、x 峰各村及阿里山四村,召集民眾報告此次晉省拜謁總統及各部院首長獻旗致敬經過,民眾均極興奮,並決定以全鄉民眾的名義致函感謝政府 xx 的恩 x。」

 

三月三十一日,國防部召開記者會,首度公佈由保安司令部所撰寫之「蓬萊族解放委員會案」始末報告。 這份複雜的文本有待我們做進一步深入的解讀,不過它最詭異之處,在於一方面大致正確地描述了從一九五零年十月以來省工作委員會成員在阿里山上的活動內容,但卻又將這所有活動─包括前面所提及〈蓬萊族政策方案〉之擬定─均錯誤地歸於張明顯,及其領導下之「匪徒」許石柱、劉水龍、黃至超和陳正宸身上。另外,它雖然透露了陳顯富所供述的「蓬萊族解放委員會」組織計劃,卻隻字未提「山地工作委員會」和「蓬萊民族自救鬥爭青年同盟」的存在,以及林瑞昌、林昭明等人之名。也正因如此,當代若干研究者,甚至將本案誤認為「山地工作委員會簡吉案」、「湯守仁等叛亂案」和「蓬萊民族自救鬥爭青年同盟」之外的另一獨立案件。

 

事實上,張明顯雖然資歷很深,但他並非省工委會山地工作之負責人,對高山族問題也並無研究。他的判決書對他進入山區躲藏之後的行動,僅以「灌輸同地匪幫之叛亂知識」一語帶過,顯見張並非山上要角。許石柱屬於山委會系統,為林立之部屬,而且是在三月才出獄,四月才入山,此時阿里山支部早已停止活動。其弟劉水龍根本就不是黨員,而且要到五零年九月才初次入山,所扮演的角色至多只是後期的聯繫、籌錢而已。黃至超涉及的,其實是張棟才的嘉義市工委會的讀書會案,而至今我們尚無他入山證據。唯一有確實證據證明曾進入山中並且參與支部活動者,只有陳正宸。不過,陳正宸是陳顯富所領導,而且只是預備黨員,層級甚低,根本就不是核心人物。從四九年十月到隔年三月阿里山支部活動停止為止這段時間,山上真正的首腦人物,應該是山地委員會的簡吉、陳顯富,以及阿里山支部書記吳思漢,而真正的活躍份子,應該是直接受蔡孝乾領導的林立,支部兩名小組長黃雨生和李瑞東,以及黃石巖、黃弘毅父子等人。誠如前述,保密局對此全部知情,然而這份報告卻無一字提及真正的組織架構與活躍份子,反而移花接木、張冠李戴,用一個只存在於紙面上的組織計劃,取代了真正的組織,同時又將確實存在的活動派給了次要的,甚至不相干的人物。為什麼?

 

作者的判斷是,保安司令部此時在報上大張旗鼓,炮製一個真真假假的「蓬萊族解放委員會」案,顯然目的是在製造煙幕,使涉案之原住民菁英進一步失去警戒心,認為事情已經過去,用以掩飾當局正在進行的秘密偵察。當蔣介石夫婦對高氏父女的溫言召見安撫,以及這篇昭告天下的大赦令使高一生、湯守仁對當局的寬大無知深信不疑之時,「引蛇出洞」計畫,正在如火如荼地展開。

 

另一個必須解決的相關問題是,保安司令部為何在這篇報告中隻字不提角板山方面的狀況?在這個時點,當局不僅早已知道月華園會議,也從簡吉、陳顯富和卓中民口中探知林昭明的活動,為何不令他們與高、湯二人一併自首?我們的推斷是,當局並未掌握任何真正不利於林瑞昌的證據,而在角板山方面,也沒有查獲任何類似阿里山的武裝結盟活動,為了縮小打擊面,避免激起泰雅族反彈,進而與阿里山聯手反抗,因此對於林昭明的學生運動採取暫緩處置,繼續觀察的保守方針。

 

酒後的繳械

保安司令部清查山地潛匪和清繳山地武器的行動持續進行。五一年九月八日,省政府通過「台灣省山地槍械處理辦法」,同月二十一日,「共匪及附匪份子自首辦法」實施。十一月間,李瑞東、黃弘毅、許嗟、賴興載等阿里山支部成員陸續自首,不過並未坦承隱藏武器一節。至此,阿里山支部情況,如比較完整的成員名單與組織分工等逐漸明朗。 雖然判決書中並未言明,不過我們推斷李瑞東自首後,極有可能就如何在山地清查與封山的狀況下逃離阿里山一事接受詢問,也可能因此供出湯守仁命令汪清山協助掩護之事實,而這點恐怕就成為湯守仁「通敵」的致命證據。換言之,吳國楨呈蔣介石報告中所說的「潛匪」不僅是事實,而且還是湯守仁協助脫逃的。不過我們還必需要有李瑞東等人自首時的陳述書來加以證實。

 

就在這個月,阿里山上又發生了一件重大事件:吳鳳鄉鄉長高一生酒後自承,阿里山上仍有尚未完全清繳之武器,結果為在場巡官知悉後,被迫協同嘉義縣警局前往起出,並繳交步槍十二枝。嘉義縣長林金生報請省政府予以嘉獎,警務處同意後轉請民政廳予以嘉獎一次。讓我們看看警務處十一月六日致民政廳公函的內容:

查吳鳳鄉長高一生酒後洩露[漏]該鄉尚有私藏槍械致被在場巡官x[獲]悉,催促協同繳出步槍十二枝。查是批槍械之收繳事前雖非出自該員本意然事後尚能深明大体、協同警察辦理、不無功績、所請發獎乙節、似可照辦。相應移請貴廳卓裁辦理並請原文擲還xx為荷。

此致  民政廳

 

作者判斷,這個事件可能成為高一生等人「自首不誠」的另一個致命證據。吳國楨所說第二項任務「未收繳之武器」確實也存在。「潛匪」、「武器」俱現,湯、高二人「自首不誠」,如今實已無可抵賴。儘管林瑞昌在十一月十九日當選台灣省臨時省議會議員,也已無法改變當局對懷有貳心之山地異議者進行總清算的決心。兩個月之後,彭孟緝即決定部署逮捕兩人。

 

 

五幕:死亡之舞─近身監控與誘捕

一九五二年年初,保安司令部嘉義諜報組偵破鐵路局嘉義支部曾木根案後,獲悉李瑞東於台南縣東山鄉自宅附近的崎子頭藏匿武器。這批武器是當時還在阿里山的吳思漢於五一年四月運來,做為重建武裝基地所用,不過我們不確定這些武器是否是從阿里山運出,也不確定湯守仁、高一生是否知情。不過,可能就在五二年一月間,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副司令彭孟緝向司令吳國楨呈報請求對高一生繼續偵查蒐證,預作逮捕之佈署。二月,吳國楨批示同意,於是彭孟緝開始正式對高一生等人進行近身監控與蒐證。

 

我們尚未找到保安司令部同時對林瑞昌進行監控蒐證的直接證據,不過一九五二年三月十九日,管轄角板山之新峰治安指揮所山地礦場處所偵防組織佈置完成一事,或許已經透露出北部也同時受到監控之端倪。緊接著,三月二十二日,吳鳳鄉治安指揮所山地保防組織建立完成。四月五日,新峰治安指揮所山地鄉保防組織建立完成。五月二十日,吳鳳鄉治安指揮所山地礦場處所偵防組織佈置完成。一北一南,國家暴力網以犄角之勢,逐漸在包圍、捆縛不馴的角板山與阿里山。一個更驚人─或者應該說,更不幸的事實是,保安司令部的近身監控蒐證網絡所運用的,可能都是山地籍的情報員。本文作者的研判是,這些山地籍情報員之配置主要應集中在阿里山,其次是角板山和尖石鄉。有些非族人即不易獲知的情報,如曾參加西神家鄒族領袖會議的名單,樂野村長武義德的角色,以及湯守仁命汪清山協助掩護等事,可能就是山地籍─而且是同族─情報員偵查得知者。

 

經過七個月的近身監控與蒐證,逮捕行動已如箭在弦上,不得不發。

 

九月八日,保安司令部保安處長林秀欒親赴嘉義,督導執行逮捕高一生等人事宜。讓我們看看謀劃、主持整個案件的保安司令部副司令彭孟緝在上給參謀總長周至柔的簽呈中,如何報告整個經過始末:

簽呈四十一年十月二日於保安司令部

編號:(40)安備字第 1430 號

台灣省政府據報,嘉義吳鳳鄉鄉長高一生、縣參議員杜孝生、鄉公所經濟股主任盧福基、幹事廖麗川等,勾結貪污。經派員查明,該高一生等於三十九年以籌辦該鄉新美農場向省府請准貸款五十萬元,從中侵佔三十萬四千餘元,又自三十九年末起,政府貸與該鄉之農貸五萬五千六百元,配發之稻種一萬金,白布壹百六十碼,肥料六萬餘公斤及水局補助該鄉山美水圳工程費兩萬七千元均未依照規定轉發及施工,而將財物予以吞沒。又該鄉樂野村村長武義德及其弟武義亨煽動山胞滋生事端。樂野國校校長范丁南言論反動,以往有庇護匪諜嫌疑等情。

 

本(四十一)年二月奉本部吳兼司令批交本部慎重計畫執行。本部感於山地情形特殊,當即一面派員密查,繼續蒐集事證,一面進行詳密之部署。迨(九)月八日密派保安處長林秀欒同志,親赴嘉義督導當地縣長及警察局長。以台灣省政府電令由該府局於九月十日將該高一生、杜孝生、盧福基、廖麗川、武義德、武義亨、范丁南等七名逮捕,於十一日解送本部軍法處全案正訓辦中。

 

因高一生等在地方擁有一部勢力,為防止事後發生意外起見,除將與高一生關係密切之該鄉有力份子湯守仁、汪清山等兩名派員陪來台北,由本部控制外,同時嘉義縣長林金生、本部吳鳳治安指揮所副指揮官陳世昌等,率員負該鄉山地各村向山胞宣布高一生等不法事情,及召開村民大會,并由嘉義縣政府、吳鳳治安指揮所、縣警察局三單位,組織三個宣撫小組,攜帶宣傳文件,分赴該鄉達邦、樂野、來吉、里佳、山美、新美等六山地村宣明本案,經過並慰問山胞。宣撫結果,各村反應均佳,地方安謚如恆。各村村長鄉民代表及村民等,聯名具文呈請政府對貪污不法剝削鄉民之高一生等嚴予懲辦,且表示竭誠擁護政府,服從領袖,遵守法令。復據台灣省警務處報稱自高一生等被捕後,省府委員華清吉(山地籍)及有關山地行政人員均表示該高一生係山地惡霸,為非作歹、挑撥離間影響山地政令推行。此次予以捕辦後,對收攬山地民心效果甚大。今後山胞必能更加信賴政府等情。除本案訊辦情形,俟案結後,另行呈報外,謹將本案初步辦理、經過及善後處理情形。

 

簽請鑒核謹呈

參謀局長周

職彭孟緝」

 

該如何解讀彭孟緝這份簽呈呢?首先,它告訴我們,這是一次徹頭徹尾的誘捕行動。令人遺憾的是,為了讓高一生解除戒心,彭孟緝甚至動用了高的舊識與長官,嘉義縣長林金生,加入誘捕行動。

 

第二,這是以這是以「貪汙」包裹「判亂」,或者以「道德」或「經濟」包裹「政治」的誘捕策略。彭孟緝的簽呈無一字涉及日後判決書中的「自首不誠」四字。相反的,他在此時向上級,也就是周至柔(和蔣介石)所提出逮捕高一生之理由為「貪污」。更加欲蓋彌彰的是,湯守仁與汪清山根本不在最初正式逮捕名單之內,而是以「防止有力份子滋事」名義「派員陪來台北」由「本部控制」。作者推斷,彭孟緝真正想要逮捕的對象是高一生、湯守仁、汪清山、武義德和范丁南這五名。高一生和湯守仁所犯的罪,不只是自首不誠  (這點彭孟緝早就知道了),還包括他們從四九年到五零年間與省工作委員會的接觸、短暫結盟、知情不報以及隱匿武器的所有作為。所謂准予「自首」的高一生、湯守仁,其實只是延後逮捕,而汪清山、武義德、范丁南則是引蛇出洞的成果。句話說,這次是要算總帳。彭之所以不直接以「叛亂」罪名而先用「貪污」名義逮捕高一生,應該是想要以污名化策略避免激發同族反抗,而陷入財務困境的新美農場則成為羅織高一生貪污罪名最現成的材料。不過,新美農場是吳鳳鄉公所推動的集體公共事業,為了要製造一個有力的「事業性貪污」假象,顯然必須為高一生找一批共犯,於是杜孝生、盧福基、廖麗川三人就成了被抓去「陪榜」的代罪羔羊。同理,既然高一生案純屬經濟犯罪,就無法以共犯名義逮捕並未涉入農場經營的湯守仁與汪清山,因此就必須炮製一個維護地方安寧秩序的行政權宜措施,將兩人「派員陪來台北,由本部控制」。至於逮捕武義德、武義亨兄弟與范丁南三人,則依照戒嚴以來「慣例」,只要隨便編一個「煽動」或「言論反動」的罪名就夠了。總之,只有從「先抓進來再算總帳」的邏輯,我們才能解釋彭孟緝在這篇簽呈當中所編織的種種怪異遷強的逮捕理由。事實上,只要我們比對彭孟緝簽呈與殷敬文五三年所寫的判決書,這個算總帳的邏輯就更清楚了。

 

第三、逮捕之後,迅速安撫族人並公開污名化湯、高等人為「貪污不法剝削鄉民」,並迫使同族人士出面譴責高、湯等人,並重新向國民黨政權宣示效忠,整個過程一氣呵成,毫無間隙。不管怎麼看,這都是一次精心設計的「擒賊先擒王」,徹底拔除、瓦解阿里山鄒族領導勢力及其威望的「斬首行動」。我們可以說,剷除高一生在阿里山鄒的領導權,樹立當地「親國民黨政權」,就 是 國 民 黨 政 權 在 阿 里 山 地 區 進 行 國 家 權 威 建 構 的 「 微 觀 過 程 」(micro-process)。在這個場景之中,我們看到本省籍平地人林金生協助當局加害的身影,也看到同是台南師範出身的省府委員華清吉對高一生的事後抹黑。最不幸的是,我們看到了阿里山鄒內部的同族相殘。所謂「國家」的權威與榮耀,原來只能夠建築在暴力、狡智,以及人民的分裂與相互猜忌之上嗎?

 

事件的尾聲:一九五二年九月十一日,桃園縣警察局以「開會」之名誘捕林瑞昌之侄林昭明。一九五二年十一月,溫和反對派省議員林瑞昌終於在台北山地會館被捕。蔣介石總統對台灣山地的「三年討伐」於焉完成

 

如果保密局根本就是指使林瑞昌赴月華園會議的指使者,則林瑞昌為何還會被逮捕?讓我們在這裡做最後的推理:第一個,也是最直接的理由,是因為他數度為高一生作保,與高一生關係過於密切,並且可能在月華園會後曾與簡吉、陳顯富等有過私下聯繫。基於「算總帳」的邏輯,他不可能脫身。換言之,事情發展至此,既然要抓高一生,就得要抓林瑞昌,兩人已成命運共同體。第二、林昭明的學生運動顯示除阿里山鄒之外,北部山地地區(新峰區)的高山族情勢不穩,且有跨族、跨區域串連趨勢,一個泰雅為中心的新世代少數民族反對派隱然成形,因此必需及早「斬首」。換言之,從國民黨國家權威建構角度來看,如果阿里山鄒的「高─湯體制」構成了立即的威脅,那麼泰雅反對派的「縱的傳承」則形成未來的隱憂。於是南征北討,一石二鳥,國府終於確立了在山地的權威。

 

王之怒

湯守仁、高一生、林瑞昌等人所涉及之案件,在一九五三年保安司令部軍事法庭初審時,在涉及政治叛亂的部份,審判官殷敬文僅判決湯守仁與高一生兩人死刑,當時林瑞昌僅以「參加叛亂之集會」及貪污被判刑十五年,汪清山以包庇叛徒罪被判刑十五年,方義仲以「為叛徒做嚮導」被判刑十二年,高澤照以「參加叛亂之集會」被判刑十二年,而武義德則以「侵佔公用品」和「明知匪諜而不告密檢舉」被判刑十二年。然而,判決書呈送參謀總長周至柔審核時,周至柔核示應以「著手實行叛亂罪」加判林瑞昌、高澤照、汪清山三名死刑,並以「包庇匪諜」罪將武義德刑期加重為十五年。當周至柔將審核意見報告呈給蔣介石裁定時,總統府參軍長桂永清在批閱該報告後,於該原簽呈之「擬辦」欄中加註核閱意見,建議除照准周至柔意見處死林瑞昌等三人外,再加判方義仲死刑,並將武義德刑期加重為無期徒刑,然後於十一月十四日將該簽呈再送蔣介石總統做最終核示。

 

蔣介石閱讀桂永清呈文後,批示:「如擬」,並蓋上「蔣中正印」。

 

 

語:歷史學家作為偵探

歷史學家彷彿偵探,有學者如是說,因為她或他的工作不是排列拼湊史料而已;她或他必須抽絲剝繭,解讀史料,重建歷史現場,一如偵探必須分析證據,核對證言,重建犯罪過程,然後找到兇手。熱愛偵探小說的Collingwood還講了一個「誰殺了John  Doe?」的推理寓言來解說歷史學家的工作。 然而歷史學家即使是偵探,也是無力而絕望的偵探。她或他所面對的,不只是永遠只剩破碎殘餘,無法重建的「過去」,還有權力者的惡意隱蔽,以及永遠無法逆轉的悲劇,永遠無法重生的冤魂,永遠來的太遲的救贖。

 

即使當我們終於彷彿知道了幾個名字,一些作為,即使我們終於彷彿抓到了一點「真相」。我們還是知道,太遲的正義,已經不再是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