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年後,依然美麗島

三十五年後,依然美麗島|作者:葉虹靈

(本文曾於2014.12刊登於天下獨立評論網路專欄)

 

今年十二月十日我們迎來美麗島事件的三十五週年紀念,但社會上面對這個當代台灣民主化過程中最重要的事件之一,似乎波瀾不興。這可能與部份美麗島精英後來投身政壇且取得重大成功有關,或許有些人會覺得,美麗島當事人的受苦與犧牲已經在精神、物質層面都得到台灣人民的補償,昔日叛亂犯的烙印也被轉化為民主與人權鬥士,事件歷史評價蓋棺論定,似乎已經不再需要多言。然而,從轉型正義與歷史記憶的角度來看,至少還有兩個問題應該被持續追問:關於美麗島,我們記得誰?除了美麗島,我們記得什麼?

 

缺席的美麗島「當事人」

其實美麗島事件與台灣其他政治案件相仿,在台灣僅作到了不當審判的補償,真相調查或責任追究等工作則幾無進展。例如歷史真相的調查,官方僅在民進黨執政時期清查事件檔案,舉辦巡迴展覽之外,但並未就事件發展的不同階段與位置之當事人進行實質調查或訪談。以目前市面上流通的回憶錄、口述史、歷史紀實,多以後來投身政壇的成功政治精英為主,同案或因後續「藏匿叛徒案」而入獄者,則相對遭到淡忘,遑論現場與憲警衝突被打得頭破血流的草根群眾。例如康軒版的國中社會課本上,那張著名的美麗島大審照片,只有陳菊、施明德、呂秀蓮在圖說中被標誌出姓名。英雄與精英固然是歷史事件的關鍵行動者,但過度集中則恐怕將限制人們理解與詮釋事件如何擴大發展,且後續產生巨大影響力的空間。

 

另一群不常被提起的美麗島事件「當事人」,則屬當年的威權體制成員,若以司法官為代表,關心轉型正義的人不免要問,他們究竟僅是體制內的螺絲釘,唯上級是從,從起訴到判決,沒有自主裁量空間;抑或面對風起雲湧的追求民主浪潮、國內外輿論對本案的高度關注,也讓他們曾經不免對黨國信念產生動搖、懷疑?而民主化多年後,他們又是如何看待自己當年的判決之歷史意義,有沒有什麼轉折呢?

 

他們是:主任法官劉岳平(曾任行政院退輔會政風處處長,2006晉升少將);審判官傅國光、楊俊雄、徐文開(均轉任律師)與郭同奇(台中高分院庭長)。控方的主任檢察官蔡籐雄(1998自國防部軍情局少將副局長轉任退輔會主秘,2002升任副秘書長,2003年薦派退輔會屬榮僑投資公司董事長,辦理公職退休)軍事檢察官少尉預官林輝煌(法務部司法官學院院長,2003年陳定南部長曾向總統府推薦林出任大法官未果)。雖然台灣並不若其他新興民主國家能透過審判或除垢、人事清查等制度來處理威權體制參與者的法律或行政責任。但如果我們有機會知道,他們在當年的位置上如何行動,或許更能有助於我們理解龐大的威權體制如何能持存,也方能深化我們對加害體系成員責任的討論

 

除了美麗島,我們記得什麼?

而從關心歷史記憶的角度來看,美麗島事件進入中學教科書固然有歷史與民主教育的意義,然而檢視坊間幾個版本的國、高中教科書後會發現,美麗島與雷震案成了戒嚴時期政治案件的唯二代表。在政治變遷、政治大事紀、民主化大世紀等系譜上,上溯二二八與戒嚴,下接民進黨成立與解嚴即止。將近四十年的白色恐怖,高度異質且複雜的政治行動與主張,包括一度遍佈全島與各種階層的左翼地下組織案件、海外台獨運動、在日常生活中表達異議的個人型言論自由案、大專青年爭取自由化與民主化遭打壓、因政治精英鬥爭而牽連羅織的冤假案等,在這樣簡化的歷史敘事框架中,難以被認識,其案件性質與對於不同階段民主發展的意義各異,也無從展現。

 

許多後來發揮重大影響力的歷史事件,其意義往往很難在當下立即被看出,而且隨著社會條件的變化,意義也將持續被後代層層疊疊附加之。相較其他不被大眾熟悉的政治案件,美麗島案有些條件使得它已經,也可望將透過出版品、政治精英的敘事、乃至教科書持續被銘刻在人們的記憶中,但我們該如何持續深化、拓展記憶的面向?在人們對事件的情感與記憶未遠、加害體系成員各方當事人尚未凋零、教科書編寫及校園場域已相對民主化的情況下。或許,現在還未到我們停止討論美麗島案的時刻。

 

備註:美麗島案軍法官的後續職涯發展是根據公開檔案上的姓名,透過網路搜尋而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