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日報 

國語日報 |作者:李禎祥

(本文初次發表於Taiwan News週刊377期,2009.01.14出刊)

在所有報紙中,無論形象或內容,《國語日報》是最「清純」的了。很難想像,它也有「限制級」的白色恐怖歷史,而且有報社員工因此喪命。

 

國語日報的前身是《國語小報》,一九四七年由教育部在北平創辦,為了推行國語,全文注音,這是它的特色。四八年該報遷台,由三日一刊改為每日一刊,故稱國語日報。初期每日一張,一九六五年改為兩張。份量雖迷你,但背景雄厚,董事包括胡適、傅斯年、李萬居、杜聰明等一時碩彥,第一任社長為洪炎秋。一九六○年後改組成立財團法人。

 

性質單純的國語日報會捲入白色恐怖漩渦,關鍵人物是中共中央社會部(今國家安全部)的高級幹部于非(朱芳春)。他於一九四八年來台活動,在政、軍、公、教界進行組織發展和情報策反,規模堪稱龐大。他的掩護身分之一就是國語日報編輯。當時台灣改朝換代,各界流行學「國語」,而語言教育是思想教育的最佳管道,因此這個新興行業有不少「匪諜」蹲點,如計梅真、錢靜芝、陳孟德、于非等。于非於一九五○年三月逃回中國,他在台灣領導的龐大組織則被陸續破獲,傷亡慘重,二、三十人被處死刑,其中國語日報就有兩位:編輯嚴明森、校對馬學樅。另校對李靜昌(女)十五年。這是一九五○年該報的白色恐怖案。

 

七年後,一場抗議駐台美軍槍殺華人、導致美國大使館被群眾搗毀的「劉自然事件」,又讓國語日報掃到風颱尾。美方認為該事件內情不單純,甚至懷疑蔣經國在幕後策動。蔣介石當局為了給美方一個「交代」,遂製造冤案,將該事件與「匪諜」掛勾。由於媒體在該事件扮演積極的角色,「匪諜案」遂朝新聞界開刀,記者林振霆(無期,畢業於上海中國新專)和他在新聞界的一票同窗成了代罪羔羊。林判無期,國語日報的編輯朱傳譽則判感化三年。這是他的初進宮。

 

一九六九年,時任世新教授的朱傳譽,又因在其主編的《中國文選》月刊上,選錄一篇魯紫銘與彭雪楓(中共將軍)的往返信函,被控「為匪宣傳」而判刑三年半。這位精研「中國新聞史」的學者,本身就是「中國新聞人被迫害史」、文字獄的活見證。

 

除了以上案例外,國語日報一甲子的發展歲月,大致遠離白色恐怖風暴,最主要是它後來的成功定位――兒童的精神食糧,陪伴兒童成長的報紙,因此少碰政治議題。從某個角度來看,國語日報的最大保護者,正是這些天真無邪的未來主人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