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媽兜啟示錄

李媽兜啟示錄|作者:李禎祥

資料來源:本文曾分上下二次初次刊登於新台灣週刊644-645期

 

在白色恐怖成千上萬的案件中,台南的李媽兜案堪稱「迷你案件」,只有兩名被告,但它的重要性不下於台北案、台中案等超級大案。該案主角李媽兜只有小學畢業,身高據說五尺二、三寸(約一百六十公分),但在情治單位眼中卻是一名「巨匪」,而且是一九五一年被官方通緝的近兩百名「匪嫌」中,僅次於林元枝的第二號人物。他逃亡兩年多,才在極意外的情況下被捕,被捕後又經歷極戲劇化的生命轉折。

 

生命基調

冒險犯難鬥志強悍

 

李媽兜和二二八受難者黃媽典一樣,都是姓名第二字有「媽」的男性,在老一輩台灣人和更早的文獻中,這類例子不少,是否和平埔族有關值得研究。他是台南人,一九○○年生於大內鄉的窮村;由於家境一貧如洗,他的父母儉腸捏肚,好不容易把他送去讀小學時,他已經十三歲了,十八歲才從小學畢業。

 

隔年,在本村一所小學謀得教員工作,因不滿日籍校長欺壓台灣教員,和校長打架之後辭職。九個月後,他在善化找到第二份小學教員工作,又因和日籍教頭打架而去職。第三、四次和日本人打架而丟掉的工作,是新化糖廠雇員和新化街役場(鎮公所)巡視員。必須一提的是,李媽兜畢業後,工作總是卑微而不斷流轉,這四份工作是他最穩定的四個飯碗,但為了替台灣人爭口氣,他總是做不久就豁出去拚了,不斷把自己逼到生活的絕境。這種冒險犯難的精神,是他生命的基調。

 

李媽兜的一生命運多蹇,波動不停,幾乎沒過什麼好日子。根據國史館出版的《李媽兜案史料彙編》,他二十幾歲結婚,婚後靠岳家資助,在新化營商,不久便因加入文協,在一次取締活動中被日人逮捕,坐了七個月牢。出獄後生計艱困,廿九歲(一說卅四歲)遠赴福建,開西藥房為生,這是他一生最安定的時期。中日開打後,他的生意又砸了,只好到龍岩投靠李友邦的台灣義勇隊,派赴廣東抗日。戰後回台,兩度找李友邦安插工作都沒結果,靠朋友陳福星等人的幫忙做小生意也都失敗。生活山窮水盡,又看見國府來台後,「貪官污吏,官僚氣十足,做官人對人民耀武揚威」,遂萌生反抗之志。

 

組織達人

領導數十支部小組

一九四六年六、七月間,李媽兜透過一位義勇隊員的介紹,認識「省工委」組織部長張志忠,並在張志忠的介紹下加入共黨。張志忠又介紹他跟省工委書記蔡孝乾認識,蔡孝乾知道他生活無著,給他兩千元,讓他專心發展組織。這筆錢是他生活的及時雨,卻也驅策他走上刀鋒和不歸路。張、蔡沒看錯人,李媽兜憑其鬥志和活動力,不久證明他是省工委在南台灣第一號戰將。

 

一九四六年十月,李媽兜與陳福星、陳文山成立「台南市工作委員會」,上由蔡孝乾領導,下與張志忠聯絡;李任書記,雙陳負責組織和宣傳。四八年五月,包括李媽兜(化名林飛鴻)在內的十一名省工委最核心幹部,潛赴香港參加為期月餘的中共「台灣省幹部會議」(史稱香港會議),這是中共當局對台灣幹部僅有的一次集訓,並決定工作方針。回台後一年半內,組織發展非常迅速,根據李媽兜的判決書,在他領導指揮下共有廿六個支部、三個直屬小組。這項「業績」恐怕只有張志忠可比,但詳細資料連李媽兜也前後交代不一。本文參考全書其他資料,嘗試整理如下(括弧內為領導人,以及他們在白色恐怖的遭遇):

 

台南市工委會(含三個直屬小組。四八年以後,雙陳退出,鄭海樹、何川、何秀吉加入,這三人皆死刑)、台南街頭支部(李媽兜)、麻豆(謝瑞仁,死刑)、中營(楊德全,自新)、大埤寮(蔡國禮,死刑)、山寮子(楊德全)、南頭港(楊德全)、下營(陳窗,死刑)、桶頭村(黃振昌,自新)、北門(李祿,逃亡)、大內(楊清淇,死刑)、二重溪(楊崇烈,自新)、頭社(羅錦昌,自新)、鳴頭村(鄭沂清,死刑)、玉井(楊進丁,另委員楊鬧雲死刑)、玉井糖廠(曾某)、關廟(陳文山,死刑)、新營(郭鍾椬,死刑)、新營糖廠(李明珠,死刑)、楠西(陳聰一)、永定厝(廖清纏,十五年)、斗六(張萬枝,死刑)、嘉義街頭支部(周永富,十二年)、嘉義鐵路局機務段(曾木根,死刑)、彌陀(蘇文安,死刑)、鹽田(張崑泰,死刑)、橋仔頭(李東鍊,死刑)、橋仔頭糖廠(許某)、潮州(江來傳,自殺)、左營煉油廠(許開傳,自首)等,範圍涵蓋雲嘉南高屏等地。如果加上許多被李媽兜的同志或特務宣稱是他所屬的支部,則總數超過四十。除了省工委系統外,甚至一個掛名「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台南市第一支部」的組織,據說也由李媽兜領導。

 

行蹤飄忽

鐵騎四出抓不到人

這些真真假假的龐大地下組織群,可以概稱為「李媽兜反抗勢力」,和中部的李漢堂、北部的林元枝構成讓特務單位寢食難安的鐵三角。但是樹大招風,情勢瞬變,一九四九年十一月,李媽兜發現住家附近已被埋伏,開始逃亡;不久張志忠被捕,蔡孝乾避走阿里山。一九五○年四月,蔡孝乾落網,李媽兜的組織工作也全部中斷;五月,蔡孝乾在《中央日報》發表聲明,呼籲同志立刻向政府自首,「自動交出一切組織關係」,省工委大勢已去。五月底,麻豆支部在自新份子的出賣下被破獲,這可能是李媽兜組織最先折翼者。此後各支部一一陷落,部分自新幹部甚至被分配責任區,協助偵查各地組織、關係人,以及他們的頭仔李媽兜,限期呈報成績。這一招確實厲害。

 

但更厲害的是李媽兜,他神出鬼沒,讓特務和同志疲於奔命。有人宣稱他在高雄、台東、台南邊界的山區躲藏;有人宣稱他常獨自一人化裝行動,騎日本製的腳踏車在平原出沒,並借農民家為掩護。這些情報是真是假,恐怕只有李媽兜本人知道。根據李媽兜本人供稱,他主要在台南一帶逃亡,藏匿他的人大多具有組織關係。他怕見熟人,沒有要事不出門;若藏匿農村,晚上不能睡在人家,必須到野外過夜。協助藏匿李媽兜的人很多,其中一位是鹽分地帶詩人王碧蕉(本名王碧樵),時任北門鄉農會總幹事。本書資料顯示,他只是一個預備黨員,也沒有特別「犯行」,卻在一九五三年七月被槍決。

 

一九五○年七月十八日,憲兵司令部破獲大內支部,呈報總統府機要室資料組(蔣經國主持,總管全國所有情治機關);該組「為集中線索,早日肅清起見」,囑該部與保安司令部會商嚴緝李媽兜。一年後,緝捕李媽兜的專案小組已擴大為包括保安司令部兩個組、保密局兩個組、調查局三個站、一個憲兵團、三個縣市警局等在內的龐大組織,鐵騎四出,線民密布,還是抓不到李媽兜。他們還要再忙上半年,李媽兜才會現蹤;但此後案情急轉直下,接下來的詭異棋局,就不是李媽兜玩得起了。

 

一九五二年二月十四日,正值冬防期間,安平港外海氣候惡劣,風雨交加,保安司令部安平港聯合檢驗處(負責海巡緝私)根據經驗判斷,此時正是偷渡走私的好機會,因此派員出海徹夜巡邏。十六日拂曉,果然在曾文溪口外海發現一艘「協勝號」漁船行跡可疑(正要前往香港),於是登船檢查。船上人員身分證一查,李媽兜赫然就在其中。說時遲那時快,李媽兜衝到船舷,就要跳海自殺,卻被動作更快的官兵緊緊抱住,於是,情治單位「踏破鐵鞋無覓處」的大尾逃犯,在逃亡兩年多之後,被誤打誤撞而落網。

 

跳海不成獲救

掉入統戰陷阱

接下來的命運發展,超乎他的意料之外。三個多月後,他在一篇對同志的心戰喊話廣播稿中,自述其心路歷程:「過去常常聽到中共上層說,國民黨政府對於人民通是騙,對付共產黨員怎樣用『三虐』,就是虐打、虐刑、虐殺……可是我自被捕在台南市警察局二天後,就來到保安司令部一直到現在,在這裡面的人員和官兵通是和和藹藹、禮禮貌貌……儘是用安慰和勸勉,關心我們的寒暑起居及食物,日常用品給你充足……」連他逃亡期間深受其苦的肺病也被治癒了。他似乎深受感動,他說:「政府對人民哪有欺騙?對共產黨哪有三虐呢?」最後他呼籲同志們:「大家不要執迷,緊快自動出來;自首的話,馬上便可得到自由。儘快來歸罷……參加反共抗俄的大事業,我們的前途是光明的!」

 

另一篇親筆報告描述他所見的保安司令部:「上中下各自崗位熱烈,無有分晝夜,各執著各自任務,和藹又誠懇。怎樣忙,也無有發現到哪一個會憂頭苦面……想不出國民政府怎會變到這樣新生的氣象?以為這是作個夢似的。」最後,他感慨地憧憬:「我相信李媽兜必定能得在國民政府的懷抱裡終了一生。」

 

是的,李媽兜,他自新了(正式辦自新手續是當年七月)。當局對重要的自新份子,當然要禮遇優待,不可能把刑具擺出來,也不可能讓他聽到夜半的淒厲哀嚎。李媽兜是否知道,保安司令部的官兵不分晝夜、熱烈忙碌的「新氣象」,是因為從他身上挖了更多情報、破了更多組織,抓了更多人,因而業務量大增?根據該司令部的一份報告,本案從一月廿八日到三月十日的四十三天期間,共動員特、警近千人之多;而李媽兜落網後,除了與他同時被捕的船員及偷渡客共十人外,陸續還有五十三人被捕,這些人又牽出更多人。他們的遭遇就沒那麼輕鬆了,他們不會看到「和藹又誠懇」的特務;照慣例,虐打虐刑是家常便飯,也有好幾人上了虐殺名單。

 

交出組織關係

來到鬼門關前

李媽兜的自新,某個程度上很像蔡孝乾自新的翻版。蔡自新造成省工委主力大崩盤,李自新造成省工委地方大肅清(張志忠寧死不透露的組織關係,部分就是被自新份子洩了底);這兩人都被灌了迷湯,相信政府會善待他們。但當他們在供出同志時,是否也認為政府會善待他們的同志呢?這點讓人非常迷惑。無論如何,省工委為了組織隱密而採用的「單線領導」模式,恰恰成了它的致命傷。由於黨員缺乏橫的聯繫,資訊封閉,當局只要抓到肉粽頭,立刻可以拔起一大串肉粽。這就是為什麼要對一些有利用價值的上級自新份子「儘是用安慰和勸勉」了;套中共術語,這就是「統戰」。

 

不管用什麼方法,「李媽兜反抗勢力」最後全倒,成了許多政治案件的祭品。這些案件包括李武昌案(十六人死刑)、台南工委會案(十人死刑)、曾木根案(九死一無期)、李義成案(六死)、大內案(五死)、麻豆案(三死九無期)、李瑞東案(三死)、玉井案(三死)、下營案(二死一無期)、張萬枝案(二死)等等。這些血淋淋的案件,有的成於李媽兜自新前,有的成於其後。有的案子另外派生,像李媽兜領導的台南黨員陳柏淵,二二八之後長期逃亡,卻在一九五九年遭一位曾經收留他的自首份子供出,演變成一個大案,共有三人被判無期,十七人七至十二年。

 

那個時代,當局如此宣傳:「匪諜自首,既往不咎」,何況是盡量交出關係的自新份子?何況是這麼重要又這麼配合的李媽兜,更有理由相信「前途是光明的」。然而天有不測風雲,一九五二年八月,保安司令部發文國防部參謀總長周玉柔,謂李媽兜「已無運用必要,擬仍依法處理」;九月,周玉柔發文保安司令部:希即將李媽兜「交付軍法從嚴治罪」。十二月十七日,李媽兜被關進軍法看守所,距離他在海上被捕,剛好十個月。這十個月就像一場天堂夢,當他夢醒,才發現已走到鬼門關前。

 

根據保安司令部資料研判,李媽兜在被捕前,他領導的支部已有十分之七以上被查獲。當然這要等李媽兜現身說法、把他的組織一一道破後,他們才知道的。這位受日本教育的五十三歲歐吉桑,不知他已沒有多少籌碼了;此後他越是坦白,他的利用價值也越低,當全案大白之際,也就是他為自己挖好墳墓之時。

 

自新原是假戲

糊塗賠了一生

十二月二十日,李媽兜被依「二條一」罪起訴,與他同案的是廿六歲的陳淑端。這個年齡只有他一半的女子,在他逃亡期間與他同居。李媽兜顯然只把她當作「紅粉知己」,不僅沒吸收她入黨,也不讓她知道他的活動;甚至連和同志談話,都要避開她。他曾對她說:「不知道才好。」與其說是大男人主義心態,不如說這是他給她的最大保護傘。然而李媽兜失算了。他苦心保護、連「叛亂」的邊都沒沾到的枕邊人,仍在一九五三年七月十八日,與他同赴馬場町。

 

執刑當天,李媽兜和陳淑端被押去出庭,聽死亡宣判。審判官唸完判決主文後,當庭問兩人:「你們能明白了嗎?」兩人都說「能明白了」。這是一段意味深長的問答。在那一刻,他們明白了什麼?而五十五年後的今天,我們對白色恐怖的鬥爭真相又明白了多少?或者,我們還不明白?

 

和李媽兜一起被捕的,還有李義成。他曾任國民黨台南縣改造委員、新豐區區長,算是國民黨地方要員。他沒參加組織,充其量是李媽兜的同情者和協助逃亡的人,後來也跟李媽兜同船偕逃。他落網後,被特務編到另一個大案裡,最後和同案的李明珠、王碧樵、賴象等五人,與李媽兜同一天槍決。

 

此外,就在李媽兜於海上被捕後不久,他的戰友陳福星(老洪),這位透過李義成的介紹而認識李媽兜,後來從南台灣轉戰北台灣的府城鬥魂,也在苗栗三義山區落網了。陳福星在蔡孝乾被捕後重整省工委,從城市轉入鄉村,從鄉村轉到山上,進行更艱苦的奮鬥,最後也以自新收場。這又是另一段左翼悲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