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人權!要歷史!要園區!要求國家人權園區法制化」連署活動
呼籲文建會「勿以文化之名,抹煞人權歷史」!
連署說明書
由文建會管理的原「台灣人權景美園區」,委託「彭明敏基金會」經營管理的一年租約已在2008年底到期。但這個在台灣歷史佔有關鍵地位的場址,文建會卻在未經社會參與討論的情況下,將其更名為「景美文化園區」,現正開放由文化藝術團體申請進駐,將此地原來的歷史、人權意涵抹煞殆盡。這讓所有關心台灣民主化、人權歷史者深感痛心,我們鄭重呼籲文建會應懸崖勒馬,廣納各界意見後再行規劃。
「台灣人權景美園區」即原警總軍法處和看守所。是1968 – 1987年間,所有政治案件的拘押、審判、轉運執行的中心。70年代起台灣政府監禁大量政治犯的訊息,即是由此傳出,引起國際人權團體關切,展開長期救援,世人從而認知台灣威權統治的面貌。國家機器迫害人權的黑暗,與國際人士冒險救援的人性光亮,在此匯聚。使得景美園區無論是在台灣或世界的民主人權史上,都佔有特殊地位。2007年底開園後,此地除了是關心台灣民主化的外賓、學者、人權工作者參訪必到之地外,更為國內各級學校、社會團體提供了最佳的民主教育素材。
令人遺憾的是,如此珍貴的民主資產恐怕即將成為泡影。在文建會的規劃中,把園區分為二大區:「藝術展演區:包含兵舍A、B、D、E、汪希苓特區、最高軍事法院…等空間,係屬於表演藝術練習場、視覺及數位藝術展覽空間、影像實驗基地等用途之場地。教育活動區:包含仁愛樓一層洗衣房、燙衣廠…押房等空間,係屬於人權資料展示館、數位設計藝術區、創意設計工坊等用途之場地」。在舉世均努力將人權紀念地原址保存,希冀作為歷史教材,警惕後世不可重蹈覆轍的潮流中,獨獨台灣反其道而行,在園區的規劃方向上,直接抹去其歷史脈絡與意涵。甚至可能為因應進駐團體所需,而對園區造成不可逆的硬體破壞,那將是全民無可挽回的重大損失。
因此,我們鄭重地提出民間的呼籲與訴求:
一、請文建會立即停止接受藝文團體申請。要廣泛地收集政治受難者與家屬團體、人權、民主歷史與文化資產等各界意見,在社會與政府充分對話的情況下,再重新規劃屬於民主資產的「景美人權園區」之營運方向。
二、馬英九總統一路走來,致力於推動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案件的平反與和解。而承載白色恐怖時期歷史記憶之眾多場址,景美園區是極其少數原貌未受太大破壞也尚未改建者。請馬總統與執政當局慎重考量,此地若能繼續朝「人權園區」發展,對後世的歷史、人權與民主教育推動,將具有莫大的獨特性與不可替代性。
連署發起團體:
台灣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五十年代白色恐怖案件平反促進會、高齡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外省台灣人協會
團體連署請填具
團體名稱/聯絡人姓名/備註
個人連署請附上
姓名/單位(受難者請填刑期)/備註
以email回傳至contact@taiwantrc.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