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非共和國:用特赦換和平

資料來源:本會綜合外電報導

國會推動特赦法據稱是為了替各方政治對話奠定基礎,官員們認為叛軍與某些政府官員都可因此免於遭到起訴。特赦涵蓋的範圍是2003/3/15起所犯下的暴力案件,但某些國際法規定的重大犯罪,如種族滅絕、戰爭罪、違反人道罪則不在特赦之列。此法同時也呼籲叛軍應該盡快停火並交出武器。

目前正在加彭(Gabon)舉行的和平會談,一路走來風波不斷,特赦法是和平路上的絆腳石或基礎還有待觀察。先前拒絕特赦的某些叛軍領袖,表示要等看了詳細條文才能評論。
中非共和國自1960年脫離法國獨立以來,政變與武裝叛亂幾十年不斷,由叛軍團體與政府軍隊犯下大規模的凌虐、強暴與屠殺等,在2002-03年間達到高峰。但戰亂未熄,2005中開始的衝突中,在中非北部就有數百位平民被殺害,萬間房屋被焚燬,超過21萬人顛沛流離。而且此地夾在查德與烽火連天的蘇丹達佛中間,至少存在兩股反對François Bozizé總統的叛軍。

2004年,中非共和國政府將國內犯罪情勢交到國際犯罪法庭的檢察官辦公室手裡,2007年檢察官展開初步調查。最終只將本巴(Jean-Pierre Bemba)送上國際法庭。面對這一次的特赦法,檢察官表示本巴在中非犯罪之惡性重大,構成違反人道罪,無法適用特赦。本巴在今年稍早被捕,目前正在海牙等候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