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將鄭南榕自焚處命名為自由巷

資料來源:節錄自2012/6/20自由時報報導

鄭南榕基金會爭取將鄭南榕自焚處的巷弄命名為「自由巷」,昨天獲得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通過。民政局表示,將比照「反貪腐民主廣場」的模式於民權東路三段一百零六巷三弄設立別名為自由巷,最快兩個月內掛牌。民政局表示,鄭南榕爭取言論自由,以身殉道,對台灣民主發展有相當貢獻,值得紀念。

民政局最快兩個月內掛牌

鄭南榕基金會今年四月舉辦鄭南榕殉道廿三週年追思會,已將該巷道定名為「自由巷」,由鄭南榕遺孀葉菊蘭、民進黨代理主席陳菊揭牌;北市府未來也要掛牌,民政局戶籍行政科科長林純妃表示,將進一步和基金會協調,而掛牌處也要現場會勘,可能地點包括周邊路燈燈桿或交通號誌桿。

民政局昨天將別名案提報市政會議討論,北市現有文化局的「台北市藝文組織譽揚要點」,表揚有貢獻的藝文團體,表揚方式如指定受譽揚者發跡或現址的巷道為譽揚街,雲門巷、漢聲巷就是依此命名。

不過,民政局說,鄭南榕是爭取民主、言論自由的人士,與譽揚要點較不符合,因此比照九十六年反貪腐民主廣場標示牌的設立方式,由民政局掛牌。

鄭南榕創辦自由時代週刊,於國民黨的言論箝制下,多次被查禁停刊,七十七年刊登「台灣共和國新憲法草案」,翌年接到涉嫌叛亂的法院傳票,鄭南榕誓言「國民黨只能捉到我的屍體,不能捉到我的人」,之後自囚於雜誌社七十一天,最後於軍警重重包圍下自焚,現址為鄭南榕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