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倫比亞轉型正義 程序創新與挑戰(轉型正義週訊 No.451)

本會在歷次的轉型正義週訊中(No. 437、438、443、445),已有多次關於哥倫比亞轉型正義近況的介紹。哥倫比亞曾經發生相當長期的內戰,包含哥倫比亞革命武裝力量(FARC)與政府軍、哥倫比亞聯合自衛隊(AUC)的衝突,以及地方私刑、暗殺等暴力事件,直到2016才有《和平協議》的簽署,進入轉型正義程序的階段。

南非所選擇的真相和解委員會(South African Truth Commission),主要是以真相釐清、和解,以及真相提供替代特赦,來嘗試重建正義。哥倫比亞的轉型正義,也同樣參考南非等其他國家的變體,嘗試追求真相、正義、賠償的理想平衡,主要是透過「過渡時期特殊司法程序」(The Special Jurisdiction for Peace,JEP),來推動轉型正義工程。

在JEP的程序內,對於加害者主要有兩種途徑進行處理,其一為對話途徑,以修復式而非應報式正義為目標,如果加害者能達成「貢獻於真相訴說」、「承認犯罪責任」、「賠償」以及「承諾不會再犯」等四點要求,則可以取得非監禁式、替代的判決。其二則為對抗式的司法途徑,倘若加害者不符合上述的四點要求,則會接受審判,最高可以處以二十年的監禁。JEP任務任期為15年,透過該等過程,確認犯罪責任,進行萬餘人以上調查與案件處理,嘗試達成國家轉型正義的目標。

同樣的,JEP的程序仍持續受到挑戰,舉如保護受害者、證人與被告的機制,在小規模的游擊隊與暗殺行動仍持續發生的哥倫比亞社會來說,成為避免恐懼與進行審判的重要條件;廣泛的公眾討論也至關重要,溝通以換得大眾對於程序的支持,以取得正當性。再者,尤其性別不平等問題也持續需要正視與處理。

哥倫比亞的經驗顯示,過渡時期的司法程序需要從社會與政治背景進行分析,舉如對於非監禁式的判決處遇,在哥倫比亞是否受到接受?就需要從仍舊頻繁的武裝及暗殺行動、大眾輿論等視角進行評判,然而我們或許可以將此種努力和解的方向作為借鏡,並期待長期的戰爭與暴力可以在哥倫比亞止歇。

參考資料:Justice after war: innovations and challenges of Colombia’s Special Jurisdiction for Peace, LSE Analysis,2020/04/03。和解典範的開拓者——南非的轉型正義,報導者,2016/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