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內加爾終於可望審判哈柏
資料來源:本會綜合外電報導
由塞國上下議院聯手通過的修正案,搬開了國際社會要讓哈柏面對正義之途的大石頭。根據修正案內容,塞內加爾有權起訴與審理那些犯下種族滅絕、違反人道罪與戰爭罪、凌虐罪的嫌犯,即使犯罪地點在國外或案發超過十年以上者。這將是發展中國家處理發生在他國的人權迫害案件之首例。
哈柏外號是「非洲的皮諾契」,他在1982-1990以殘暴的壓制性政權統治國家。根據1992年查德真相委員會所做的調查報告指出,哈柏應該為統治期間超過4萬件政治性謀殺案與20萬件凌虐與種族屠殺負責。
多年來一直與哈柏暴政受難者並肩努力的「人權觀察」組織看到這個結果非常欣慰,這些受害者在18年後終於可望見到正義的曙光。回顧整個過程,受害者團體與國際人權組織醞釀著把哈柏送上法庭是從2000年開始運作。哈柏在1990年被現任總統放逐後就一直住在塞內加爾,2000年即曾被塞國法庭援引普世管轄權原則而遭起訴,他的律師雖曾抗告此原則的適用性,但哈柏仍遭軟禁至今。2006年非洲聯盟( African Union)要求塞國起訴並審判哈柏。同年,聯合國反虐待委員會也敦促塞國在九十天內決定是要讓哈柏就地審判,或者引渡至比利時。在國際壓力之下,塞內加爾終於決定就地審判哈柏,2007年總統宣布將把哈柏送上法庭。
上個月,數個人權團體聯合抗議審訊進度延宕後,司法部長在日前宣布了如上的進展,而且表示已經指派3名法官與2位檢察官負責此案。他們估計審判所需的費用將高達四千五百萬美金,希望國際伸出援手。至今只有查德的前殖民母國法國表示願意提供財物與技術協助。今(2008)年1月,歐盟也在塞國的請求下派遣專家前往協助規劃評估法庭所需的支援,專家建議塞國應該精確的訂出起訴策略與審判期程,才能提出比較合理的預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