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爾內戰受難者要求完善化轉型正義法制(轉型正義週訊 No.433)

四月底,尼泊爾內戰的受難者與家屬在首都發起了一場抗議,要求妥善修正轉型正義法案。

尼泊爾從1996年毛派叛軍發動攻擊開始,歷經了十年的內戰。武裝衝突過程中,叛軍與政府軍雙方都被控有嚴重的戰爭罪行,包括非法處決、強暴、酷刑與強迫失蹤(enforced disappearance)等等。內戰在叛軍與「七黨聯盟」的談和下落幕,重新組成了民主共和體制的國家。

然而,尼泊爾在戰後轉型正義的實踐上卻並不順利,2015年尼泊爾成立了強迫失蹤人口調查委員會(CEIDP)和真相和解促進委員會(TRC),直至今年初任期終止前,兩個委員會卻沒有太大的任務進展。尼泊爾的轉型正義法制被人權組織評價為「設計來保護那些在內戰中犯下戰爭罪行的人們」,2015年時,兩個執政黨派甚至簽署協議,意圖撤回先前提出的內戰案件,並給予在內戰中犯下暴行的罪犯特赦。事後,這些協議和法案被尼泊爾最高法院推翻。

直至今日,尼泊爾的轉型正義法制依舊不完整,例如給予兩個委員會的財務和人力資源不足、沒有公正的調查程序規定、即使犯下最嚴重的戰爭罪行仍能判處非監禁刑期(non-custodial sentences)等等。然而,尼泊爾政府非但沒有要修正法制的意思,反而急著在一週內重新組成先前任期已屆至的兩個委員會,忽視受難者與人權團體對法制和委員會組成的意見。

因此,近日受難者與家屬的抗議,便訴求應該先妥善修正法律後再重新任命兩個委員會的委員,以及委員會的組成應有受難者團體的參與。

資料來源:Nepal: Reform Transitional Justice Law, Human Rights Watch, 2019/04/14;Conflict victims demand amendment to Transitional Justice ActThe Himalayan Times, 2019/05/03;尼泊爾意圖特赦戰犯 人權組織抨擊中央廣播電台,2016/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