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地主到無產階級―馬克思博士劉明電

從大地主到無產階級―馬克思博士劉明電|作者:李禎祥

位於彰化的台灣民俗村,有一棟「劉家洋樓」古厝,仿日本東京舊火車站的型式而建,造型氣派華麗,是台灣巴洛克式建築的精品。然而這棟九十年歷史的古厝,卻見證兩段白色恐怖的滄桑史:它的主人劉明電(1901〜1978),在日治時代坐牢,在國民黨時代流亡日本,至死未歸。而這棟古厝,也被警總沒收,輾轉易手,幾成廢墟,僥倖免於拆毀,最後落腳台灣民俗村。

 

開枝散葉:柳營劉家多名士

這棟古厝的歷史縱深不只如此,它的背景是台南柳營劉家的興衰起落史,也牽涉到二二八之後,台灣人在日本一段被湮沒的活動史。它和霧峰林家花園一樣,都是探訪一段幽遠曲折台灣史的入口。然而林家花園是國家二級古蹟,劉家洋樓卻籠罩白色恐怖陰影,不被官方認定。

 

劉家是柳營望族。先祖劉茂燕,福建人,為鄭成功部將。1659年鄭成功北伐南京,不該敗而敗,劉茂燕戰死,享年僅卅二歲。他的妻、子蔡氏及劉球成,以軍眷身分隨鄭成功渡台。鄭軍來台後,實施屯田制,劉球成先在麻豆墾殖,後移居查畝營。經過數代胼手胝足拓墾,逐步成為當地的大地主。

 

查畝營本為鄭軍專司「勘查地畝」的營部所在,是屯田制的具體例證。日本據台後,以地名諧音「查某」而改名。當時劉家是地方最大或最具代表性的家族,故改為「劉營」;因日語發音劉、柳相近,再改為「柳營」。這是柳營名稱由來一說。可見最遲在清領末期,劉家已經開枝散葉,名甲柳營。

 

從清領、日治到國府時期,劉家的興旺可從以下紀錄略窺一斑:這期間共出了三位舉人、三位秀才、一位國代和立委、以及地方首長(查畝營庄長、柳營庄庄長、柳營鄉鄉長)多人。這還不包括一位知名畫家劉啟祥、一位知名影人劉吶鷗、一位台灣食鶴拳掌門人劉故,以及一位知名歌星翁倩玉(外公為劉北鴻)。

 

日人據台之初,台灣多地出現趁亂打劫的「走番仔反」事件,家大業大的劉家也遭殃,有兩名族人遭到綁票,付了鉅款才贖回。日治期間,劉家為了維持家業和地方影響力,和統治者維持良好的互動。劉明電的父親劉神嶽即受日人延攬,任鹽水港廳參事,並協助成立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劉神嶽的族兄劉焜煌(名畫家劉啟祥的父親),也被任命為查畝營的庄長。

 

雖然如此,這兩位與日本當局交好的劉家子弟,卻有一個做對照組的劉澧芷,這三人都是劉家第八代,並稱「柳營三才」。劉澧芷剛直重氣節,因不願做日本臣民,渡海過唐山,不幸在1909回台時染疫而死。歷史的軌跡相當詭異,常會出其不意的重演,尤其在改朝換代之際。劉家第八代的對照組,到了第九代又出現在劉明朝、劉明電的身上。這對同胞兄弟,前者是國民黨的制憲國代和立法委員,後者卻是國民黨的黑名單。前者事業雄厚,政商得意,後者則被當局鯨吞大筆財產。

 

柳營事件:地主挺佃農,股東反公司

劉明電的反抗史具有相當戲劇性。早在戰前,他就是長期的抗日份子。這仍要從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說起。這是日治時代四大糖廠之一,也是台糖新營總廠的前身。初期以台資為主,後為日資取代。作為台灣最大與最有利可圖的產業,製糖業十足是台灣殖民經濟的典型。這個由農民血淚灌溉的產業的剝削性,由兩句俗諺「世間第一憨,種甘蔗乎會社磅」和「三個保正八十斤」就可略知一斑。鹽水港製糖會社當然也在剝削之列,並引發著名的「柳營事件」。

 

柳營事件又稱「深耕犁事件」,緣於鹽水港製糖會社的社長槙哲為了擴大蔗園、增加糖產,要求台灣總督府在嘉南平原強制實施「三年輪作」制,也就是一塊農田,三年中有一年半種甘蔗,一年種雜糧,種稻只有半年。這種做法形同逼農民為奴。所謂半年種稻還只是表面文章,會社更祭出絕招,強制碾平田埂,並用「火犁」(柴油動力的機犁)深耕,使田地利於蔗作而不利稻作。

 

1935年1月12日,鹽水港會社在柳營庄用火犁犁田,引發農民抗爭。警方將民眾逮捕拘留。地主劉明電為農民請命,也被以教唆罪名繫獄。這場事件後來訴諸司法,賴「台灣辯護士協會」協助,終於替農民討回部分公道。值得注意的是,當時劉神嶽已去世多年,他的龐大財產,包括鹽水港會社的部分股權由劉明電繼承(劉明朝因過繼別人,沒有繼承),所以劉明電理論上是該會社的官方代表,可說集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於一身。然而劉明電卻挺身批判日本人,而與他的佃農站在統一戰線。

 

日治時代,反抗日人統治的地主階級不乏其例,林獻堂就是典型的例子;但像劉明電這樣,地主挺佃農,股東反公司,更值得記上一筆。劉明電的作風其來有自。根據台灣史研究者陳銘城1994年在《台灣文藝》上發表的〈台灣的馬克思博士劉明電〉引述劉氏親族的說法,劉明電早年留學,先後就讀京都同志社中學、東京獨協高等學校(為德國文學協會附屬德語專修學校)。1920年,劉明電才二十歲,即負笈德國柏林大學。約於1927年取得該校哲學博士學位,是台灣第一位專攻馬克思主義的學者。可見這位地主,早受階級意識的洗禮。

 

劉明電的抗日,柳營事件只是其一。事件之前,他曾加入文化協會,並批判當局的政策。事件之後,這位馬克思主義者被日警點油做記號,飽受施壓,乃於1935年頃攜妻小避走日本。說是避走,不如說另闢戰場。因為他在日本和吳三連、楊肇嘉聯手向日本國會遊說,推動反對「台灣米穀移出管理法案」(這是台灣總督府1939年制定的打擊台灣米業的法案),而有「米管案三勇士」之稱。劉明電並著有《台灣米穀政策の檢討》(1940年出版),分贈國會議員,但被禁止公開發行。

 

劉明電旅日期間,把龐大的產業和洋樓委託宗親代管,再由宗親將田租匯去。所以這位與土地脫節的地主,還能在國外享受優渥的生活。他在新大久保的豪宅,戰時收容過東京帝大的台灣留學生,如劉沼光、林恩魁等人。而日本當局對這位堅定的抗日份子也未查封財產,斷其生路。這和戰後國民黨政府對劉明電的大抄家呈現強烈對比。

 

態度親共:龐大家產被鯨吞

劉明電會捲入白色恐怖風暴,源於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該事件對海外台灣同鄉造成強烈震撼,光在日本,事件後至少同時有兩派人馬在尋求國際力量介入台灣,而且都有台灣的大地主參與。一是廖文毅、藍家精(根據官方檔案,他是台灣民主獨立黨代理主席,化名王仲明)等人尋求聯合國託管;一是以劉明電為首的親中共派。國民黨政府對這三人的報復手法都一樣:沒收龐大家產。不過廖文毅因為傾家族之力投入台獨運動,還有多人被捕判刑,受難程度更慘。

 

根據在白色恐怖坐了七年牢的政治犯林恩魁所述,二二八事件後,劉明電與友人楊春松、謝溪秋、甘文芳聯手寫信,批判蔣介石、要求嚴懲陳儀,而成為國民黨第一批列管的黑名單。1949年,劉明電與林炳松、呂漱石等人加入「中日友好協會」,該協會被中華民國駐日代表團視為日共外圍機構,當然也是親中共的團體。1950年初,蔣政權風雨飄搖,1月10日,劉明電與李延禧、甘文芳等人聯署,以「旅日台灣省民和平促進會」的名義,在《赤旗報》發表給美國特使吉普思(當時正訪問中、日)的公開信,呼籲美國即時停止援蔣。

 

韓戰發生後,蔣政權得美國支持而回穩,12月13日,劉明電又與劉啟盛、李延禧、謝南光(謝春木)等人在東京進行「台灣問題懇談會」,做出「反對台灣戰場化」的決議,要求「國民政府從速取消台灣總動員令,立即停止將台灣作為焦土抗戰基地之計劃,並放下武器實現和平」以及「絕對反對外國干涉中國問題」。很顯然的,這完全呼應中共的和平統戰論調。當然,劉明電等人的活動都受外交部駐日使館的嚴密監視,並將訊息回報國內。

 

劉明電不只言論挺中共,還親自加入,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政協)全國委員會委員。根據官方檔案,1957年1月1日,劉明電以政協全國委員會的名義,在東京《華僑會報》發表〈對在日僑胞の希望〉,提出「解放台灣」的言論。這訊息回報台灣,成了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的證據。1958年9月26日,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警總軍法處裁定單獨沒收劉明電全部財產。這對當時旅居世田谷區的五十八歲劉明電而言,是人生一大霹靂,從此這位馬克思博士,真的成了無產階級。

 

劉明電的財產有多少?當他1921年繼承父親劉神嶽的遺產時,共有大筆土地、鹽水港製糖會社部分股權,以及一棟華麗的劉家洋樓。國民黨實施土地改革後,他原有的165甲土地(分布於台南柳營、嘉義鹿草)被徵收放領了124甲,只剩地主保留地41甲。土地雖大幅縮水,卻多了四大公司(水泥、紙業、農林、工礦)股票,再加上台糖(由鹽水港會社而來)股票,共有46,532股。此外還有土地債券28萬2864公斤、新台幣50萬元、台糖美金公司債300元。而位於士林村的雙層歐式豪宅(劉家洋樓),光是建坪就有138坪。這些資產若換成現在幣值,「億萬富翁」只是對劉明電最保守的形容。

 

沒收財產:大家一起來分紅

這麼龐大的資產,警總的「沒收財務處理委員會」前後費了四年才把它「處理」掉,共得新台幣391萬5457元,另有法定孳息(股息、紅利、地租等)207萬3037元,總數逼近600萬元。其中股票部分,委託中央信託局辦裡出售。同時出售的,還有其他倒楣人士的股票,包括廖文毅、黃添樑和林炳松。黃添樑是台灣省商界大老,不搞政治,只因當局覬覦他的財產而把他下獄,判了十年;林炳松是日本的華僑總會會長,和劉明電一樣,因親共而遭殃。不只如此,就筆者所見資料,旅日親共派華僑中,最少還有一位李延禧(傳奇人物李春生之孫,台灣第一位銀行家)也被籍產。他們和廖文毅、藍家精的例子似乎顯示:對海外異議人士而言,沒收財產是普遍的命運。

 

接下來上演的戲碼,就是發獎金了。國防部於1969年核發劉明電案獎金36萬3729元,警總得三分之二,台灣省警務處(在查報財產上出力)得三分之一。在警總方面,24萬2486元的獎金分配如下:指導長官10%、破案單位40%、審判單位15%、處理單位10%、互助金25%。這種「人人有獎」的結果是,包括警總上級長官們、保安處、軍法處、處委會等都多多少少分到獎金。光以軍法處而言,就有69人分紅,處長甚至分到5452元。在那個一碗牛肉麵5元的年代,這份不勞而獲的獎金不可謂不多。把一個人宣告為「叛亂」,再把他的龐大家產充公,然後大家分紅,世上還有比這個更好賺的?何況這類可以分紅的案件,其數不知凡幾。白色恐怖的政治案件,多的是謀財、害命的判決。

 

話題回到劉家洋樓,柳營鄉公所以55萬元把它承購下來。根據陳銘城的採訪,劉明電的妹妹原本要競標買回家產,卻遭荷槍的憲兵攔阻,最後被柳營鄉公所標到,權充倉庫使用。期間政府單位因不願宣揚「附匪」的原屋主姓名,反對列入古蹟保護,於是往後幾十年,任其年久失修,荒蕪傾頹。

 

陳銘城指出:「直到1988年,柳營鄉公所決定拆除劉家洋樓,現地改建圖書館…同年8月,獲悉台灣民俗村完成麻豆林家五房的一、二百年古厝之拆遷,乃透過包商沈天福居間協助,捐出這棟洋樓,由台灣民俗村僱請專人拆卸、遷移,重建於台灣民俗村。因工程耗大,前後費時五、六年之久,直到1993年才全部竣工,再現劉家洋樓的風華。」

 

看到有人肯善待自己的財產,劉明電死後有知,應該感到安慰。這位地主在財產充公後,應該僅以接濟為生。陳銘城指出,國民黨曾找蔡培火出面,勸劉明電回台支持政府,政府願意發還財產,被劉拒絕。中共一再邀他去「祖國」定居,他也不願意。他也沒入籍日本。晚年顯少活動,大多在家過著讀書、寫詩的孤寂日子。為了堅持自己的思想,這位左派地主被吞沒龐大家產,還當了半輩子的望鄉人,直到1978年逝世,享年七十八歲。(2009.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