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名昭彰的警察死於COVID-19 西班牙追訴加害者的困境(轉型正義週報 No.453)

 

曾於佛朗哥時代擔任警察,被控在獨裁統治時期,犯下數百起凌虐事件,惡名昭彰的安東尼奧‧岡薩雷斯‧帕切科(Antonio González Pacheco),2020年5月7日上午於馬德里逝世,死因為感染COVID-19,死時73歲。

岡薩雷斯‧帕切科曾在國家警察部隊(National Police force)擔任11年警察,並於1982年離職,其所屬部門為「社會政治大隊」(Social-Political Brigade),專門負責調查並且鎮壓反佛朗哥政權的左翼團體。根據受害者的證言所稱,岡薩雷斯‧帕切科相當享受對於人犯的折磨,諸如傷害、拷問,也因為他盛氣凌人的態度與用槍習慣,同僚間稱其為「比利小子」(Billy the Kid)。或許這在同僚間是一種讚賞,但在人犯聽來,此種外號與其慣習卻是異常的恐怖。

西班牙對於轉型正義的處理歷程較為緩慢,在1975年佛朗哥過世後,縱使政權移向民主體制,過去的威權遺緒並未在第一時間受到處理。2007年西班牙通過《歷史記憶法》,開始挖掘政治受難者的遺體,同時禁止獨裁符碼出現在公共場所,但轉型正義過程並不順利。經過政黨輪替,保守派人民黨(PP)取得國會多數執政(2011至2018年),西班牙因金融海嘯進入撙節時期,並未分配足夠預算實施該法律,保守派並主張應該避免撕裂族群,轉型正義進展緩慢。直到近年西班牙工人社會黨(PSOE)上台,才有更進一步的發展。

在轉型正義中,「加害者」也同樣是一項重要的議程,岡薩雷斯‧帕切科在1977年,因其擔任警察期間的功勳及服務取得勳章,退休金也因而增長,但輿論一直存在對於上述「功勳」的質疑。2013年,阿根廷法官曾對於岡薩雷斯‧帕切科發出13項酷刑的國際逮捕令,打算將他引渡到布宜諾斯艾利斯進行審理,但在2014年,西班牙國家法院則駁回了引渡的命令,原因是法律所規定對於犯罪的「追訴時效」(statute of limitations)已經消滅,現行法律無法再進行追究。如今岡薩雷斯‧帕切科已經過世,對於其他曾在威權時期迫害人權的加害者,該如何在法律上給予妥適的處置?又該如何及時進行處置?值得吾輩借鑑。

參考資料:

葉虹靈,〈各國的轉型正義工作〉,收入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記憶與遺忘的鬥爭:臺灣轉型正義階段報告書(卷一)》(新北:衛城,2015),頁96-100。Notorious Franco-era cop ‘Billy the Kid’ dies from coronavirus,EL PAIS ENGLISH,2020/5/7。Spain’s Supreme Court Backs The Exhumation Of Former Dictator Franco,Forbes,2019/9/25。OUTRAGE AS IT’S REVEALED FRANCO’S HENCHMEN STILL RECEIVE BONUSES FROM SPANISH GOVERNMENT,The Olive Press,202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