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建會無視公聽會意見,暗渡陳倉為文化園區鋪路

關於景美園區更名與變更用途一事,在引起輿論關注後,文建會在 4/30 舉辦了公聽會,邀請政治受難者、人權團體與藝文團體、學者進行討論。當天會後文建會發佈新聞稿明載「至於園區定位及藝術團體進駐,意見較為紛歧。文資總處將彙集與會者意見,再次邀請受難者、人權團體及學者專家等開會討論」。

 

公聽會結束已近兩週,文建會承諾的會議記錄上網至今不見蹤影。為了督促文建會盡快召開相關會議,民間團體在 5/6 發出新聞稿,呼籲文建會在兩週內,提出園區規劃的時間表。然而,官員們對這些呼籲置之不理,反而在 5/7 於文資總處網頁上公告了「景美文化園區文化義工管理及服務要點」。

 

此要點開宗明義:「景美文化園區(以下簡稱為本園區),為積極推廣藝術教育、人權理念、提升文化品質,整合社會人力資源,使願意投入義工服務之國民做有效應用,特訂景美文化園區文化義工管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培訓課程則包括「志願服務之內涵、倫理及相關法規認識等課程…本園區歷史、人權歷史、表演團體及藝術團體介紹」。仔細審酌報名表更發現,要義工填選的專長技能選項為:「藝術史、美勞教育、兒童教學、兒童心理戲劇表演等」。

 

從招募的主旨、培訓內容到義工資格,非常明顯是在為藝文團體的進駐量身定做。我們非常訝異於,文建會不僅在改名決策過程中,恣意忽略政治受難者與人權團體意見;甚至對於自身主辦公聽會所獲致之結論,亦能公然置之不理,獨斷獨行地繼續為藝文團體的進駐開始先行準備工作,如此赤裸裸地公然違反民主精神,令所有關心台灣歷史與民主化的人士大開眼界。試問,若未來公聽會之決議未規劃藝文團體進駐,那麼招募培訓義工所耗費之行政資源該由誰負責?

 

人權團體對於園區的訴求非常清楚,即必須「以歷史記憶為唯一主題、人權教育為唯一功能,來規劃人權園區之復原及使用」。我們樂於持續地與文建會、藝文團體、在地居民、鄰近學校等各界人士說明我們的主張,也傾聽各方想法。我們期待主管機關應該積極任事,對於尚未達成共識的藝文團體進駐園區一事,應該立即停止所有相關作業,並且盡快公布園區規劃時間表,讓這座寶貴的歷史資產能妥善地為台灣社會所用。

 

 

發起團體:五十年代白色恐怖案件平反促進會、台灣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高齡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外省台灣人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