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雷佈雷尼察大屠殺:荷蘭負有共同責任
資料來源:德國之聲中文網2014/7/17報導
一家民事法庭裁定,荷蘭政府對近20年前的斯雷佈雷尼察大屠殺負有共同責任。由此,受害者親屬有權獲得賠償。這一判決具有標誌性意義。
國際維和使命原本應保護民眾,但如果出現人員傷亡,誰來承擔責任並支付補償呢?類似的案例已經出現數次,如今荷蘭受到這樣一個判決。提出上訴的是"斯雷佈雷尼察母親"組織,是由斯雷佈雷尼察大屠殺受害者的數千名親屬組成。
斯雷佈雷尼察大屠殺是二戰後歐洲發生的最嚴重的戰爭罪行之一。1995年7月,塞爾維亞軍隊攻佔波斯尼亞小城斯雷佈雷尼察,殺死8000名波斯尼亞穆斯林男子,其中包括少年。當時,斯雷佈雷尼察位於聯合國的保護區內,由荷蘭藍盔士兵負責駐守。當塞爾維亞軍隊發動攻擊時,荷蘭藍盔士兵毫無抵抗地放棄了所有觀察哨所和路障,還將逃至荷蘭軍營的300名穆斯林男子交了出去。
法庭宣佈,荷蘭政府要為交出300名波斯尼亞男子的行為承擔責任。荷蘭必須向受害者親屬支付賠償。這是首次由聯合國維和部隊為第三方的戰爭罪行承擔責任。
國際使命的責任,這一點多次成為法庭論辯的主題。德國政府曾因1999年北約轟炸科索沃瓦爾瓦林橋以及2009年阿富汗昆都士的空襲而受到起訴,但無果而終。基爾大學法學教授馮·阿諾德(Andreas von Arnauld)向德國之聲表示,荷蘭的這一案例具有標誌性意義。儘管此前荷蘭一家法院已經判決三名斯雷佈雷尼察受害者的家屬應獲得荷蘭政府的國家賠償,但通常,在這樣的案例中,法庭很少會判處國家承擔責任。
還有疑問
最新判決的不同之處在於,"斯雷佈雷尼察母親"組織認為,荷蘭政府負有全面的責任。他們希望法庭裁定荷蘭對這樣的屠殺承擔責任。對他們而言,此次判決只是部分的成功。
一位上訴女性表示:"我們如何向一位母親解釋,鐵絲網裡面的人死了,由荷蘭承擔責任,鐵絲網外面的人死了卻不是這樣?"也就是說,在荷蘭軍營裡面的300人,由荷蘭承擔責任,軍營外保護區內的數千人則不是這樣?他們為什麼無法保護外面的人?馮·阿諾德認為,他們沒有足夠的裝備。而這又是聯合國保護部隊的計劃制定者–也就是聯合國的責任。
數年前,"斯雷佈雷尼察母親"曾嘗試追究聯合國的責任。但對國家法庭而言,聯合國享有豁免權。馮·阿諾德表示,在聯合國層面上對相關責任的追究迄今也以失敗告終。
不過,這位法律專家認為,最新的判決有助於實現讓聯合國和參與使命的國家共同承擔責任。因為法庭認為,為聯合國士兵在大屠殺中的錯誤行為負有責任的不單是荷蘭。
人權組織大赦國際認為,聯合國與參加使命的國家應共同承擔責任。倘若只有各國承擔責任,未來參與類似使命時,恐怕會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