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水環的家書 承載白色恐怖悲歌
施水環的家書|作者:李禎祥
(本文發表於新台灣週刊第609期 2007/11/22)
一九五四年十月十日,當蔣政權正在熱烈慶祝中華民國國慶(當天蔣介石率彭孟緝在總統府前盛大閱兵)時,從羈押大批政治犯的軍法看守所牢房寄出了一封信:「母親,辭別尊顏,無日不思……您們過得好嗎?我真擔憂經濟有限的您們的生活……朝夕想起了媽媽傷心失神的慈顏,我的心無窮的痛疼,失眠連夜。媽媽您不要煩惱,我們期待辦事清明的法官,給無辜的我們澄清這次遭遇的災難。我們是個善良的老百姓,我們的一輩子是不敢做違背政府的法令的事。」
這是施水環的第三封家書,此時她被送到軍法看守所不久,只有十多天,信中流露對母親的強烈思念,和對未來的樂觀期待。但一直到她兩年後被押出去槍斃為止,「辦事清明的法官」始終不曾出現。在漫長焦急的等待中,她常受胃痛和失眠症折磨;而在寫這封信時,更是受眼睛的劇痛所苦。因為之前在偵訊階段慘遭酷刑,她的右眼受創,腫得很大,和她被捕前的美目盼兮完全是兩個人。
施水環是台南人,她的父親是施明德的阿公,母親是施明德阿公的細姨,所以施水環是施明德父親施闊嘴同父異母的妹妹,施明德應該叫她阿姑。施家家境本來不錯,當時台南著名的「四姊妹歌仔戲團」未組團時,都在施家做事。但是她有一個左傾的弟弟施至成,出身台大,喜歡把衣服穿得破破舊舊的,好顯出一副無產階級的樣子。就是這樣的左翼知識分子,在那個時代註定成為被捕殺的對象。
一九五○年二月,台北爆發「郵電案」。緣於中共華東局派遣兩位女幹部計梅真、錢靜芝來台活動,由台灣「省工委」負責人蔡孝乾領導,據官方資料,短時間之內建立台灣郵政管理局、台北郵局、台灣省電訊管理局、婦女四個支部,而她們的活動據點就是台灣郵務工會附設的國語補習班。戰後國府厲行「國語」獨尊政策,學國語趁流行;而且她們待人親切,很有人緣,因此上課者眾。所以當蔡孝乾被捕自新,出賣計、錢兩位同志後,台北郵電機構有高達卅五人被捕判刑。這是郵電案的第一波大逮捕。
第二波大逮捕發生在四年後(一九五四)。官方名稱是「台南市委會郵電支部案」,但根據受難者的口述史料研判,這個支部應是特務杜撰的;事實上,本案無論就故事背景或涉案者分布來看,主要都是在台北而非台南,實為郵電案的後續掃蕩行動。共逮捕五十一人,十四人被判刑。因吳麗水是案首,故又稱吳麗水案。
據熟悉內情的受難者雷水湶描述,本案的脈絡大致如下:有一個人愛慕並追求施水環,因為施的好友丁窈窕勸她與此人保持距離,此人懷恨在心,適巧看到丁窈窕桌上有「禁書」,於是從台南寄函到保安司令部,檢舉丁窈窕是「匪諜」。此人先後寄了四、五封,都被吳麗水藉職務之便截獲燒毀。
一九五四年,一位基隆電信局職員陳興德被疑為「匪諜」而被傳訊,陳興德承認他有講一些政府的壞話,但那是他之前在台南服務時,從吳麗水那裡聽來的。於是吳麗水被捕,因為受不了酷刑,不僅供出之前燒毀檢舉信的事,其他沒有的事也亂供一通。由於吳麗水、丁窈窕、雷水湶三人在公司較常來往,丁與雷還是小學同學,因此雷水湶也被吳麗水牽扯進來。
吳麗水怎樣亂供不得而知。但從本案的判決書來看,丁窈窕被指控受錢靜芝指示,發展「匪黨外圍組織之青年民主協進會」;並且受命成立台南郵電支部(由台南市委會朱某領導),由吳麗水擔任書記,丁窈窕和雷水湶分任組織及宣傳小組長。至於施水環則被指控參加該協進會和介紹兩名「匪犯」與丁窈窕聯絡。
這裡有一個關於白色恐怖的基本常識:在官方判決書出現的組織名稱,有些是真的,有些子虛烏有;換句話說,真正「成立」這些組織、並且「安排」要職的人,是掌握各種刑具的特務。郵電支部即是一例,從蔡孝乾、錢靜芝到台南市工委會一路破獲下來都沒有發現該組織,反而出自一個普通職員的供詞,而領導者也用「朱某」兩字含混帶過,可見事有蹊蹺。最重要的是,被官方宣稱是支部「宣傳小組長」的雷水湶,根本否認有這個支部存在。以當時的定罪慣例,若在地下組織擔任要職又吸收黨員者,二條一(死刑)跑不掉。從這點來看,特務擺明了就是要殺人。
在以上的指控中,施水環部分顯得特別牽強。事實上,她完全是因為弟弟施至成而死的。一九五二年一月,施至成聞悉當局派人抓他,及時脫逃,先躲在施水環的同事郭傳峰家(郭因此被判十五年),不久藏在施水環位於臨沂街宿舍的天花板上。可以想見,那是非常黑暗、侷迫、窒悶的空間,但施至成憑其強烈的鬥志,竟躲了兩年之久。然而告密者特別眼尖,發現住在單身宿舍的施水環,卻煮兩人份的飯。就憑這一點,施至成的下落呼之欲出。
一九五四年七月十九日,當局派人前來拘捕。正在危急當頭,方玉琴(施水環同事)趕緊僱車將施至成載走,為此方玉琴被判十二年。施至成倉皇躲到表哥陳清鈺家,住了兩日夜,為此陳清鈺也判十二年。施最後跑去找林粵生,那是他情如兄弟的台大同學,當時在松山機場的導航電台上班。施至成出現時,已經是深夜十二點左右,他告訴林粵生,不要再去找他姊姊(因為林粵生常去找施水環打聽她弟弟的下落),因為她已經被抓走了。林粵生問他:「是不是你的事情?」他說:「不是。」林粵生又問:「你……過去的生活怎麼樣?」他沉默不語。
施至成為什麼否認施水環被捕與他有關呢?乍看此人太無情,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其實是他用心良苦,為了不要牽累姊姊,絕不讓任何人知道他姊姊藏匿過他,即使他的至交也不例外。可想而知,在藏匿弟弟的同時,施水環面對無孔不入的告密者(她的宿舍必然是監視重點),也一定不能語笑喧嘩,一切的互動都要降到最低。姊弟倆必須以最壓抑和冷漠的態度,來維繫最起碼的親情!這是那個鼓勵六親不認檢舉「匪諜」,違者以「知匪不報」判刑的扭曲時代中,人性的光輝,也是天倫的悲歌。
施至成在林粵生處借了一宿,天剛亮時,就從中山北路出去,不知去向。林粵生知道施至成身上沒錢,他自己也沒錢,還向值班同事借了五十元給施至成,後來林粵生也被判了十五年。本案還有兩位受難者:張滄漢和葉子燦,都是施至成的台大同學,都被官方指控「在施至成藏匿施水環宿舍期間,均曾前往探視,而不告密檢舉」,同樣被判七年。
白色恐怖的受難者中,施至成是相當特殊的一例。在國民黨嚴密的控制網下,很少有政治犯逃亡得如此徹底,當局完全不知他的下落,至今成謎。也許他知道牽累了這麼多親人和朋友,他唯一能回報他們的,就是盡一切努力徹底的消失,絕不讓國民黨抓到他。一個才廿五歲上下的年輕人,這麼早就選擇「終生逃亡」為人生之路,他的一生將充滿無盡的悲涼。
「親愛的媽媽,今晚不知怎麼的,心裡難過得透不過氣來,眼淚直在眼裡打轉。但我仍咬緊嘴唇拼命地忍耐者,因為我知道我不應該再為了媽媽哭泣,這樣更會引起媽媽的悲傷……」
一九五五年七月十八日,施水環的第廿六封家書。這時她在軍法處已經九個月了,軍法看守所為了壓榨政治犯的勞力,在所裡設置縫衣工廠,包一些公家單位的制服生意來做。「我整天在忙做縫紉工作,每月可領工賃。三月份已領到十二元,四月份還沒領。」(五五年五月二日,第廿一封信)十二元相當於當時公教人員薪水的十分之一。雖然待遇極微,因為可以出來透氣,許多人搶著要做。
施水環的好友丁窈窕也在縫衣工廠。她帶一個十月大的女嬰。當時有些女性政治犯被捕,連同一些還沒斷奶的、牙牙學語的、活蹦亂跳的孩子也一起帶進來坐牢,成為全國最年輕的「受刑人」,軍法處為此還特設一個「托兒所」。
最後的日子仍要到來。一九五六年七月廿四日,丁窈窕正在做衣服,她的女兒和其他孩子在一旁嬉戲。一個女性獄官來找丁窈窕:「你有特別接見。」丁窈窕當時還在羈押待判,根本不知道什麼是「特別接見」,以為有人來訪,就抱起女兒走向大廳。到了大廳,獄卒突然從丁窈窕的懷裡把孩子硬扯過來,然後把她銬手銬腳,拉出去槍斃。根據一位因「台中案」判十二年的女生張常美回憶,當時丁窈窕的孩子哭個不停,哭到抱回來時,下氣不接上氣,誰抱她都一直哭。最後才叫丁窈窕的丈夫抱回去。她丈夫知道她死了,也差一點發瘋。而和丁窈窕同時押出去槍斃的,還有施水環。
施水環未婚,否則這次「特別接見」還要再添一個斷腸人。才兩天前,她寄出第六十九信,也是最後一封家書,最後寫上「我每清早如媽媽所囑,讀聖經和祈禱,祈求神的恩待。願上帝的恩典降臨在我們全家人身上,阿們!」也許慈悲的上帝選擇安排她的解脫吧,在幾聲槍響過後,她的魂魄終於能回到日夜思念的家園,回到永遠看不到她的慈母身邊。
在本案排名第四的雷水湶湶另有一番離奇的遭遇。本來他也在死亡名單中,但因為罪證不足,尤其他的同事都力保雷水湶「沒講政府的壞話」,承辦人員拗不下去,改判十五年。但在一九九一年出版的《歷年辦理匪案彙編》(李敖出版社)中,陰錯陽差,雷水湶湶一欄仍是死刑。
一九九三年,六張犁發現兩百多個政治犯的無主骨頭,在樹林海明寺超度;「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從上書抄錄死者姓名於布條上一併祭祀。當天在一家環保工程公司上班的雷水湶,一早就坐立不安,覺得心肝很癢,以為是死去的難友在抱怨他「也不來上個香」,於是前往海明寺上香,赫然發現自己名列其中,探問之下,原來是一場誤會。
但雷水湶的親身經驗提醒我們,雖然我們無法讓受難者起死回生,卻可以幫他們做功德、辦超度,讓他們在另一個世界也能領納來自人間的關懷,以稍稍撫慰悲情。他們既然死於國家機器之手,或許應該舉辦一個國家級的度亡法會,以略盡歷史責任於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