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拉沙號
普拉沙號|作者:李禎祥
(本文初次發表於Taiwan News週刊376期,2009.01.08出刊)
海峽兩岸的「通」與「不通」,歷史上曾有巨幅的擺盪,但都不脫國民黨意識形態的影響。相對於馬政府急踩「大三通」的油門,一九五○年代的蔣政權卻有一百八十度不同的玩法。
當時實行的是封鎖和攔截(攔劫)。1953年10月4日,國府海軍在琉球群島海面攔截一艘懸掛波蘭旗幟的油輪「普拉沙號」(Praca)。該船為中共與波蘭合組的「中波海運」所有,排水量8,400噸,自羅馬尼亞滿載油料、物資欲往中國。船上有47名船員,波蘭籍30人,華籍17人。這事件很快引起國際糾紛,蘇聯與波蘭告上聯合國,指控國府截捕外輪為「海盜行為」,並在第九屆聯大常會提出控訴案。顯然,戰利品變成了燙手山芋,直接衝擊國民黨在國際的「反共」形象。
國民黨的反制之道是把該事件「內政化」,這是「一個中國」遊戲的要訣。只要能證明普拉沙號屬「共匪」所有,這就是「中華民國」的內政問題了,他國不得置喙。為順利沒收該油輪,並反制蘇、波的控訴,國府特設專案小組,以船長華沙夫斯基和二副姚妙舟為中心,對船員展開「宣教」工作。結果,船長以下有12名波蘭船員要求政治庇護,被送往美國,其餘遣回波蘭;華籍船員有5人(包括姚妙舟)宣誓效忠,先交台灣省警務處集中管理,後送新生訓導處管訓,其餘則比照「匪俘」處理,下落不詳。
「宣教」的成果是,華沙夫斯基和姚妙舟供稱普拉沙號的產權屬於中共,使國府得以「依法沒收」,改名賀蘭艦;他們並協助破譯中波公司的密碼,使國府一年後又劫了該公司另一貨輪高德瓦號,改名天竺艦。國府食髓知味,一個月後又劫了蘇聯油輪陶甫斯號,改名會稽艦。據說蘇聯誓言奪回會稽艦,以致該艦不敢出遠洋,而有「碼頭王」之稱。
普拉沙號事件還有案外案。原來國府為了順利招降姚妙舟,運用他在台灣的舊友施珍(兩人為上海招商局同事)做說客,等於是統戰。然而論統戰,中共才是行家,姚妙舟把施珍反統回去,成了同情他的人,並利用施珍出差日本的機會,囑其寄信中波公司設法營救。不料日本郵局作業疏忽,竟把這封信誤投台灣,遭郵檢人員截獲,成了「叛亂」證據。姚妙舟最後被處死刑,1957年4月9日槍決;施珍則判十五年。
這段史事昭告世人的,不是過去的「鎖」和今日的「通」孰是孰非,而是「一個中國」的神奇玩法。只要在一個中國的架構下,和統戰高手「大三通」,一旦有事,台灣就只能期待少輸為贏了。
圖片說明:普拉沙號事件後隔年,蘇聯油輪陶普斯號在運送油料從中東往上海途中,在巴士海峽附近公海上被中華民國海軍驅逐艦攔捕,隨後被帶往並被扣押於高雄,所載的油料被充公,船上的中外籍船員亦遭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