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帝汶受難者賠償遙遙無期

資料來源:本會綜合外電報導

東帝汶因為近來25年的動盪,造成許多重大人權侵害案件。在國會擱置了受難者補償法案後,成千上萬的受難者及家屬要等到正義降臨,恐怕仍是遙遙無期。

從1970年代被印尼佔領,到1999年獨立公投後的暴力衝突,東帝汶當代史可說血跡斑斑。2001年,在聯合國的協助下,成立「接受、真相與和解委員會」(Commission for Reception, 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 CAVR) ,調查1974-99年間所發生的人權侵害案件。根據委員會在2005年交給國會的總結報告指出,印尼軍方或武裝勢力曾犯下大規模的屠殺、強暴、凌虐和政治迫害等,導致將近二十萬平民死亡。另外,印尼與東帝汶兩國,也曾攜手在2004年成立「真相與友誼委員會」(Commission for Truth and Friendship , CTF),並在2008年交出總結報告。

兩份報告,都對後續該如何處理這段黑暗歷史的遺產,與如何預防政府重蹈覆轍提出多項建議,前份報告的建議多達兩百項。兩份報告都希望能重建受害者尊嚴,將重大犯罪者繩之以法,而犯行較輕微者則應該協助其重新融入社區。

在陸續收到這兩份報告後,2009年底,東帝汶國會要求「司法與制度委員會」研擬法條,以落實這兩份報告所提出的建議。據此委員會準備了兩份草案,原訂在2010年九月進行審議,因故拖延至今年二月,在去年便已引發一波抗議。

在這兩份草案中,希望能推動全國性的受害者補償方案,並設置「記憶研究局(Institute for Memory),負責監督政府落實報告建議的進展,包括補償事務、搜尋失蹤者下落、人權侵害案例的紀錄與推廣教育等。

不過在二月中討論後,國會卻決定無限期擱置這兩份草案。受害者團體自然大為失望並感到憤怒:「我們迫切需要這部法案。許多受害者與家屬,至今仍活在從前的陰影中。很多受害者都已年邁或健康不佳,恐怕沒有太長的時間可以等待原本應該屬於他們的正義」。包括「國際轉型正義中心」(The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Transitional Justice)在內的國際團體也已經發聲呼應受難者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