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干達特赦法亦可適用於LRA領導人

資料來源:本會綜合外電報導

烏干達憲法法院在九月底做出重大裁定,認為遭到檢方起訴的前叛軍「真主反抗軍」領導人之一科瓦耶洛(Thomas Kwoyelo),亦應適用於該國特赦法,免受司法追訴。

科瓦耶洛是首名遭到檢方起訴的叛軍領導人,他被起訴的53項罪名包括謀殺與綁票。這支縱橫於烏干達北部的武裝部隊,向以暴虐手段著稱,至今仍然在剛果、南蘇丹與中非共和國持續肆虐。這支部隊慣於綁架孩童加入他們的行列,有時強迫童兵親手殺死自己的父母,藉以顯示對叛軍的忠誠,並讓他們毫無後路可退。

為了鼓勵叛軍投誠,烏干達政府從2000年實施特赦法至今,已經讓將近一萬三千名真主反叛軍成員得到特赦。科瓦耶洛也在2010年提出特赦申請,他表示自己是在13歲那年被綁架成為叛軍成員,他希望退出真主反抗軍,並得到特赦。但烏干達檢方對此發出異議,主張特赦法應該僅用於短暫的過渡時期,如今卻被無限制地延伸,以致於這些犯下暴行者都無須受到懲罰,認為這種有罪不罰的情況不應該延續下去,遂於八月向憲法法院提出申請辯論。

結果九月底憲法法院的裁定結果出爐,認為如果將科瓦耶洛拒於特赦保護傘外,將有違憲法保障的平等原則。故要求將該案發還高等法院後,撤銷控訴。烏干達特赦委員會也對檢方作法表示不滿,認為檢方是選擇性的應用特赦法。

一般認為,既然憲法法院已經宣告特赦法合憲,那麼這將繼續成為吸引中低階叛軍投降的利器,讓他們無須擔心將受到司法的追究。不過反對者則批評特赦法是戰犯的盾牌,阻礙社會追求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