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地馬拉拘禁五人為大屠殺負責

資料來源:本會節譯自2008/5/29 BBC報導

刑期的計算是以殺害每名受難者判處30年刑期為基準,在那場大屠殺中,共有177名婦孺遇害。這場慘劇的起因是該原住民部落的居民拒絕搬離將成為新建水壩的基地。

在瓜地馬拉的內戰中,超過20萬人去世或失蹤。這五人是前國民自衛隊的成員,法庭同時要求他們必須賠償受害者家屬。

預計被告的辯護律師很快會為他們提起上訴,而這場2004年開始的審判中,有一名被告因證據不足而獲開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