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地馬拉血案26年等不到正義

資料來源:本會綜合外電報導

當年軍隊一進入村落,就把男女村民分開處置。整個殺戮行動以殘殺兒童開始,幾個月大的嬰兒被朝牆上扔。許多女性被強暴後殺害,屍體就丟在牆邊或樹叢裡。全家均被滅口者所在多有,整個村莊被夷為平地。截至目前為止,法醫挖掘出187具遺體,其中67人是未滿12歲的孩童。

不過二十多年來,從來沒有任何一名策劃者或執行者被追究責任。受害者家屬與「瓜地馬拉遭拘禁與強迫失蹤家庭協會」(Association of Families of the Detained and ‘Disappeared’ of Guatemala , FAMDEGUA)案發紀念日走上街頭,在最高法院與公共檢察官辦公室外抗議,希望早日得到正義。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訪談目擊者的資料顯示,位於Santa Elena基地的軍情指揮官主導了此次行動。在內戰期間發生超過六百件屠殺平民案件中,此案重要處在於這是極少數可以指認出主導者是官方高層的案件,不只是高階將領涉案,甚至前獨裁者Efrain Rios Montt將軍也被認為與此有關。在全村居民幾無活口的情況下,此案要付諸司法原本有其難度。幸運的是,有兩名前Kaibiles部隊成員出面作證,他們隸屬的部隊向來以殘暴手段惡名昭彰。他們沒有直接參與此次行動,但仍與FAMDEGUA聯繫,挺身道出所知內幕。

儘管法醫證據與證詞看來鐵證如山,但被分派偵辦此案的檢察官,在家人一再受到死亡威脅的情況下,很快就收手不願繼續。既然求助國內司法無望,FAMDEGUA等團體在1996年把此案送到「美洲洲際人權委員會」(Inter-American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 , IACHR)。
2000年3月,瓜地馬拉政府向委員會承認官方應該為此案負責,與委員會達成和解,他們承諾將從三個方向進行後續處理,包括揭露「真相」,由官方正式道歉;並在一定時限內追求「正義」,將該負責者繩之以法;而且針對家屬進行「賠償」與心理輔導等。這些都應該透過全國性的廣電媒體加以傳播。

不過瓜國政府至今僅零星的完成少數承諾,如發放部分賠償金等。而為了實踐和解協定,只好讓國內司法體系重啟此案的結果是,辯方使出拖延戰術,不停的在技術性問題上打轉,已經提出數十次上訴,司法的延宕讓16名被告軍人至今全都仍是自由之身。辯方甚至主張這些被告應受1996年「國家和解法」的特赦保護。不過此法特赦範圍是在武裝內戰期間所犯下的政治或一般性罪行,並不適用於如種族滅絕、強迫失蹤等重大暴行。

眼看瓜國司法幾乎毫無進展的情況下,人權委員會在2008年7月又將此案送到美洲人權法院(Inter-American Court),目前正由法院處理中。人權團體認為這顯示政府根本缺乏足夠的政治意志,要清理內戰期間各種違反人道的暴行責任。雖然案發超過26年,而瓜國政府簽署「防止與懲罰民族屠殺行為公約」(Convention on the Prevention and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Genocide) 也超過60年。但這些受難者家屬在正義來臨之前,可能還有漫漫長夜要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