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西亞通過轉型正義法案

資料來源:本會綜合外電報導

去年底突尼西亞制憲議會(National Constituent Assembly)以逐條投票的方式,通過轉型正義法,最終表決結束時已經是凌晨一點。法案共70條,被認為是突尼西亞民主化的歷史時刻。

該國「人權與轉型正義部」(Ministry of Human Rights and Transitional Justice)的發言人Chakib Darouiche告訴記者,與草案相比,這次變動較大的是未來「真相與尊嚴理事會」(Council of Truth and Dignity)成員的遴選方式。

根據這部法案,未來突尼西亞官方將設立「真相與尊嚴理事會」作為處理轉型正義的主要機制,這是獨立機關,15名理事會委員有權查閱被罷黜下台的前總統班阿里(Zine el-Abidine Ben Ali)任內的相關檔案,這批檔案在三年前的人民起義後,就被封鎖至今。

此外,先前草案原本引進類似東歐各國除垢法(lustration law)處理的人士清查機制,也就是前班阿里政權的黨政高官,不得出任公職,這個構想曾被反對黨抨擊為排斥異己,在最後表決通過的版本中,拿掉了這個限制。

轉型正義法處理的議題還包括前政權受害者及家屬的賠償、和解與有罪不罰等議題。這部早在一年多前就被提出的法案,因為去年二月與七月的兩次反對黨政治人物遭刺,引發政局動盪,拖延至今才表決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