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人權法庭要薩爾瓦多遵守判決

資料來源:本會綜合外電報導

1994年薩爾瓦多發生企業家Mauricio García Prieto謀殺案。不但遲至今日沒有破案,政府特務更是一再騷擾受害者家屬。美洲人權法院(The Inter-American Court of Human Rights)已經著令薩國政府應該加緊處理此案。

事實上,人權法院早在2007年底就已經判決,要薩爾瓦多政府儘速調查García Prieto的謀殺案。薩國政府在2008年3月,向法院提出諮詢要求,希望釐清法院判決為何義。法院於是在2008年底做出裁決,表示此案需盡快調查,不受薩爾瓦多法律規定,謀殺罪有10年追溯期的限制。負責此案的人權律師Guadalupe de Espinoza表示,從2007判決至今,人權法院念茲在茲的不只是當年的謀殺,更重要的是至今沒有破案的不義,還有仍飽受騷擾與攻擊之苦的受害者父母。

1994年6月,Mauricio García Prieto在親戚門外,當著妻子與懷中幼子的面,被兩名蒙面歹徒槍殺。當時他的家屬與人權團體都認為,此案跟當時的左翼游擊隊「馬蒂民族解放陣線」(Farabundo Marti Liberation Front, FMLN)的敢死隊脫不了關係。FMLN最近已經轉型成合法政黨。1992年的和平協定雖已為薩爾瓦多12年的內戰劃下句點。不過敢死隊被認為得為內戰期間,超過75,000人死亡與8千人強迫失蹤負責。

謀殺案發生後,García Prieto家庭雖與警方保持密切聯繫,但始終不滿調查進展。已經有兩人因此案而入獄,但案件主使者一直沒有曝光。受害者家屬更持續受到恐嚇與電話威脅。他們聲稱某個退役將領是此案的幕後黑手,但此指控始終沒被確認。

曾介入調查此案的薩爾瓦多「人權監察使辦公室」(Human Rights Ombudsperson’s Office , PDDH)律師David Morales表示,集結了許多前國安人員組成的「國家民警」(National Civil Police , PNC)可能即是犯案兇手。調查過程受到不少警方領導人的阻撓。但他表示將會督促司法界繼續處理此案,尤其要落實人權法院的裁定要求。

具體的來看人權法院的要求如下。首先要求政府支付受害者家屬所有的法律訴訟支出,並且提供醫療與心理諮商的協助。而且包括受害者家屬,與協助處理的人權團體與其他專家,都必須受到保護,保護的標準將由人權法院訂定,而非依照薩國政府主觀認定。另外,薩國政府必須在官方公報上,公布人權法院的判決書,並至少刊登在一家媒體上。專家認為此舉對薩爾瓦多司法來說意義重大,對於挑戰該國普遍的除罪化來說,是很好的起點。

這是薩爾瓦多政府在人權法院敗北的第二例。第一樁案件發生在2005年,1982年由軍方執行的一起反游擊隊行動,造成一對三歲與七歲姊妹花被強迫失蹤。人權法院命令薩國政府必須調查此案。

薩爾瓦多國家民警的濫權相當嚴重,人權監察使收到的2485件訴狀中,就有1603件是針對民警而發。不當或過度的使用權力已經侵犯一般人民的安全。Mauricio García Prieto的母親就指控不但沒有得到保護,反而常被這些人騷擾。要求這些兇手的保護無異緣木求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