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專家警告尼泊爾法案將導致有罪不罰

資料來源: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2014/7/4發佈

一個聯合國人權專家組今天呼籲尼泊爾政府修改允許赦免嚴重侵犯人權和人道主義法行為的新法。專家對最近通過的尋求真相法未涉及大規模侵犯問題深表關切。

專家強調道:「赦免這些暴行將向尼泊爾社會傳遞有些人是凌駕於法律之上的信息。事實上,這項本應使該國認識過去的法律卻可能進一步助長有罪不罰現象。」

這項法律設立了調查失蹤者、真相與和解委員會並授權其對大規模侵犯現象建議大赦。委員會的任務是調查1996年至2006年尼泊爾衝突時期數千人遭到殺戮的事件,除了其他侵犯之外,其中1300人仍下落不明。

他們表示:「我們敦促尼泊爾當局開始一項修改法案的緊急進程,以使之符合國際標準和最高法院的判決,最高法院今年一月裁定,此類規定是違憲且違反國際標準的。」

專家補充道:「只有在與受害者、受害者家屬、民間社會和國家人權委員會進行適當磋商後通過修改。」

專家特別提請各方關注調查失蹤者、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在未獲得受害者或肇事者請求的情況下開展和解進程的權力。他們表示:「社會層面的和解問題並不是一對一的問題,尤其是在沒有提出相關要求時,而是建立能夠真正反映受害者觀點的值得信賴的機構,事實上,所有人都是權利持有者。」

獨立專家強調:「態度不能被強制性地改變。」

報告員表示:「這種程度的違反不僅侵犯了每個受害者的權利,還違反了法治的原則。個人協議通常在壓力和人身不安全的情況下達成,這完全未能解決這些侵犯行為的蓄意和結構性問題。」

專家們還強調,調查失蹤者、真相與和解委員會成員的甄選和任命必須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並以透明的方式進行。專家強調道:「甄選過程中缺乏透明度體現了從委員會成立之初就埋下的自主性與合法性問題。只有委員會實現獨立,尼泊爾才能正視過去。」

「我們鼓勵尼泊爾政府採用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的建議,」他們指出,並回顧道人權理事會的許多獨立實況調查和監督機制(特別程序)從2012年以來一直就這些問題與尼泊爾當局保持接觸。

專家們還提醒尼泊爾政府受理14項特別程序任務負責人訪問該國的未決請求,並鼓勵當局與他們展開合作,以落實其建立和平和法治社會的責任。

(*) 專家有:尋求真相、司法、賠償和保證不再發生問題特別報告員巴勃羅·德格列夫( Pablo de Greiff),被強迫或非自願失蹤問題工作組主席兼報告員阿瑞爾·杜利茨(Ariel Dulitzky),法外處決、即審即決或任意處決問題特別報告員克里斯托夫·海恩斯(Christof Heyns), 暴力侵害婦女及其因果問題特別報告員拉希達·曼珠(Rashida Manjoo)以及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處罰問題特別報告員胡安·門德斯(Juan E. Méndez)

特別程序是聯合國人權系統中最大的獨立專家機構,是人權理事會在世界各地應對具體國別狀況或專題問題的獨立調查和監測機制的總稱。目前,共有38個專題任務,14個與國別和領土有關的任務,共計73名任務負責人。

特別程序專家在自願的基礎上工作;他們不是聯合國員工,所做工作沒有收入。他們獨立於任何政府或組織,以個人身份行使職責。瞭解更多請登錄: http://www.ohchr.org/ch/HRBodies/SP/Pages/Welcomepage.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