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政府被判償付25萬肯亞先令 給五位警察暴力的受害者
肯亞法官John Mativo表示,雖然金錢的回饋無法減低受害者尊嚴被剝奪的痛苦,憲法上賦予這些受害者的權利也被侵犯,但賠償受害者可以讓他們更進一步維護自己的權利。John Mativo判給五位受害者每位獲得5萬先令的賠償金。這五名受害者中,有三位是在1995年受害,一位與游擊隊有關,另外一位則是與1982年政變有關而受害。
法官表示警方的神聖責任,是在拘禁公民的期間保護公民的基本權利,避免發生任何形式的暴行。Justice Mativo認為,當一個公民被控攻擊他人並被逮捕,這些被指控的人仍有其基本權利,不能被完全剝奪。雖然政府要求法庭停審這些纏訟多年的案件,但法官同意受害者律師Gitau Mwara的說法,認為這五案是在處理轉型正義,且金錢也已無法實質而全然地回復這些受害者的損害。
法官認為,這判決是在宣告政治氛圍已經轉變,2010年新憲法公布後,當受害者人權受到侵害並試圖尋求法庭的幫助時,法庭的大門將永遠敞開。憲法禁止警察施暴,也禁止任何暴行發生在無辜的公民身上。(資料來源:The government has been ordered to pay Sh25 million to five victims of police brutality, Daily Nation, 2017/9/25)(資料來源:UN human rights chief calls for exercise of universal jurisdiction on Sri Lanka, Tamil Guardian, 2017/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