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法庭審理盧安達種族滅絕案

資料來源:本會綜合外電報導

Mpambara被認為犯下了包括謀殺婦幼、強暴與綁架等罪行,現年40歲的他曾在義大利研究建築,他透過翻譯聲稱自己無罪,一概否認所有罪名。荷蘭法律允許檢察官起訴在海外犯下戰爭罪的戰犯。他在1998年逃到荷蘭尋求庇護,官方拒絕他的申請,他在2006年被捕。除了現有罪名,他還被控犯下種族滅絕罪,將由荷蘭最高法院在十月下旬開庭審理。

檢察官指出他殺害了救護車運送中的婦女和兒童,甚至連被收容在宗教庇護所的難民也不放過。他的反駁是,他根本從來沒注意過胡圖族跟圖西族人之間有什麼差別,若不經人提醒,這兩族的差別對他毫無意義。他的辯護律師則聲稱,Mpambara從來就不在盧安達國際刑事法庭(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Tribunal for Rwanda)的逃犯名單上。

1994年,盧安達爆發嚴重的種族衝突,三個月的時間內,有八十萬人被殺,大部分是圖西人跟少數的胡圖人。聯合國隨即協助成立盧安達國際刑事法庭,來處理那些主要的煽動者與行兇者。而國際法庭因為有結案期限的壓力(2008年底),於是要求荷蘭協助處理此案。此案預計可在十一月底宣判。而荷蘭過去援引相同的戰爭罪法律,曾經將剛果軍閥還有阿富汗秘密警察高層送進大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