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認為1947印尼屠村案已逾法律追訴期
資料來源:本會綜合外電報導
曾為荷蘭殖民地的印尼,歷經五年武裝抗爭後終於在1949年獨立。但1947年荷蘭軍隊在西爪哇Rawagedeh村莊犯下屠殺案,共有431名男性(包括男孩)喪生。今年九月,九名當事人遺孀與一名生還者聯合行動,要求荷蘭政府承認暴行,對家屬正式道歉並且給予賠償。這是印尼史上首度有受害者對荷軍提起訴訟。不過荷蘭檢查總長已經致函給家屬們的委託律師,表示由於已過法律追訴期,因此必須拒絕家屬們的要求。不過政府將會針對家屬的處境進行討論,律師也將繼續觀察看是否需有後續行動。
1947年12月9日清晨,荷蘭軍隊對Rawagede村發動攻擊,村中男女被分開處置,絕大部分的男性都慘遭射殺。根據「荷蘭道義責任委員會」(The Committee of Dutch Honorary Debts)的估計,當年在Rawagede有431人被殺害,而1969年一份荷蘭官方委員會的統計是150人。當時這起軍事行動的目標是「據說」藏匿在村中的反抗份子,但是後發現喪命者全是無辜受害。但此類行動其實屬於「治安行動」(policing actions)的一環,也就是為打壓殖民地要求獨立而進行的戰爭。
聯合國的調查報告曾將這些殺戮認定為「有計畫且冷血」的行動。在1947-49年間的肅清中,共有15萬名印尼人喪生。荷蘭方面則有五千人魂斷異鄉,一半死於戰爭,其他的死於熱帶疾病。荷蘭政府在1995年承認部隊當年的確執行了一些處決,但當局表示不可能要當事人為此負責。
此外,荷蘭官方從來未就此事做出正式道歉,2005年時外交部長Ben Bot說他對此行動表示遺憾。但當時兩國政府都表示不會有賠償的問題。如今Rawagadeh村已更名為Balongsari。小鎮上有一個大型的紀念碑提醒人們勿忘這段黑暗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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