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開始面對過去:歷史記憶法

資料來源:本會綜合外電報導

西班牙國會下議院在2007年10月底通過了社會黨政府提出的「歷史記憶」法,希望可以治癒佛朗哥獨裁四十年留下的社會集體創傷。法案內容包括官方正式的譴責法朗哥政權,補償受害者(包括名譽與物質),矯正過去的審判紀錄(定位為不當與不公平的審判),失蹤者家屬也可尋求地方政府的協助等。此法案同時也下令移除所有法朗哥時代的象徵,例如街道、廣場名稱(包括以法朗哥麾下將領命名者),光是在馬德里就有上千處這樣的象徵物。法案同時也禁止在英魂谷(法朗哥長眠於此)舉辦任何政治性集結活動,這個地方是獨裁政權最突出的象徵地,每年右翼支持者都會集合在此懷念法朗哥的統治。

儘管引起眾多爭議,但西班牙首相同時也是社會黨黨魁Zapatero(祖父死於法朗哥軍隊手中),將此案列為第一優先法案,這是他在2004年的競選政見,他結合了國會中的幾個小黨運作,趕在2008年三月的大選前通過。這個法案接下來將進入國會的上議院進行表決,一般認為這只是個形式化的過程,大約在11月表決通過之後,待公佈於政府公報上,此法才會正式生效。

1975年佛朗哥的過世終結了近四十年(1939-75)的獨裁專制,但為了加速過度至民主,各政黨心照不宣地決定對過去的內戰傷痕保持沉默,這個遺忘協議(pact of forgetting)是在1978年由當時的左右政黨(包括西班牙共產黨、今日執政的社會黨以及民眾黨的前身)共同決定的,對於1936-39年的內戰以及後來的獨裁統治都不加以追究。環顧世界各國,這種由獨裁暴政轉移到民主社會的例子所在多有,但即使是那些比西班牙晚進入民主的國家,也都很早就開始回頭面對自己的歷史。常用的機制是真相委員會、開放檔案與啟動審判等。然而西班牙卻從來沒有類似的過渡機制,不管是成立真相委員會,或如後納粹德國、阿根廷的戰犯法庭審判等,西班牙都付之闕如。法朗哥死後徹底的特赦確保了沒有任何人將會受罰,只有在處理過去的權威時,西班牙採取了些許溫和的步驟。

要求發掘過去歷史真相的公共呼聲,是近幾年才興起的趨勢,民間開始成立組織尋找獨裁時代失蹤者的集體墓穴,官方作為以2004年上台的Zapatero為首,他一上任就把佛朗哥軍隊從加泰隆尼亞竊奪的珍貴歷史文獻全數奉還;國會又通過提案,將2006年定為西班牙的「歷史記憶年」;到了2007年則有議員要求沒收獨裁者的家產等。

但批評者認為,這個法案試圖把這股公眾的熱情,引導至對於統治階級來說比較安全的路徑上,例如,在法案草稿中,認為內戰中每個陣營同樣有罪,這樣的論調用首相Zapatero的話來說就是:「在西班牙的內戰中,每個人都是受害者」,論者以為,這彷彿是在說納粹分子與集中營裡被他們殺害的人都一樣是受害人同等荒謬。這個論調的脈絡是,2004年前內政部長Jose Bono邀請法朗哥的法西斯黨人「藍色分隊」加入國慶日遊行,藍色分隊曾在1941年納粹進攻蘇聯時,與納粹的武裝黨衛隊(Waffen SS)並肩作戰,針對這些批評,Bono反駁認為,在國慶日時人們應該寬大為懷,如果我們忽略那些與我們意見不同者,那西班牙就沒剩下多少人了。

這個法案最主要的反對者是保守的民眾黨(PP),他們嚴厲的批評這個法案完全沒有必要,認為強推此法只會掀起社會的舊傷口,破壞了當年西班牙和平轉移到民主政府階段時,各黨派協商決定既往不咎的協議。民眾黨籍的前首相稍早曾抱怨政府不是用來挖墓的,認為執政黨此舉復仇意味濃厚,在國會中PP當然毫不意外的投下了反對票。保守的民眾黨過去三十年來是西班牙政治的中心,其前身Popular Alliance(AP)主要幹部都曾任佛朗哥政府的高官,他們在國民軍以及軍方中仍然握有權力。值得一提的是,民眾黨在先前的制憲委員會投票中,卻支持此法案原始版本的七項修正,包括英魂谷的去政治化、提供受難者金錢補償、提供被流放者的後裔西班牙國籍、宣佈法朗哥時期的審判不當、政府協助挖掘受難者墓穴等。

另外在國會中反對的還包括激進的加泰蘭共和黨(ERC,左翼),反對理由則是此法案並未推翻獨裁時期的政治審判的結果,僅是宣稱那些判決不當。這也是此法受到抨擊的另外一個重點,法案內容缺乏根本性的法律措施,例如某個曾在1942年遭法西斯法庭起訴者的女兒,為了替其父親平反,主張佛朗哥的集體滅絕政策違憲,但憲法法庭的裁決是,憲法無法追溯既往。法案強化了這個主張,在其中載明,並不會有任何宣告是包含政府或其他公共機關應該負起繼承性的責任,官員指出,佛朗哥時代的受害者及其家屬能得到的僅是施惠性的個人補償。申請者必須面對一個五人委員會(由國會指派資深的社會科學家為之),這些人將檢驗個案,並決定原來的判決是否可遭撤銷與得到補償。批評者認為,這樣的體系將剝奪受害者及其家屬在整個調查過程中的主導權。社會黨的發言人表示,無法將過去四十年來的所有司法判決一筆勾銷,即使承認其中確有不公不義存在。
評論者認為法案中也缺乏系統性的挖掘集體墳場之策略,歷史學家估計在1939-43年間,十萬人遭到處決,死於凌虐、自殺與疾病者更是不計其數。然而法案中卻只提到財務上的支援以及著令地方政府協助,而沒有具體方案。

以下是美聯社歸納的歷史記憶法重點:

主要目標:承認並開拓受害者應有的權利,受害者指的是在1936-39內戰期間
以及其後的法朗哥近40年獨裁統治中,因政治、意識形態與宗教因素遭起訴或蒙受暴力的那些人。

譴責:西班牙首次正式立法譴責法朗哥造成的動亂與獨裁。

象徵:禁止公共建築出現任何法朗哥的象徵或聯想,包括牌匾、街道名稱、雕像、紀念碑等,凡是彰顯法朗哥及其獨裁政權者。唯一的例外是教會若因宗教或藝術理由則可保留,這是10/31投票日前最後一刻做出的修正。

英魂谷:除了禁止此地舉辦任何頌揚法朗哥的集會之外,此處也改為紀念所有受難者的地方。

埋葬受害者:地方政府有義務協助挖掘那些遭法朗哥勢力殺害者的遺體,許多集體掩埋的地點至今仍未被發現。

不當審判:此法案宣告那些因被歸為共和政府支持者,而遭法朗哥勢力起訴的審判為不當審判,這些遭起訴者許多都已被執行死刑。法案另外也宣佈法朗哥的反對者遭到的政治性審判為不正當。對於共和政府的支持者對敵對的天主教神職人員做出的宗教迫害,此法案也給予譴責。

金錢補償:對受害者或生還者做出象徵性的金錢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