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比瑞亞真相委員會試圖尋找1979-2003戰爭的答案

資料來源:本會節譯自IRIN

賴比瑞亞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TRC)在為期兩年的進程中,已經開始進行最後的公聽會步驟,整體的目標是要決定在1979-2003年間,哪些個人或機構該為政變、衝突還有戰爭負責。
不同於一般TRC的設計,對於那些被認為是該為嚴重的人權暴力負責者,賴比瑞亞TRC可提供檢方起訴的建議。但官方說法是,過程本身才是最重要的。

TRC的發言人Richmond Anderson說:「公聽會的設計,是要讓受害者們重新訴說自己的故事,而且確認誰該為這些暴力負責。接著,那些所謂的嫌疑犯會被傳喚到TRC來面對指控,如果有必要的話,他們也請求寬恕」。

Anderson表示,賴國的TRC已經收集了從受害者、嫌疑犯、流亡國外的難民社群中,收集了24,000分證詞,這些將會在接下來七個月的公聽會中被運用。而當七月工作結束時,TRC會再花三個月的時間提出建議,在這些證詞的基礎上,建議賴比瑞亞人民該怎麼互相和解。
這個全國性的公聽會曾經因資金短缺與後勤問題延宕數次,雖然預定要在七月結束工作,但可由國會另行延長十二個月的運作期。

賴國的動亂起於1979年前總統Samuel Doe在一場政變中奪權,2003年聯合國的維和部隊介入才終止了13年的內戰。2003年之後,賴比瑞亞面臨的問題是國內的審判與和解問題,叛軍犯下了隨處可見的強暴與凌虐(有時候整個家族都是受害者);上萬名童兵中,有些也犯下了謀殺案;幾乎失能的政府與公共設施。

而當2003年在迦納簽署和平協議設置TRC時,並沒有提及對於叛軍施行任何特赦,這表示委員會的任務也包括做出起訴的建議。TRC在2003到2006年間開始運作,許多賴比瑞亞人更期待戰犯審判以及起訴權,然而,戰後首任民選總統Ellen Johnson Sirleaf在2006年就職後,排除了審判途徑,而向國會募資提供TRC之用。

根據法律,只要被指控犯下暴行,所有人都得接受TRC的傳喚前往作證,沒有人可以例外。某些政府官員以及其他公部門成員可能都會被指控犯下暴行得面臨傳喚。但開啟最血腥的13年暴力浩劫的前總統泰勒,卻因正在海牙受審,而無法出席。

TRC依法規定的任務是「調查大規模的人權暴力與戰爭罪,包括屠殺、性暴力、謀殺、非司法性的處決與經濟犯罪(如利用天然或公共資源擴張軍備)」,委員會也提供「人權暴力的受害者與加害者敘述自身經驗的機會,這是為了紀錄過去,以利於真誠的療癒與和解」。專家認為,對人們來說,這樣的機制是工具性的設計,可以使人們對於曾經發生過的事保留記憶。這樣的機制相當重要,決不僅止於象徵意含,大規模的暴行發生後,類似這樣揭示事實的過程對受害者與社會來說都有其必要,可以幫助人們與社會了解在衝突中到底發生過什麼事。

而「轉型正義中心」(ICTJ)日內瓦辦公室的主任則以為,一旦TRC做出起訴的建議以及列出名單,那麼政治意志將會成為關鍵,因為在委員會完成任務解散後,是政府要負責把這些建議付諸實踐。看看鄰近的獅子山共和國,類似的委員會結束運作已經是幾年前的事了,但幾乎沒有任何建議後續被付諸行動。結果在2007年9月的總統大選中,候選人 Ernest Bai Koroma把重視TRC的建議當成主要競選訴求,最終贏得了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