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平反歷史舊案

資料來源:本會綜合外電報導

韓國近來在司法上平反兩件歷史陳案。當事人及家屬在案發數十年後終於得到遲來的正義。

首先是韓國旅日僑民尹政憲(音譯)通過法院重審,在26年後洗清間諜罪名。法院判決表示:「司法機關當時在沒有羈押令的情況下,對尹政憲進行長達45天的非法羈押,並進行拷問和酷刑,由此強迫尹政憲寫下承認罪狀的認罪書。並非出自個人意願的自白,和通過刑求得到的調查文件,不能被認定為犯罪的證據。」據此判決尹政憲無罪。

尹政憲在獲得無罪判決後利用生硬的韓語說:「時隔26年能獲得無罪判決,感到很高興。在此感謝審判長再次開庭審理此案。」

尹政憲是旅日第二代韓僑。1984年就讀於高麗大學醫學院時,被保安司認為他遭到「在日本朝鮮人總聯合會」情報員拉攏,企圖在國內蒐集情報。將其逮捕後,在非法拘禁的情況下接受調查。尹政憲由於不敵嚴刑拷打,而承認曾向間諜透露國家機密。他在1985年4月遭判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7年。1988年假釋出獄。

韓國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在審理上述個案後,2009年10月認定這是「以刑求捏造的假案」。尹政憲據此提出重審要求,最終獲得上述無罪判決。

另外一樁案件的當事人則未能等到正義降臨,因為他已在當年遭到槍決。韓國知名的獨立運動主張者曹奉岩在1959年,被法院以涉嫌從事間諜、策動叛亂與持有武器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則在日前還其清白,判處無罪。

最高法院重新審理此案後認定,曹奉岩從事間諜和策動叛亂的嫌疑並不成立,判決無罪。至於涉嫌非法持有武器包括手槍與子彈,則判決緩刑。

對於原先的策動叛亂指控,法院認為,曹奉岩創建的進步黨不僅沒有違背自由民主主義,該黨的成立目的也並不在於策動叛亂。

而在間諜罪的指控部分,法院認為當年陸軍特務部隊,在缺乏逮捕令的情況下拘捕並調查疑犯,而且通過威脅等非法手段獲得證詞。藉此取得的證據真實度令人存疑。

曹奉岩是獨立運動家,在韓國脫離日本獨立後曾歷任國會議員和農林部長官,於1956年創建了進步黨。1958年他被控犯有間諜罪和違反《國家保安法》被起訴。官方說法是,曹奉岩所主張的「和平統一論」與北韓相同,他不但與北韓接觸,也接受他們的資金。他原來在一審中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但在二審和三審中被判處死刑,1959年7月遭處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