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確認二戰時遭日強制徵用的勞工名單

資料來源:韓國中央日報中文網2010/12/9報導

第二次世界大戰當時被日本強制徵用後又被拖欠勞務費的6萬4279名勞工名單被正式確認了。在2008年被日本徵用的軍人、軍務員名單得到確認並開始支付賠償金之後,普通民眾的名單被確認尚屬首次。

「抗日時期強制徵用受害調查及國外強制徵用犧牲者等支援委員會」12月8日聲明,因為被強制徵用的勞工名單已經確認,從9日開始就可以領受拖欠的勞務費。委員會在今年3月獲得了之前一直由日本政府保管的《韓國勞工寄存金資料》複印件,進行了為時8個月的分析工作。寄存金是指在勞工被強制徵用期間本應支付給勞工的工資、津貼等委託給公共機構直至服役期截止。

6萬4000多人沒有收到的寄存金共計 3517萬日元。如果將日本消費者物價指數考慮進去進行比較,目前的價值大概在5億9000萬日元左右。韓國政府把當時的1日元按照2000韓元來計算,這樣平均每位勞工可以獲得110多萬韓元。如果勞工本人已死亡,其配偶、子女等遺屬可以去委員會領受寄存金。

日本政府根據1965年簽署的《韓日請求權協定》表明了自己的立場,稱由於為受害者提供的補償金已經支付給了韓國政府,不會再支付拖欠工資了。因此,韓國政府以今年制定的《特別法》為依據,以政府預算的方式支付了這些拖欠工資。

委員會表示:「此次確認的名單還不及學界推測的60萬~80萬名受害者總人數的10%」,「據瞭解,尤其是三菱、三井等大企業大約強制徵用了5萬多名勞工,但是寄存金名單上僅有7000萬人,所以計劃要求日本追加勞工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