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台灣十大轉型正義事件

任何民主轉型的社會都必須處理威權政體之下人權侵害的後果,此一轉型正義的課題也是聯合國多年努力的工作之一。在國際人權日前夕,「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特別選出本年度十則重要的轉型正義事件,盼針對台灣當前實踐轉型正義的進展,進行分析與檢討。此次公佈的十大事件包括:郝柏村投書質疑二二八事件死傷人數、成大學生對校園內的蔣氏銅像潑漆事件、「補償基金會」違法延長、台大學生會推動設立陳文成紀念碑、台師大舉辦50年代檔案及影像展&成大出版品記錄白色恐怖時期校園事件、政治受難者家屬郭素貞女士投書引發社會大眾熱烈迴響、檔案局修正相關檔案管理規範、本會舉辦「『二二八事件及動員戡亂時期政治檔案法』草案公聽會」、文化部長龍應台拒絕對加害體系進行評論&歸還家書引發的爭議、江國慶案再議行動等。

在這些事件中,幾則發生在校園裡的轉型正義事件特別值得重視;台灣長期以來未能徹底反省加害體系的弊病之一,是社會對於民主、人權等深層價值的認知頗為薄弱,而大學生藉由舉辦歷史展覽,或重新檢視校園「公共空間」設置諸如銅像等裝置物品的意義與價值,反思教育場域所應傳遞的共同價值與基本理念,有其重要教育意義。另一方面,本次選出幾則有關官方機構處理轉型正義議題所引發的爭議事件,突顯當前台灣行政部門處理轉型正義時,常流於儀式性作為,缺乏制度性的規劃與政策方向,或未能真切考量受難者及其家屬的處境與需求,遭致過於僵化、不具同理心的批評。因此如何監督政府部門,具體落實各項人權保障的政策,避免人權淪為政府高層施政點綴的工具,更需社會大眾持續關注。

今年是台灣解嚴25週年,然而,台灣政府對於威權遺緒的處理,進展仍相當有限。諸如對加害體制的反省、歷史真相的嚴肅調查,乃至司法或道德責任的追究等牽涉深層民主價值的工作,仍幾乎置若罔聞。對台灣來說,如何透過相關工作的推動,還給受難者及其家屬遲來的歷史正義;並透過集體反省,為營造台灣成為更成熟的民主社會而努力,是我們紀念國際人權日的同時,仍不可迴避的重要議題。

1.二二八事件65週年前夕,郝柏村投書質疑事件死傷人數,引發家屬和民進黨的抗議。
前行政院院長郝柏村投書《聯合報》要求各界正視中學史地課本內容,他指出中學課本中的「台灣地區」、「中華民國」語意不清;並質疑二二八事件紀念碑文刻載的「死傷逾萬」並非歷史真相。針對郝柏村的投書,民進黨發言人呼籲執政當局應該清楚表明立場,不要放任任何人在歷史傷口上蓄意挑起爭端、再度撕裂台灣。二二八事件死傷人數確實尚無定論。但重要的是,為何台灣民主化已逾四分之一世紀,關於二二八真相的討論,仍流於意識型態的爭議?此一事件突顯出台灣政府處理轉型正義議題的盲點;及至目前,政府的轉型正義工作,僅有以金錢補償受難者,並沒有投注心力在調查事實真相,遑論追究過去不正義的行為。但是,金錢的補償無法掩蓋歷史的爭議,更不可能達到社會的和解。許多國家的具體經驗告訴我們,只有揭示真相才能停止爭議,才是邁向和解的一小步。

2.成大學生社團零貳社,為凸顯蔣介石在二二八事件中的「元兇」角色,在二二八當日,對校園內的蔣氏銅像潑漆。校方可能將施以警告,成大其他學生則在臉書上連署要求社團道歉,並回復公共空間原貌。
成大零貳社為凸顯校園存在威權象徵,對成功湖旁的蔣介石銅像潑紅漆。此一行動引來校內外廣泛的討論。有些成大學生認為零貳社之舉不適當,應對此道歉。但也有其他學生團體聲援零貳社,例如台灣大學學生會發表聲明稿支持此次行動與訴求。潑漆事件之後,成大師生發起移除銅像的連署活動,並在6月的校務會議中提案,投票決定銅像去留。事實上,在轉型正義過程中,民主運動者常藉由顛覆、破壞威權╱獨裁的紀念物,以挑戰人們對遍佈周遭的威權遺緒無感的現象;例如西班牙國會在2007年底通過「歷史記憶法」,處理獨裁者法朗哥的罪行,包括全國公共場所都必須移除法朗哥象徵,如銅像或牌匾等。

3.「戒嚴時期不當叛亂繼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3月8日後違法延長。
《財訊》第395期(2012/3/29)報導:補償基金會應在今年3月8日結束。但基金會卻以補償工作尚未結束為由,未經立法院修改其設置法源補償條例,僅經片面修改組織章程,而將「再延兩年」。這個由前行政院長吳敦義與馬總統先後口頭肯認的行政決定,實為藐視法制之舉。更重要的問題則是,基金會延續的必要與正當性。目前補償業務量已過高峰,基金會工作量大減,每年僅處理一兩百件補償申請案,卻配有26位專職人員,耗費六千萬人事行政費用。近年包括立法院預算中心與本會都曾對此多次提出批評。另一方面,基金會因補償工作而建置的數位資料庫,僅對其每年少數的委託研究案開放使用,而這些計畫案的主持人多身兼基金會董事。基金會以壟斷公共資源的方式來處置使用公帑建設的資料庫。本會自2011年起,積極去函與基金會協調、會面溝通,以及多次投書公開呼籲,要求正視基金會的存廢問題,並希望促成其資料庫的開放。

4.台大學生會於校務會議中提案設立陳文成紀念碑,以表達對歷史的重視、轉型正義和人權的謙虛,此碑也將成為台灣歷史和民主發展的重要教材。但部分校務會議代表憂心此議題無法與政治切割,會議上並未通過此案。
「設置陳文成事件紀念碑」的連署活動由民間發起,迄今已有6000多人加入,其中超過2400位是台大校友。台大第二十四屆學生會於今年6月16日的校務會議提案,在陳文成屍體被發現的地方設立紀念碑。會議上並未通過此案;反對意見包括:台大歷來堅持不與政治發生關係,立碑將被認為和特定政治勢力掛勾;立碑將影響別人,讓學生害怕,無法維護純淨的校園環境。最後由會議主席台大校長李嗣涔提出修正案,交由校史館針對「重要教職員與校友的相關事蹟與歷史,以適當方式納入校史館」。此案後以52對39票通過。

5.台灣大學、師範大學舉辦「推開白色的記憶之門-1950年代檔案及影像展」;成功大學出版品《成大八十─再訪青春》,首度公開記錄白色恐怖時的校園事件及共產黨案。
戒嚴時期發生在校園內的政治案件,近年來逐漸得到重視。4至5月間,由台大與師大學生社團自發舉辦的「推開白色的記憶之門-1950年代檔案及影像展」,展現學生長期耕耘歷史調查的豐碩成果,將五零年代校內涉及左翼地下組織的案件,呈現在師生面前。而成大校方出版的《成大八十─再訪青春》,其中「南方未央歌」一卷,記錄了發生在台南工學院時期(成大前身)的數起政治案件所牽連的教職員與學生,以及改制之後,發生於1972年的成大共產黨案,是其首度將白色恐怖時期相關案件納入校史。

6.政治受難者家屬郭素貞女士在解嚴25週年前夕投書《蘋果日報》「一封遲到六十一年的信」,獲社會大眾熱烈迴響。
7.國家檔案管理局於10至11月間,修正「國家檔案管理手冊」、並預告修正「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前者關鍵處是將開放同案筆錄,有助於受難者暨家屬之真相知情權;後者若修正通過,可使政治受難者與家屬在申請相關政治檔案時,免收一次費用。檔管局也已設置專屬服務窗口,簡化申請程序及加速回復作業。
過去即便政治受難者家屬發現檔管局內含私人文書,該局仍以其為官方檔案為由,拒絕歸還正本。在本會與受難者家屬共同努力下,促成檔管局在2011年7月發佈「國家檔案內含政治受難者私人文書申請返還作業要點」,明文規定「本局發現國家檔案內涉有私人文書時,應主動通知當事人或其家屬申請」,總統馬英九當年並親自將受難者黃溫恭遺書歸還給家屬。及至2011年底為止,檔管局共清查出177份夾帶於國家檔案內之私人書信,並通知家屬前往領回。受難者家屬郭素貞女士在蘋果日報的投書,即是記錄這段過程。然檔管局對於檔案開放仍有諸多限制,在申請流程上也不夠便民,因此本會透過立委提案,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通過決議,促使檔管局修正簡化申請程序、免收費用等規定。

8.「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9月11日於立法院紅樓會議室舉辦「走出歷史迷霧,將歷史正義還給受難者與家屬,將歷史真相還給人民─研商『二二八事件及動員戡亂時期政治檔案法』草案公聽會」。
聯合國將每年3月24日訂為「瞭解嚴重侵犯人權行為真相權利和維護受害者尊嚴國際日」,強調瞭解真相對受害者、家屬或社會的重要性,並直指這是不可剝奪、不應受到限制的權利。所謂「瞭解真相」的權利,指涉的包括對威權時期的人權侵害事件發生的成因、事件發生的社會、政治環境及條件、以及哪些人參與其中的全面調查。當前檔管局對政治案件檔案的保守作法,不僅自外於國際潮流,且未意識到政治案件檔案的特殊性質,而將其一體適用《檔案法》,故不時傳出政治案件檔案應用管理之爭議,不僅政治受難者及家屬的真相知情權嚴重受限,也阻礙進一步的深化研究。本會參考當今處理前威權政體檔案法制規範最為完整的德國經驗,兼及融合本地脈絡後,正推動「政治檔案法」之立法工作並假立院召開草案公聽會,收集各方意見。

9.首任文化部長龍應台5月上任,至立法院報告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情形,面對立委質詢,部長表示她為部長不能將個人價值觀加諸博物館,有賴社會集體討論。10月,部長親赴台中,親手將因泰源事件遭槍決的政治受難者江炳興的遺書,歸還予其胞妹江月緯,江月惺。
文化部長龍應台在立法院面對於立委質問「蔣介石是否為白色恐怖加害者」,她拒絕表態;並表示過去身為作家,曾書寫對於人權普世價值的看法,今有公權力在手,是國家機器的一部分,就不能把個人價值觀直接注入所轄之人權博物館,此舉被視為迴避追究加害者責任而引發諸多議論。就本會立場,轉型正義不只是政治措施,同時也是一場從歷史反省中建立民主文化的運動。人權與自由的建構,無法憑空創造或移植,必須建立在對過去國家錯誤的反思和改變上。若未經徹底的真相調查、在法律或道德上究責,將使社會欠缺對加害體系的思考與反省。

除了追究加害者責任之外,如何讓公眾,尤其是下一代的年輕人,藉由理解人權侵害的歷史,將過去在人權方面的負債,轉化為積極維護人權的力量。因此本會持續關心國家人權博物館作為人權教育的場域是否具有妥善規劃。然籌備處掛牌至今,其下所轄景美與綠島兩人權園區之人力多為短期約聘,專業博物館核心業務如策展、研究、調查仍仰賴外包,缺乏全面規劃。對照部長在歸還遺書、與受難者座談等活動之外,對於直屬業務之人權博物館的轉型正義功能及歷史定位上應有的作為,顯然未能在儀式之外,創造社會討論空間,施以相應政策與制度作為。

10.前空軍士兵江國慶遭冤殺案,台北地檢署針對陳肇敏等軍官做出不起訴處分,再度引發輿論關注。民間司改會等團體發起連署活動,並蒐集公民團體和民眾之「在意狀」,轉交台灣高檢署。
引發社會矚目的江國慶遭冤殺案於8月24日續查終結,陳肇敏再獲不起訴處分。民間團體對此發起的連署聲明載及:「我們只是在要求,透過起訴與審判的程序,能夠釐清他們的責任,讓台灣有機會,第一次來面對加害人歷史。」本會作為聲援團體之一,從轉型正義的角度撰文,指台灣在民主轉型後,官方未積極推動轉型正義工作,反以國安法封閉政治受難者的上訴之門,使得現轉型正義工作舉步維艱。但江國慶一案揭櫫被告陳肇敏等人犯行明確,且所有加害人俱健在,透過公開審判程序,使其有機會可坦白犯行,表達對受害者的關切或歉意。此與白色恐怖案件相比,江國慶案追尋司法╱歷史正義之路,有著更好的起點,是為台灣重新建立對於正義、倫理與責任判準的契機。江母王彩蓮因不服判決,二度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則在人權日前夕表示,將撤銷陳肇敏等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