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名前智利警察戕害人權罪名成立

資料來源:本會節譯自外電報導

2008/3/19日,智利法院判處24名前智利警官,被控戕害人權罪名成立。這是智利史上擁有最多集體被告的案件。罪名成立的案件是他們拘留、凌虐並且殺害30名左翼分子,幾天後還把他們的屍體丟進河裡,唯一一名生還的女性如今登上法庭作證指控他們的罪行。

66歲已退休的警官Col. Adrian Fernandez被判處終身監禁,其他人刑期則在4到20年之間。此項判決還可以上訴,但被告律師尚未發表意見。

此案受難大部分的政治犯,多為社會黨或共產黨人,生還的Blanca Valderas Garrido當時是民選市長,她在法庭上表示,她本來跟其他政治犯要一起被槍決,但因為槍枝堵塞,她被毆打後從橋上扔下,幸運地存活下來。

這並非智利追溯皮諾契時代軍警體系暴行的首例,在2008年1月,智利法庭判決皮諾契的秘密警察首領Manuel Contreras將軍十年的有期徒刑,理由是他涉入1973年的綁票案。2007年11月,智利最高法院判決在1973-90年皮諾契政權期間,國家情治人員犯下的謀殺案結果是,七人有罪,一人無罪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