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可能修法限制普世管轄權的運作
資料來源:紐約時報中文網2014/2/11報導
將近20年以來,西班牙法官一直在依據國際刑法追查阿根廷軍官、以色列國防部官員以及美國駐伊拉克士兵侵犯人權的案件。其中最著名的是,西班牙一名法官的立案導致智利前獨裁者奧古斯托•皮諾切特(Augusto Pinochet)被捕。
一往無前的法官試圖將國際人權標準用到全世界眾多最有權勢的人物身上,結果卻是,即便這些立案真的導致涉案人員在西班牙遭到起訴─這種情況也很罕見─儘管如此,它們卻影響了其他一些國家的案件,尤其是阿根廷。而且,對於任何一個名列國際逮捕令的人來說,它們都是一種無可否認的討厭事物。此外,它們還以不可預知的方式帶來了外交上的複雜局面。
這一次是中國;週一下午,西班牙國家法院(National Court)向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和前總理李鵬發出了國際逮捕令,稱他們涉嫌在西藏侵犯人權。火冒三丈的中國外交官正在向西班牙政府施壓,要求其停止起訴。
西班牙議會預計在週二討論並最終批准一項法案,該法案可能會滿足中國的要求。法律專家稱,執政黨人民黨(Popular Party)1月提出的該法案,將迫使法院撤銷有關中國的這起案件,並將大幅縮小該國一項法律的適用範圍。西班牙法官在全球追查人權案件,依據的正是該項法律。
「這將形成一個先例,整個國際法體系都會受到影響,」總部位於西班牙的西藏支援委員會(Tibet Support Committee)負責人阿蘭•坎托斯(Alan Cantos)說,「突然之間,決定應該如何運用國際法的,變成了中國。」該委員會是涉及中國的那起案件的原告之一。
中國絕不是唯一一個被西班牙法官的指控惹怒的世界大國。近年來,美國和以色列都曾施加外交壓力,試圖避開司法調查。然而,西班牙政府此次阻止法官的嘗試還是受到了指責,人們認為這是在向一個重要的貿易夥伴卑躬屈膝。當前,西班牙正努力從一場毀滅性的的經濟危機中復蘇。
「恐怕這個說法是對的,」不同意修訂相關法律的反對黨社會黨(Socialist Party)議員拉蒙•豪雷吉(Ramón Jáuregui)說。和美國一樣,在與中國的關係中,歐洲長期在容忍和對抗之間尋找平衡,因為中國是歐盟最大的貿易夥伴。然而,西班牙很少選擇對抗中國,因為中國持有相當數量的西班牙債務,同時,對西班牙的食品和紅酒行業而言,中國已經成了一個利潤豐厚的市場。
「中國對西班牙有多重要?」馬德里研究中心埃爾卡諾皇家研究所(Elcano Royal Institute)的高級分析師米格爾•奧特羅(Miguel Otero)問道。「很重要,而且可能會變得更加重要。他們都迫切地想要進入中國市場。」
受到關注的是一條名為「普遍管轄權」的國際法原則,該原則允許所有國家的法院追查境外個體犯下的具有「國際性質」的罪行,比如種族滅絕、嚴刑逼供、戰爭罪以及反人類罪。包括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在內的一些人權組織認為普遍管轄權是「必不可少的工具」,並於週一發表了一份聯合聲明,強烈譴責修訂西班牙法律的提議。批評該法律的人士則稱,該原則侵犯了國家主權,容易被過於熱心的法官濫用。
天普大學(Temple University)國際法教授彼得•J•斯皮羅(Peter J. Spiro)表示,普遍管轄權是一項重要原則,但它的應有卻很有限,原因是擴大其範圍的舉措,演變得比圍繞它達成的任何政治共識都要快。
他說,鑒於全球人權運動對國際法產生了日漸增長的影響力,這條原則擁有「巨大的潛力」;不過,許多政治領導人依然對它態度謹慎。以比利時為例,在以色列前總理阿里埃勒•沙龍(Ariel Sharon)、美國前總統喬治•W•布殊(George W. Bush)、前副總統迪克•切尼(Dick Cheney)和前國務卿科林•L•鮑威爾(Colin L. Powell)遭到立案調查之後,比利時便廢除了原先的法律。斯皮羅教授說,「事情不僅僅是中國反對該原則這麼簡單。就司法管轄問題而言,它和目前通用的國際規範依然有點兒脫節。」
沒有別的國家對普遍管轄權原則的運用比西班牙更執着,1985年,西班牙把這條原則納入了國內法。最知名的案子發生在1998年,當時,法官巴爾塔薩•加爾松(Baltasar Garzón)對正在倫敦訪問的智利強人皮諾切特發出了逮捕令。英國當局逮捕了皮諾切特,後來卻拒絕把他引渡到西班牙,最後還批准他返回智利。回到智利之後,皮諾切特最終還是在離世之前受到了刑事指控。
分析人士說,皮諾切特一案雖然沒有在西班牙開庭,但卻鼓舞了法律和人權活動人士,引發了眾人對普遍管轄權潛能的關注。其他一些國家採納了本國版的相關法律,西班牙法官則受理了範圍跨越阿根廷、瓜地馬拉、薩爾瓦多和盧旺達等國的多起案件。
不過,這些案件也在西班牙製造了政治摩擦,尤其是在西班牙法庭開始追查以色列、美國和中國的案件的時候。根據維基解密(WikiLeaks)2010年披露的外交電文,來自美國的壓力相當明顯。西班牙主要報紙《國家報》(El País)援引電文報道稱,美國外交官曾逼迫西班牙政府撤銷和伊拉克戰爭有關的司法調查,以及與關塔納摩軍事監獄、中央情報局(CIA)通過空運秘密轉移恐怖嫌疑人有關的調查。
在這種壓力之下,當時由社會黨(Socialist Party)控制的西班牙政府在2009年弱化了相關法律,導致幾個案子被撤銷。人權倡導人士指出,西班牙已出現雙重標準─它可以接受法官對弱國的踐踏人權案件提出訴訟,卻不能接受針對世界強國的訴訟。
人權倡導者還指出,人民黨(Popular Party)提出的修改實際上將終結普遍管轄權的運用,理由是在種族滅絕罪、反人類罪和戰爭罪案件裡,西班牙法官只有在下述前提下才能調查嫌疑人,即嫌疑人為西班牙人、居住在西班牙的外國人,或者是西班牙當局拒絕引渡的身處西班牙的外國人。酷刑案也會被施加類似的限制。負責皮諾切特一案的法官加爾松說,「他們在設法剔除普遍管轄權。這就是他們的目的。他們從不相信這條原則。」加爾松對該原則的積極運用導致他在2010年被停止法官職務。
實際上,西班牙自身現在也成了類似國際訴訟中的被告,因為一名阿根廷法官正在對西班牙獨裁者弗朗西斯科•佛朗哥(Francisco Franco)統治時代的戰爭罪行進行調查。人民黨領導人對此案十分憤怒,一些分析人士表示,來自中國的壓力為政府削弱這條導致外交困局的法律原則提供了一個藉口。
分析人士稱,人民黨在議會佔有高枕無憂的多數席位,因此能夠相當輕易地通過修改提案。人民黨議員何塞•米格爾•卡斯蒂略•加爾文(José Miguel Castillo Calvín)辯稱西班牙的法律和其他國家的法律不合拍,並把修改提案稱為「一次必要而適當的變革」。此外,他否認政府正在設法安撫中國或其他任何國家。卡斯蒂略在回應我們的書面提問時說,「發起這次變革時,我們腦子裡沒考慮任何具體的案件。其次,國際管轄權也不是無條件的,謹記這一點是明智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