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模擬憲法法庭

主辦單位:臺北律師公會.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協力單位:衛城出版

文/模擬憲法法庭書記處

模擬憲法法庭始於二○一四年春季許玉秀前大法官在交通大學科技法律所開設之模擬憲法法庭課程,目標是強化憲法教育並推廣法庭模式的教學。後來擴大與民間各團體合作籌備,秉持資訊公開透明的精神,謹守正當程序原則,並召開言詞辯論,讓民眾完整參與憲法訴訟的過程。

模憲字第一號聲請案為修課學員學習以大法官審理案件形式,重新討論一號已作成解釋的稅法案件,並做出解釋文及理由書。

當模擬憲法法庭運作逐漸上軌道後,更邀集有豐富聲請釋憲經驗的李念祖律師、尤伯祥律師及陳昭如教授、王敏詮教授共同組成憲法法庭,針對民法限制人民與同生理性別者締結婚姻、共同及繼親收養子女,是否違反憲法,於二○一四年六月召開第一次模憲的言詞辯論程序。最後做出模憲字第二號判決,認定民法部分條文僅規定異性間之婚姻及繼親收養與共同收養,實質限制同性間締結婚姻及收養子女之自由,於此範圍內侵犯人性尊嚴,並違反憲法之意旨。

從第一屆的經驗發現模憲平臺提供對話的機會,有助於化解社會對立,所作成的判決更可為重大議題建構更完整的論述基礎,供公權力機關參酌,使公共政策的形成過程更加嚴謹。因此於二○一五年二月制定了《模擬憲法法庭法》,使模擬憲法法庭走向制度化的運作。

同年,臺北律師公會邀請籌組第二屆模憲法庭。由第一屆模憲法庭大法官組成遴選委員會,自各大學及專業研究機構、律師團體及其他公民團體各遴選三名大法官組成之,並選定以「死刑是否違憲」做為釋憲案例主題,邀集公會律師籌組正反方律師團及各界專家學者擔任鑑定人,於二○一五年五月召開言詞辯論庭,第一屆唐獎法治獎得獎人南非憲法法院前大法官薩克斯(Albie Sachs)亦出庭提出鑑定意見。最後,大法官做出模憲字第三號判決,宣判我國刑法第三十三條「死刑做為主刑之一」違反憲法保障的人性尊嚴與生命權。

今年,第三屆模擬憲法法庭主題為轉型正義,已受理兩件與補償條例有關的聲請案,欲透過個案探討威權時期體制與法規是否有違憲之虞,並討論轉型正義從憲法角度能做到多少,預計將於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三日、十九日舉行言詞辯論,十二月底做出判決。

參考資料
模擬憲法法庭官網:sites.google.com/site/civilconstitutionalcourt
〈模擬憲法法庭─起點與展望〉黃任顯、吳奐廷:goo.gl/FBZCvV
〈大腸花論壇與模擬憲法法庭〉許玉秀:goo.gl/kEmMog
〈模擬憲法法庭 死刑違憲判決背後的分歧與共識〉邱彥瑜:goo.gl/mAHy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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