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9綠色行動與國安三法
在7/15的文章中,我們提到了解嚴當時的環境以及其背景,其中一項原因,在於國內風起雲湧的反對運動。當然,台灣1980年代的反對運動,其實涵蓋許多面向,包含政治運動、公害運動等等。
今天要介紹的,是其中直接訴求「解除戒嚴」的重要運動,它從1986年延續到1987年,亦即519綠色行動。
519綠色行動,是在1986年5月19日由鄭南榕為首的黨外人士所發動的,最初的構想,是參考了韓國民間對於全斗煥政權的請願運動,以及菲律賓的黃色革命,希望在台灣也能存在相類似的反對運動,地點選在龍山寺集合,準備向總統府遊行,並聚集了為數眾多的黨外人士。
然而到活動當天,聚集民眾卻在龍山寺大門遇到大批警力封鎖包圍,一時間黨外人士在重重包圍下,僅能選擇現場靜坐抗議,並隨時有被逮捕送辦的危險,從上午一路對峙到晚上,這也引起國內外媒體與全國輿論的關注。
在隔年1987年5月19日,剛成立的民進黨再次號召519綠色行動,並在國父紀念館周圍進行遊行,延續訴求,主張解除戒嚴,反對國安法,最終1987年7月15日正式宣告解除戒嚴。
最終運動目標算不算達成呢?結論來說,僅是部分實現。
在1986至1987年間,國民黨多次主張,如果要解除戒嚴,那必須要有「國家安全法」作為配套,這也和民間所要求的「100%解嚴、100%回歸憲政」相違,後續公布的法令,又被稱為「國安三法」,其中有許多法律,明令禁止主張台灣獨立、共產主義的集會結社,直到十幾年後的釋字445號與644號,才被大法官以事前言論審查違反比例原則為由,宣告違憲,不過至今仍有諸多條文的爭議未解。
儘管抗爭訴求並沒有完全成功,但我們能知道的是:解嚴並非獨裁者的恩賜,而是有著無數人在街頭不畏逮捕的衝撞,創造撼動體制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