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們
成立宗旨
成立宗旨
新興民主國家在民主化之後,大都由政府成立類似「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專責單位,以政府資源和公權力來處理轉型正義。但是,民主化多年的台灣,政府當局對於「轉型正義」工作進度緩慢,民間社會也缺乏深入認識。有鑑於此,我們在2007年12月29日,成立「社團法人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雖然民間團體的資源有限,也缺乏公部門的資源與權力;但在當時政府消極面對轉型正義的情形下,我們集結民間的力量與資源,承擔這項重要且迫切的工作,希望讓歷史正義得以伸張,民主價值得以更為穩固。
轉型正義的目標不只在幫助當代人獲得正義,也在為後代建立民主憲政文化,避免重蹈覆轍。
轉型正義的工作包括至少幾項主要任務:
一、賠償受害者
二、追尋真相
三、追訴加害者
或反省加害體制
四、檢討集體記憶
為避免重返威權。我們認為,當今台灣政治的許多紛爭、對立和衝突,部分原因即由於我們對轉型正義的處理不完備、態度不正確;而政府對轉型正義的欠缺或粗糙處理,常帶來更大的誤解與衝突。
本會積極介紹轉型正義理念、探索歷史真相、倡議相關法案,並帶動社會溝通,長達十年。而整整十年之後,政府方面才終於在2017年12月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並於2018年5月成立行政院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促轉會),回應民間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