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轉型正義
Transitional Justice
Transitional Justice
以下依照成立順序,整理了曾經成立真相和解委員會(TRC) 的各國資料,
主要參考美國和平研究所以及暴力與和解研究中心,其他資料來源則是媒體報導。
美國 1981-1982
戰時公民遭迫遷與拘留委員會(Commission on Wartime Relocation and Internment of Civilians)
任務:
由國會「內政與島嶼」委員會設置,檢視9066執行令簽署的狀況與環境,以及該執行令的應用情形與社會後過,此令造成1942-5年中美國公民與移民被強迫遷移與拘禁。
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不被承認的個人正義」於1982年公佈。美國政府最後做出120萬美元的賠償以及正式道歉。
玻利維亞 1982-1984
失蹤者國家調查委員會(Comisión Nacional de Investigación de Desaparecidos) (National Commission of Inquiry into Disappearances)(拉丁美洲第一個真相委員會)
任務:
委員會由總統Hernan Siles Suazo宣佈成立,以追查那些在1967-82年間失蹤的公民的下落。
成員: 8名委員與6名職員。
結果: 紀錄了155件失蹤案,但因為資源有限,沒有追查出任何一件案子的結果。
資金: 玻利維亞政府提供的資源極為有限,委員會後來也因此解組。
報告:沒有生產出任何報告。委員會被淹沒在1980年中期Luis Garcia Meza Tejada的官方與軍方審判中。
後續:委員會的執行秘書Loyola Guzman仍持續努力至2005年。
*宗教團體、貿易與勞工公會、San Simon de la Paz 大學與人權工作者、一般市民組成了一個委員會,調查賈西亞梅薩將軍的濫權,1980年代中期,國會與最高法院,分別著其與其黨羽為這些行為負責。經過六年的審判後,1993年,梅薩將軍被判決30年徒刑。
阿根廷 1983-84(9個月)
失蹤者國家委員會(Comisión Nacional para la Desaparición de Personas (National Commission on the Disappearances of Persons, or CONADEP)(又稱Sábato委員會)
任務:由當時的總統Raul Alfonsin設立,主要是調查1976-83年間軍政府統治時期近九千人下落不明的情況。
成員:十三名委員(其中有六名是法界人士)與將近六十位職員。
結構:舉辦聽證會(非公開),收集超過七千份陳述。
結果:紀錄了8960件失蹤案與不計其數的凌虐與拘留案,並確認了凌虐與集中營的存在(共365處)。
成果報告:「永不重蹈覆轍」於1984年公佈,1985年出版,英文版在隔年面世。
後續:2003年,國會宣告1983年通過的特赦法失效,開啟了後續起訴的空間。目前已有五名將領遭到囚禁,2004年,國家發放了三百萬美元的賠償金。
烏拉圭 1985 (7個月)
失蹤者成因與情境調查委員會(Comisión Investigadora sobre la Situación de Personas Desaparecidas y Hechos que la Motivaron) (Investigative Commission on the Situation of ‘Disappeared’ People and Its Causes)
任務:由國會成立,負責調查1973-82年間的失蹤案。
成員:最多九名委員與一些職員。
結果:紀錄164件失蹤案。
成果報告:報告指出烏拉圭軍方參與了這些失蹤案,並將調查發現提交法庭。
辛巴威 1985
調查委員會(Commission of Inquiry)
任務:由Mugabe總統成立,由一名辛巴威律師領導,調查Matabeleland地區在1985年發生的,1500名政治異議分子與其他平民遭殺戮的狀況。不過政府以害怕引起報復為由,至今仍將報告保密未公開。此舉引起諸多批評,也導致1977年一份由兩位辛巴威人權工作者撰寫的告問世,題名為「打破沉默、建立和平」。
菲律賓 1986-7
總統人權委員會(Presidential Committee on Human Rights)
任務:艾奎諾總統賦予「總統人權委員會」權力,去調查1972-86年間,馬可仕總統政權期間,各種違反人權(包括公民權與政治權)的狀況,調查對象僅限於由政府官員及其代理人,或個人因職權或聽令而為的罪行。
成員:共有8名成員,由備受尊敬的菲律賓律師Diokno參議員擔任主席。
結果:1987年軍方對一場和平抗議活動展開攻擊,數位市民喪生,委員會也在那之後解散,因此並未完成調查報告。委員會的工作始終運作不順,原因包括軍方杯葛與自身缺乏資源。
烏干達 1986-94
調查人權侵犯委員會(Commission of Inquiry into Violations of Human Rights)
任務:由總統Museveni成立,調查1962年12月到1986年1月間,所發生的非法拘留與凌虐、殺戮案件,並且希望委員會提出建議預防此類案件再度發生。
成員:委員會有六名成員與一些職員。
結果:這份報告為一些廣為人知的任意拘禁與禁錮案找到證據,並且建議法律應該取消未經審判即可拘禁的規定,但這份報告並未廣為流傳。
查德 1990-1991(10個月)
(前總統)Habre及其黨羽罪行司法部調查委員會(Commission d’Enquête du Ministère chadien de la Justice sur les Crimes du Régime de Hissène Habré )(Ministry of Justice’s Commission of Inquiry on the Crimes committed by the Regime of Hissene Habré)
任務 :由Idriss Déby總統成立,重點在調查1982-1990Habre總統在位期間的非法禁錮、暗殺、失蹤等戕害人權案件,也調查國家公款遭侵佔的狀況。
成員:主持人是查德的首席檢察官Mahamat Hassan Abakar,委員會有12-16名成員。
成果:紀錄3428人死亡,任意拘禁與凌虐者不計其數,控訴Habre政府政治謀害四萬人。
成果報告:調查報告後來重印,收錄在1995年美國和平研究所出版的《轉型正義:新興民主該如何評量舊政權》第三集中
後續:經過幾年的追蹤努力欲使Habre接受司法調查,聯合國敦促塞內加爾(Habre流亡至此)同意讓Habre受審,並在2006年5月給出90天的期限讓塞國做決定。2006年7月,塞國總統Abdoulaye Wade在非洲聯盟高峰會上宣佈,Habre將在塞國接受審判,為他任內犯下的戕害人權暴行負責。塞國將會成立一個特別法庭,與查德政府合作為之。
智利 1990-1991
真相與和解國家委員會(Comisión Nacional para la Verdad y Reconciliación) (National Commission on 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任務:由Patricio Alwyn總統成立,此委員會的調查範圍是起始於1973年9月11,終結於1990年3月11的軍政府統治期間,發生的殘害人權致死或失蹤案。
成員:8名委員、60名職員。委員會的主席是前參議員Raul Rettig,所以調查報告也常被稱為是Rettig報告。
結果:紀錄了3428件失蹤、謀殺、凌虐致死與綁架案,深入調查其中2920件。
成果報告:於1991年公佈報告。
尼泊爾 1990-91
失蹤者尋找委員會(Commission of Inquiry to Locate the Persons Disappeared during the Panchayet Period)
任務:由首相成立,主要調查1962-1990專制的郡聚(Panchayat)制度期間,被拘禁、失蹤者的下落,並確認是否有其他受害者。這段近三十年期間內,所有政黨活動都被禁止。
成果:調查了近100個案件,但因無權傳訊或起訴,警方並不積極配合。
最終報告:1991年完成,1994年公佈。
加拿大 1991/8-1996/11
皇家原住民委員會(Royal Commission on Aboriginal Peoples)
任務:這是由官方成立的委員會,旨在針對促進原住民社群做出政策建議。調查範圍包括1500年之前到1996年。
成果報告:1996/11公佈最終報告,共有五卷。
智利 1992-96(原來只預定運作兩年)
國家補償與和解組織(National Reparation and Reconciliation Corporation)
任務:由國會依照19.123號命令成立,是為了協調、執行與推動國家真相與和解委員會所建議的事項,它的任務包括檢驗超過六百件委員會無力負荷的案子,與負責補償事宜。(嚴格來說,工作對象並不包含那些生還的受害者)
結果:研擬了相當詳盡的補償方案,包括按月支付賠償金、醫療照護優惠、與教育補助等,4886人每個月收到美金481元。
薩爾瓦多 1992-3(8個月)
薩爾瓦多真相委員會(Comisión de la Verdad Para El Salvador) (Commission on the Truth for El Salvador)
任務:1992年6月在聯合國斡旋之下,薩爾瓦多內戰終於終止,起源於此分和平協定中,1992年7月「薩爾瓦多真相委員會」成立,調查自1980年代以來的嚴重暴力案件。
成員:三名委員包括前哥倫比亞總統、前委內瑞拉外交部長、華盛頓大學法學教授,另有近20職員負責收集證詞,且在最後一個月,另外增加25人協助運作。
資金:聯合國會員國負責募集與管理(美國與歐洲)
結果:收集了兩千份證詞,紀錄了22000件處死、凌虐與綁架案。(其中32件獲得深入調查)
成果:正式報告:「從瘋狂到希望:薩爾瓦多十二年的戰爭」,於1993年3月15在美國發表。然而報告公佈五天後,旋即實施普遍性的特赦,招致強烈爭議。而比較關鍵的改革是卸除超過兩百位高官的軍備,而司法改革也持續進行中。
德國 1992-94
前東德社會統一黨獨裁時期歷史評價與影響研究委員會(Enquet Kommission Aufarbeitung von Geschiche und Folgen der SED-Diktator in Deutschland) (Study Commission for the Assessment of the History and Consequences of the SED Dictatorship in Germany)
任務:由國會建立,調查東德共黨統治四十年間(1949-89)的狀況,主要是人權侵害案件,尤其是審度歷史與政治環境,而給予政治倫理性的評價。
成員:由36名委員組成。
結構:40場大規模的公聽會,另外聽取一百名目擊者的證詞。
成果報告:1994年6月完成報告,共有十八冊。
南非 1992/3(7個月)
前非洲議會成員囚犯投訴委員會(ANC – Commission of Enquiry into Complaints by Former African National Congress Prisoners and Detainees)
任務:這是為了調查南非國民議會(ANC)在Angola等地拘留營的濫權行為,在一個31人的前ANC居留營倖存者組成的團體催生下,1992年3月,ANC總理曼德拉成立的委員會。(又稱The Skweyiya委員會),調查範圍是1979-91年間發生的罪行。
成員:三名委員中有兩位曾經是ANC成員。
結果:報告中紀錄了29件失蹤案,但這份報告並未指稱任何該負責的人士,並建議未來應該針對失蹤者與其他受凌虐案件有進一步的調查後,另行公佈。
衣索匹亞 1993,目前仍運作中,應於2004年關閉。
特別檢察官戰犯及人權侵犯特別追訴委員會(Office of the Special Prosecutor: The Special Prosecution Process of War Criminals and Human Rights Violators in Ethiopia.)
任務:由總統在1992年簽署命令成立,研究與處理那些在Mengistu Haile-Mariam總統17年(1974-91)任期內發生的侵犯人權事件。
成員:一名特別檢察官與至多30名成員。
宏都拉斯 1993
宏都拉斯國家人權保護委員會(National Commissioner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in Honduras)
任務:這個委員會由Leo Valladares發起(亦擔任委員),調查了1980-93年間,宏都拉斯軍方與國安單位造成的失蹤案件。
結果:發現184件失蹤案。
成果報告:1993年12月29日,公佈調查報告「真相會說話:宏都拉斯1980-93失蹤案初步報告」。這份報告指出,政府應該為此負責,也指出那些該為罪行負責的人,應該擔負起與外力因素(如阿根廷與美國)一樣大的責任。
南非 1991/3-1993
ANC成員涉嫌苛待遭拘留者且違反人權調查委員會(ANC – Commission of Enquiry into Certain Allegations of Cruelty and Human Rights Abuse Against ANC Prisoners and Detainees by ANC Members )(Motsuenyane Commission)
任務:亦是檢視1979-91年間ANC濫權的案件。
成員:退休企業家Sam Motsuenyane主持(因此又稱Motsuenyane委員會),其餘成員包括美籍律師與一名辛巴威法官,運作方式類似正式法庭審理。
結果:共召開50場次,紀錄了32起在ANC拘留營中遭領虐的案件。
最終報告:1993年8月23日發佈了其報告,但沒有公開,報告中指出有哪些人該為此負責任,雖然報告沒有公佈,但曼德拉同意ANC領導群應共同負起責任的說法。
瓜地馬拉 1994/6/23
歷史澄清委員會(Commission for Historical Clarification)
任務:這個委員會的成立是瓜地馬拉政府與國家瓜地馬拉革命軍(URNG)和平協定的一部分,用意在調查過去36年來國內武裝衝突中各種侵犯人權的事件。成員:委員會的主席是德國洪堡大學的法學教授以及其他兩位瓜地馬拉人,一是律師,另一位大學教授則是馬雅女性的身份。
成果報告:委員會的最終報告1999年發表,以英文題名為《瓜地馬拉:沉默的記憶》。
斯里蘭卡 1994/11-1997/9
非自願遷徙或失蹤者下落追查委員會(Commissions of Inquiry into the Involuntary Removal or Disappearance of Persons (3 geographically distinct commissions))
任務:這是由斯里蘭卡總統Chandrika Bandaranaike Kumaratunga在1994年9月,指派了三個地區性的「追查非自願遷徙或失蹤者下落委員會」,個別負責斯里蘭卡不同區域,但一致的目標是調查從1988年1月1日開始的「失蹤」案件,並且找出誰該為這些案件負責。
成果:三個委員會獨立運作,累積調查共超過16,700樁失蹤案。報告最終被公開給大眾,賠償了某些受害者家屬,並且有超過四百名國安部門成員因其罪行而被起訴。
後續:為了延續這三個委員會的工作,總統在2001年又成立了一個「總統調查非自願遷徙或失蹤者下落委員會」(Presidential Commission of Inquiry into Involuntary Removals and Disappearances),共有三名委員,接到10134份請求調查書。
蒲隆地 1995/9-1996/7
國際調查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Inquiry)
任務:由聯合國安理會成立,負責釐清1993年10月21日Melchior Ndadaye總統遇刺及後一連串相關暴力行動的真相,動亂直到1995年8月28日才停息,總共造成五萬人喪生。委員會任務在做出法律、政治與行政措施上的建議,以懲治那些該負責的人,預防未來重蹈覆轍,以及促進蒲隆地國內的和解
成員:由聯合國秘書長指派的委員會成員五名,國籍包括摩洛哥、土耳其、委內瑞拉、加拿大與馬達加斯加。
成果報告:共聽取667名目擊者證詞,於1996年8月送出報告
瓜地馬拉 1995至今
回復歷史記憶(Recovery of the Historic Memory , REMHI)http://www.fhrg.org/remhi/
任務:由瓜地馬拉的天主教會成立,旨在促進國內和解,並療癒那些在長達36年的內戰中因各種暴行受到傷害的人,在衝突中約有二十萬人喪生,一百萬人流離失所。
結構:分為四個階段,分別是敏於感受、彙整、分析與流傳。
結果:在報告中訪談近七千名受害者。
成果報告:1998/4/24公佈報告「瓜地馬拉:永不重蹈覆轍!」,這份四冊的報告中,很詳盡的記載了暴力的社會脈絡,包括所使用的方法與策略以及效果等,在報告公佈後兩天,REMHI的領導者(一位主教),遭到暗殺。報告的英文版1999年以摘要版面世。由於缺乏資金,REMHI面臨縮減,報告雖已翻成馬雅文出版,但要翻譯成其他語文版本的計畫則需稍緩。
海地 1995/4-1996/2(10個月)
國家真相與正義委員會(National Commission for Truth and Justice)
任務:1994年12月,在海地總統Jean Bertrand Aristide令下,海地的「國家真相與正義委員會」成立了,旨在調查過去三年國內外所發生的人權侵害案件,這三年是從1991年9月30日的血腥政變,民選的Aristide總統被推翻,直到1994年9月,兩萬名美軍進駐,Aristide重新掌權為止。成立這個委員會,還希望能促進海地人之間的和解,能夠對這些暴力不帶偏見,而是尋求法律途徑的制裁。
成員:委員會由社會學家Francoise Boucard領導,成員包括四位海地人與三位外籍人士。
結果:採集超過5500人的證詞。
成果報告:1996年完成,1997年正式公佈報告「如果我不哭喊出來…」。報告的結論則建議聯合國安理會,應該成立一個國際法庭來審判那些迫害人權者。
南非
真相與和解委員會(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
任務: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由南非國會決議成立,用以調查在1960/3/21-1994/5/10種族隔離期間發生的各種人權迫害事件。委員會針對不同的區域、機構舉辦特定的公聽會,提供從前的受害者傾訴自身遭遇的空間。法案賦予委員會的權力包括,特赦(前提是個人完全坦白罪行)、確立證據、傳喚證人以及運作一套細緻的保護目擊者計畫。
成員:圖圖總主教率領17人的委員會,另有三百多名職員。
結構:三個委員會分別是:人權暴力委員會負責收集陳述與紀錄證據;特赦委員會處理個人的特赦申請;補償與回復委員會則提出補償方案的建議。
預算:1800萬美元。
成果:收集大約21000份受害人證詞,兩千人出席公聽會,7112人申請特赦。
最終報告:http://www.doj.gov.za/trc
後續:南非政府在2003年底開始做出財務賠償。2006年成立TRC部,負責監督TRC的建議是否被付諸實行,但民間批評此部會的成立過程中,政府缺乏多所諮詢與溝通。2005年12月,國家檢察署修正了起訴政策,賦予檢察長裁量權,可決定對那些發生早於1994年政治衝突案件的罪犯起訴與否。這個動作引起人權團體強烈抨擊,認為這個新的特赦有損TRC工作成果與受害者的正義。
澳洲 1996-7
人權與機會平等委員會:調查原住民暨托雷斯海峽群島兒童家庭分離案(Human Rights and Equal Opportunity Commission: National Inquiry into the Separation of Aboriginal and Torres Strait Islander Children from Their Familie)
任務:此委員會是政府監督人權的常設機關,針對1910-75年間,原住民與托雷斯海峽的案件進行一次特別調查,公開或私下的調查包括原住民、政府與教會代表、醫護人員、領養家庭父母、警察等,也接受書面證詞。
成果:共有777份個人或組織證詞,535份來自原住民,陳述他們被迫分離的經驗。
成果報告:調查報告題名為:帶他們回家。調查報告做出承認並道歉、賠償等54項建議,也催生成立「道歉日」等紀念活動。
厄瓜多爾 1996/9-1997/2
真相與正義委員會(Truth and Justice Commission)
任務:由行政部與警察部成立的委員會,用以調查在1979-96年間受到人權迫害的受害者的投訴,並提供司法審判所需的證據。
成員:7名
結果:收到三百件案例,調查其中許多件不被住意的凌虐與處死案。
成果報告:並沒有完成報告,一方面因為缺乏資源,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政治情勢改變,A. Bucarem 總統被國會解除職務。
北愛爾蘭 1997/11-1998/4
北愛爾蘭受害者委員會(Northern Ireland Victims Commissioner)
任務:這個特別的一人委員會是由英國北愛爾蘭事務大臣成立,要盡可能地調查過去30年戰爭中,受害者感受到的痛苦與傷害。
成果報告:報告題名We Will Remember Them 於1998年完成,報告建議未來成立一個真相委員會。
後續:2004年4月上旬,包括北愛大臣Paul Murphy在內的一群人集結討論,怎麼建構一個委員會來處理1800件還沒解決的謀殺案,以及超過3600人死亡的後續影響。各界仍持續討論是否成立真相委員會。
摩洛哥 1998(6個月)
人權諮議會(Conseil Consultatif des Droits de l’Homme) (CCDH) (Human Rights Advisory Council) http://www.ccdh.org.ma/
任務:由國王胡笙二世成立,任務是調查與紀錄失蹤案。
結果:認定112件失蹤案,56人被宣告死亡,其他人則是不明原因下落成謎。沒有正式報告,而是以新聞稿方式宣佈。
後續:1999/8,胡笙國王去世後,繼任的Mohammed國王,下令CCDH組成獨立委員會,針對那些被迫失蹤者的家屬,進行補償事宜。
摩洛哥 1999/7-1999/12
仲裁委員會(Commission d’Arbitrage)(Commission on Arbitration)
任務:由Mohammed VI國王成立,是CCDH(人權諮議會)內的特別委員會,對於那些過去暴行的受害者(非法拘禁或失蹤者的家屬)提供財務補償,以及提供特赦。
結果:委員會認定4677件案子,3657份申請案,共獲得9450萬美元的賠償。委員會駁回了885樁申請,因為申請者不在認定補助範圍(任意拘禁或失蹤)之列,另外133件遭駁回則是因未出席委員會聽證,或無法提供相關資料等,2案遭中止,450案有重複申請之嫌。在截止日後(1999/12/31)才提出申請的6500件案子,也沒有得到進一步的審查。
後續:委員會的報告與補償程序遭到人權工作者與受害者家屬的批評,認為對於事實的解釋方式或究責上都相當有限,例如只有112件失蹤案被認定,公民團體因此在1999/10推動成立「摩洛哥真相與公平論壇」,提倡更為公開的過程與更多元的公共參與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