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柬暴政的受害人將站上法庭

資料來源:本會節譯自外電報導

如果蘇克切(Sok Chear )有辦法,她要在那個老人身上刻下一道道傷痕,然後在傷口上倒鹽,在痛歐、虐待他之後,用電擊逼他說出真話。

對李孟沙( Ly Monysar)來說,這還不夠,「只有殺了他們才能讓我平靜下來」,我希望他們能嚐嚐我所受過的苦,這是我的肺腑之言」。

前者是一般辦公室員工,後者曾任警衛,他們是1970年末期赤柬暴政下,受難的百萬群眾之一,在1975-79年赤柬統治期間,估計有超過170萬人喪生。

三十年後,五名前赤柬領導高層已經在牢裡等待審判,蘇克切跟李孟沙則將因法庭的創舉而可成為在年秋季將展開的首場審判之焦點。

包括他們在內的上千人已經透過向法庭申請,正式被認定為赤柬政權的受害者,而可對這些前高官提起民事訴訟。他們可以做的不是痛打或殺了這些被告,更具象徵性的回復方式可能是建碑或博物館等。

柬埔寨法院特別法庭(Extraordinary Chambers in the Courts of Cambodia , ECCC)由聯合國支持成立,是一個混合了國際法與柬國司法體系而成的法庭,法官包括本籍與外籍人士。ECCC遭人詬病之處也是在此,外界批評ECCC降低了國際法庭的要求以配合柬國當地尚未成熟的司法體制,而首相洪森(Hun Sen)介入法庭的傳言更是從沒停過。

法庭人士認為這是歷史性的創舉,史上第一次在法庭的規則中,受害者可以成為訴訟的主體。在其他類似的審判中,例如國際犯罪法庭(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 ICC)中,受害者可扮演的角色就大為受限。

根據法庭的設計,受害者將可與被告並列,有權參與調查,可委託律師代表,也可以傳喚證人甚至在審判時質疑被告。法庭認為,這些形式的參與,是培力(empower)受害者的工具。受害者說出自己的故事,人們則從聆聽中感受這些暴行根本不應該發生。

也有國際觀察家認為,將受害者納入審判的過程,是國際正義機制演化的結果。類似這樣的混合性國際司法機制設立十多年來,人們開始覺得,不該在過程中排除受害者。

當然這樣的設計也不免招致某些批評。反對者所持的意見大多是關心被告權益,以及對無罪推定原則的堅持。這些紛爭可能會使得原本就已經進展緩慢的法庭背負更多重擔,到底能不能完成他原來的使命,也就是使那些犯下反人類罪( crimes against humanity)面對正義,在某些人眼裡不無疑問。

經過近十年的協商後,ECCC終於在2006年成立,如今距離原先規劃的三年任期已經過了一半,若要完成使命,尋求國際增資大概已成定數。

目前為止,有大約1300人向法庭提出申請以受害者的身份參與審判,其中一半希望可提起民事訴訟,另外一半的受害者則可向檢察官提供證詞。目前已有十人被認定可以成為民事訴訟方,隨著人數增加,可能還會依照性別、種族、受害情節等指標進行分類。

37歲的塞麗森(Theary Seng)是柬籍的美國律師,她的父母命喪赤柬暴政之下,她正奔走欲替兩群孤兒提起民事訴訟,在2008年2月初舉辦的審前聽證會上,她是首位也是目前唯一一名站上法庭的受害者,她對著法庭發言,但雙眼始終瞪著農察(Nuon Chea ),現年82歲的農察是被捕的五人中最高階的官員,她認為農察該為她父母的慘劇負責,她想剝了他的皮。

在1975-79年赤柬統治期間,四分之一的人民死於飢荒、勞役、疾病、酷刑與處決。但如今大多數的生還者顯得低調,大部分人只想瞭解是誰導致這些慘劇,原因又是什麼。法庭的設計可能會重新勾起某些人心中的複雜情緒,來申請的人大都懷著強烈的情緒。

一名女性講到至今還等待著失蹤30年的父親歸來,絲毫不放棄希望時,淚水從她臉龐滑落。

另外一名現年41歲的受害者如今貧病交迫,顫抖著說出九歲那年痛失全家的過程,他憑著幻想對那些施暴者還以顏色而支持自己活到今天:「我希望殺光那些害我淪落至此的人,如果我此生辦不到,我下輩子還會再來,要找到他們,然後用種族滅絕的方式報復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