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巴威轉型正義法案生效施行

辛巴威「國家轉型正義工作組」(The National Transitional Justice Working Group)對於《國家和平與和解委員會法》(National Peace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 Act)在1/5公布與生效表示歡迎。國家和平與和解委員會是五個獨立委員會之一,規範於2013年的憲法中,但它因為欠缺法案的支持而無法運作。2014年起國家轉型正義工作組與相關人士合作,與社群進行對話溝通以及政策倡議,處理過去人權的迫害,這項法案是合作的成果之一。當法律生效後,國家轉型正義工作組要求辛巴威政府關注辛巴威人民的訴求,對於和解的對話嚴肅看待。國家和平與和解委員會承諾,會確保委員會完成它的工作,而使國家轉型正義工作組受到鼓舞。相關推動法案人士的努力,以及認為必須設下最低標準確保委員會運作的堅持,也讓國家轉型正義工作組受到鼓勵。

法案生效後,任命委員會主席將成為迫切工作,以便讓委員會進入運作,為此有媒體呼籲相關單位應將此一任命列為優先事項。國家轉型正義工作組了解《國家和平與和解委員會法》有其缺陷,儘管曾經努力修正,但無法對法案的最終版本做好補救。法案漠視對於治癒與正義的要求,因此疏離與無法鼓舞過去暴行的受害者,因此尚有許多工作需要對法案進行修補。不過這些缺失並不會損害相關進展的重要性,同時提醒辛巴威不能將一個國家的治癒工作單單交給一個委員會負責,辛巴威人民必須共同努力,才能使和平與和解重返這個國家。國家轉型正義工作組也希望可以過去的暴行不再發生。(資料來源:NTJWG Welcomes the NPRC Act, News Day, 201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