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戰後的尼泊爾 轉型正義的停滯(轉型正義週報 No.455)

【內戰後的尼泊爾 轉型正義的停滯(上)】

本會在幾年前的國際動態,曾談及尼泊爾轉型正義的進程,惟礙於篇幅與時間所限,沒有辦法體系性的進行轉型正義發展回顧,接下來兩篇週報,本文將聚焦在尼泊爾內戰的歷史背景、發展,以及轉型正義的停滯,以期提供讀者關於國際動態的一些啟發。

尼泊爾內戰起源自1996年2月,尼泊爾共產黨(毛主義中心)發動「人民戰爭」(people’s war),意圖推翻君主立憲制,並以建立單一政黨領導的共產主義共和國為目標,並開始發動內戰。2001年,剛即位沒多久的國王賈南德拉(Gyanendra)則偏向強權統治,隨即派兵鎮壓尼共叛亂,長年的衝突下,尼共甚至一度以鄉村包圍都市的方式,佔領大部分的尼泊爾領土,並對首都加德滿都進行攻勢。

直到2006年11月21日,最終尼共以及當時尼泊爾議會的七黨聯盟,在首都加德滿都簽署《全面和平協議》(Comprehensive Peace Agreement),以限制君主權限與放棄武裝為條件,結束長達十年的內戰,隨後更透過解散王室與共產勢力加入政黨政治,完成民主共和制的改革。然而在戰爭的衝突過程,導致了至少17000人喪命,1500人失蹤,以及有8000人受到重傷。

在這過程中,尼共以及尼泊爾國家安全部隊(Nepal’s security forces),被指控犯下多起酷刑、性暴力、私刑、違法監禁、失蹤、法外處決等案件,而對於犯行的審判以及對被害者的賠償,急需進行處理。尼泊爾內戰經驗的特殊之處在於,除了國家安全部隊在搜捕共產份子過程所產生的案件外,尼共軍隊在內戰期間也受到同樣指控,諸如驅除居民與強行徵兵等。

當尼共勢力成為新政府一部分,甚至成為執政勢力時,這些行為該如何處理?而和平協議與後續幾項政治承諾,也強調將會針對戰爭罪進行調查,這些承諾又該如何實踐?諸多層面的問題,也備受國內外的重視。

在下一篇文章中,我們將會談到尼泊爾在內戰過後,進行的一系列轉型正義措施,這些措施在現行的人權評論上,有著許多的不足之處,本文也希望藉由這些問題點的觀察,提供政治與轉型正義進程的反思。

參考資料:Scroll.in, In Nepal, families of people who died or went missing during the civil war fight against forgetting, 2018/10/12. Aljazeera, Timeline of Nepal’s civil war, 2008/4/9. Anadolu Agency, Nepal: 13 years after civil war ends, victims await justice, 2019/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