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血腥鎮壓行動背後看不見的手

「魏地拉(Jorge Rafeal Vedela,阿根廷獨裁者)將軍出於自己的意志–我堅持重複一次,出於他自己的自由意志,成為世界歷史上,參與血腥而似乎永無止盡的刑求謀殺者的一分子。那些施行拷打的阿根廷鷹犬,也同樣出於他們的自由意志,來執行他們令人生懼的工作。他們是自己想要這麼做,並且也這樣做了。所以他們不可能被饒恕。也同樣不可能獲得國家和個人的和解。」──〈施行拷打者有靈魂嗎?〉薩拉馬戈雜文集(2012)。

警方為驅離323佔領行政院的民眾所採取的暴力行為,在事發後隨著民間的文字與影像紀錄陸續公佈引發國內外輿論譁然。網路上也開始流傳一段前東德柏林圍牆警衛射殺穿越邊境民眾,在兩德統一後遭司法究辦的故事,當被告的律師辯稱衛兵僅是依法行事時,法官卻指出作為警察,不服從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準是無罪的,調整槍口一釐米,是一個心智健全者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而判其有罪。此例被廣泛援引來討論警察執法尺度、壓迫體制內的個人是否絕對服從命令等議題。但這只是柏林圍牆警衛故事的一部分。

在柏林圍牆倒塌後,是否追究射殺穿越邊境民眾之警衛、上級長官、甚至是領導人的責任,成為社會議論焦點,有些案件甚至從德國國內法院一路打到歐洲人權法院,辯論主軸從阻卻違法事由、禁止溯及既往原則等法治國與基本權的保障在什麼樣的條件下可適用,延伸到如何從歐洲人權公約的觀點,來考慮警衛射殺行為在東德法與國際法架構下是否構成犯罪等,成為當代轉型正義討論獨裁或威權統治下之個人責任的重要素材。

除了那段廣為流傳的法官諍言之外,還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案例中,遭到追究責任的並不只是開槍的前線警衛,也包括高層的領導人。例如,1994年聯邦普通法院曾以「間接正犯」來判決東德政治領導人,前國防部長暨軍事總司令Heinz Kesslerr、前國防部副部長兼國民軍參謀總長Fritz Streletz、德國社會主義統一黨區委代主席Albrecht Suhl亦應負刑事責任,兩年後聯邦憲法法院確認此判決之合憲性,之後Kesslerr等人不服判決,將德國告上歐洲人權法院,在2001年遭駁回,多年纏訟暫告一段落。

在當代各國對轉型正義的處理中,追究戰爭、內戰或威權統治下的人權侵害罪行責任時,扣下班機的第一線人員,因為其罪行最容易被看見、罪證最容易收集,而常成為主要被告;但下令開槍或鎮壓的決策者、壓迫體制的領導人等其他體制環節的當事人,卻因為直接證據不易收集,罪行與責任之間的連結難以建立,而在司法追訴中得以倖免,例如南非即便以真相與和解委員會成就聞名於世,可是日後研究卻發現,向委員會提出特赦申請,因將自身罪行公諸於世而付出代價的多是中低層官警,白人政府的高階官員似乎與種族隔離體制無涉。但這樣的狀況近年逐漸發生變化,南美洲的阿根廷、秘魯、瓜地馬拉把軍政府時代的元首判刑或送入大牢者所在多有;造成20世紀幾起種族滅絕浩劫的赤柬政權、前南斯拉夫戰爭與盧安達大屠殺後,站在國際法庭中面對舉世譴責的,也多是領導人而非基層軍警。當然,並不令人意外,這些手上沾滿看不見鮮血的元首或將領,在法庭上最常見的說詞是,他們對下屬的暴行並不知情,容或現場有些失控,也並不在其原本的指令範圍內,試圖切割自身與暴行的關係。這樣的卸責如果生效,魏地拉將軍也就不會以逾八十高齡,仍被判處無期徒刑而於去年死在獄中。

但各國對於基層官警的責任追究腳步也並未停歇,智利大規模的人權審判、高齡納粹戰犯的追緝等都仍持續進行中。這些司法場域的實做持續為人們思考壓迫體制下,不同階層之個人的責任累積豐富素材。回到本地脈絡,誠如作家平路近日撰文指出,台灣過去常將下令者與犯罪現場的鍊結斷開,以致轉型正義遲未完成。過去在台灣民主轉型過程中缺席的責任追究討論,除了某些案件年代久遠,證據難備外,實有其制度性成因。國家安全法第九條第二款封閉了解嚴後政治案件的上訴管道(僅有條件非常嚴苛的非常上訴與再審以致實務上幾乎不可能),不但使政治犯無從尋求司法平反,也使得威權統治下公務人員的恣意司法與恣意行政行為,喪失被民主化後普通司法體系重新調查乃至究責的空間;同時我國亦缺乏類似真相與和解委員會之非司法性機制,提供加害者或威權體制協力者機會,畢竟,在公開論壇中無論是為自己辯駁、卸責、追悔或致歉,都是讓社會集體認識歷史、探究壓迫體制何以成型並鞏固的寶貴資源。

曾經,在面對陸續仆倒於柏林圍牆前受害者時,東德政府決定徹底掩蓋事實,手法從強制火化、竄改驗屍報告、甚至對家屬謊稱受害者已安全逃到西柏林等荒謬劇碼都曾上演。當江院長以拍肩指稱驅離手段的柔性,警方宣稱(配備精良的)警察受傷人數比(手無寸鐵的)民眾為多後,馬總統表示肯定江王二人,認為他們無須下台。人們不難發現,無論身處民主或獨裁社會,國家暴力機器掌控者的遮掩心態其實相去不遠,令人遺憾的是,他們似未意識到資訊與論述工具早已不再由官方壟斷,仍以舊習性應對新局勢,無怪乎左支右絀,以連續失當的言行與漠視高漲民意的獨斷,在政府與人民之間樹立高聳的隔離之牆,掌握體制優勢卻不回應民意,將台灣社會困於僵局中。

若把台灣對過去國家暴力反省討論的空白加以對照,如今的追究聲浪顯得格外重要,個別失控員警的暴力執法將面臨訴訟;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已通過成立「行政院鎮壓反服貿學運真相調閱專案小組」,調閱卷證與高層通聯記錄;民間有學生與律師要對江宜樺、王卓鈞與方仰寧提出殺人未遂的刑事告訴;也有人發起要求監委彈劾江宜樺與王卓鈞,呼籲二人負起政治責任,道歉下台。如果這波反服貿運動的佔領國會已然照見代議政治的不足,或許我們也可從這一波國家暴力的究責中,揭露「看不見的手」如何發動而且應該為血腥鎮壓負責,這是重新建立台灣民主政治中責任與判斷倫理的珍貴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