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血腥鎮壓行動背後看不見的手

「魏地拉(Jorge Rafeal Vedela,阿根廷獨裁者)將軍出於自己的意志--我堅持重複一次,出於他自己的自由意志,成為世界歷史上,參與血腥而似乎永無止盡的刑求謀殺者的一分子。那些施行拷打的阿根廷鷹犬,也同樣出於他們的自由意志,來執行他們令人生懼的工作。他們是自己想要這麼做,並且也這樣做了。所以他們不可能被饒恕。也同樣不可能獲得國家和個人的和解。」──〈施行拷打者有靈魂嗎?〉薩拉馬戈雜文集(2012)。 警方為驅離323佔領行政院的民眾所採取的暴力行為,在事發後隨著民間的文字與影像紀錄陸續公佈引發國內外輿論譁然。網路上也開始流傳一段前東德柏林圍牆警衛射殺穿越邊境民眾,在兩德統一後遭司法究辦的故事,當被告的律師辯稱衛兵僅是依法行事時,法官卻指出作為警察,不服從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準是無罪的,調整槍口一釐米,是一個心智健全者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而判其有罪。此例被廣泛援引來討論警察執法尺度、壓迫體制內的個人是否絕對服從命令等議題。但這只是柏林圍牆警衛故事的一部分。 在柏林圍牆倒塌後,是否追究射殺穿越邊境民眾之警衛、上級長官、甚至是領導人的責任,成為社會議論焦點,有些案件甚至從德國國內法院一路打到歐洲人權法院,辯論主軸從阻卻違法事由、禁止溯及既往原則等法治國與基本權的保障在什麼樣的條件下可適用,延伸到如何從歐洲人權公約的觀點,來考慮警衛射殺行為在東德法與國際法架構下是否構成犯罪等,成為當代轉型正義討論獨裁或威權統治下之個人責任的重要素材。 除了那段廣為流傳的法官諍言之外,還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案例中,遭到追究責任的並不只是開槍的前線警衛,也包括高層的領導人。例如,1994年聯邦普通法院曾以「間接正犯」來判決東德政治領導人,前國防部長暨軍事總司令Hein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