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模憲討論轉型正義 即日起開放旁聽報名

由許玉秀前大法官發起的模擬憲法法庭至今已是第三屆,模憲大法官曾對於同性婚姻及死刑存廢進行判決。而本屆模憲主題乃以憲法角度處理臺灣關於轉型正義的困境,與台北律師公會及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合作,擬針對兩件於戒嚴時期受不當審判與補償的聲請案召開言詞辯論庭。並於即日起開放旁聽報名。 1987年解除戒嚴迄今,台灣從威權體制逐漸邁向民主,轉型正義的議題卻不被重視。事實上,從1949年戒嚴初期開始,到1970年代進入一黨專政的穩固階段,有諸多以維持政權穩定為名,進行政治整肅或軍法審判的事件,這些案件形成人人自危的集體不信任感,更深深扭曲國家政治權力和經濟發展的結構。隨著民主化日久,政府制定相關法律進行補償,但當初受到軍事審判的政治犯及其家屬,內心仍背負許多創傷,且在法條規定下存有諸多限制,使威權體制下的受害者無從得知真相,甚至失去在司法上獲得平反的機會,社會始終未能撫平傷口,達到和解與共生。 本屆模憲透過杜孝生案及李媽兜案,重新檢視解嚴前夕立法院修正通過的國家安全法第9條第2款及司法院大法官第272號解釋,是否創造了轉型正義障礙,阻斷了部分受害者尋求普通法院救濟的機會,以致於三十年過去,司法依然無法給予這群人正義?同時也審理〈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的合憲性,從憲政角度看轉型正義實現的可能,嘗試檢討國家究竟要如何處理過去,以迎接新的未來。 言詞辯論程序訂於105年11月13日、11月19日…

黃丞儀:過去的正在進行式

黃丞儀 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理事長 許多人都知道,在戒嚴時期,所謂的「二條一」讓許多英雄好漢聞之喪膽。「二條一」指的就是《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 犯刑法第一百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第一百零四條第一項之罪者,處死刑。 對於出生在一九九一年之後的臺灣民眾而言,這大概已經變成一段和摩斯密碼一樣的歷史謎語。《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在一九九一年廢止,《懲治叛亂條例》在一九九一年廢止,《刑法》第一百條在一九九二年修正通過,增加「以強暴或脅迫」為條件,避免僅僅消極批評政府也遭到構陷入罪。 二十五年來,一九九一年以前那段歷史像是塵封的書本,不再被開啓。即便立法院通過《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政府宣稱核發一九七億的補償金。當初被判有罪的這些人,到現在仍舊是有罪之身。不論民主政治的颶風怎麼吹,就是吹不開那扇大門,那一扇通往過去的大門,讓我們得以重新審視這些所謂的「罪人」。 許多人對於其他國家的轉型正義經驗,都能朗朗上口,例如:沒有真相、沒有和解。但是,對於臺灣的白色恐怖,真相到底是什麼,迄今猶然未知。更不要說,哪一天我們知道了所謂的「真相」,要怎麼樣去面對,如何給予評價,又是更困難的工作。 國家是不是可以用「緊急狀態」來合理化所有的「非常手段」?可否因為仍然處於動盪不安的戰爭準備狀態,而沒有任何理由地限制人民的言論、集會、組黨自由?這些問題都不是非黑即白,都存在很大一片晦暗不明的地帶,讓嘗試穿越時代迷霧的人們顛簸、踟躕,甚至卻步不前,鮮克有終。 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在出版了《無法送達的遺書》和《記憶與遺忘的鬥爭》後,向模擬憲法法庭提出聲請,針對所謂中共地下黨員(以李媽兜案為例)和遭受白色恐怖的鄒族菁英當中最邊緣的一個人物杜孝生,提起釋憲聲請。雖然模擬憲法法庭的判決終究無法讓李媽兜或杜孝生得到司法上的救濟,但是透過重新呈現當時的場景,重新勾勒當時的法律糾葛,我們要從自由民主的角度,從憲政主義的角度,重新還給這些人一個超越黨派意識形態的規範評價。讓他們可以走到二十一世紀的法庭上,為自己的思想,為自己的青春,重新呼喊自由。 曾經,這個國家高尚地承諾:「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曾經,這個國家堂而皇之地說:「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我們希望,這不會只是謊言,不會是讓人在暗夜的牢獄中撕碎成一千片的廢紙。透過模擬憲法法庭針對政治犯的種種討論,我們可以讓憲法再度活回來。讓轉型正義不只是政黨鬥爭,不只是「成王敗寇」的封建邏輯,而是建立在對於憲政民主的信仰,進而產生未來可以和解的道路,讓我們重新回頭去看看當時的這些政治犯,可以在中華民國憲法底下,做出什麼樣的主張?而中華民國憲法又可以提供什麼樣的保障。乃至於時間到了二十一世紀,中華民國又該為這些政治犯負起什麼樣的國家責任。 在失去憲政價值的邦國裡,我們都是無依的孤魂,只能哽咽吞下自己命運的悲嘆,無法站到法庭上,質問共和國的執政官,是不是背叛了對於人民的承諾,又為何可以這樣做。透過模擬憲法法庭來重新論辯國家的意義,政治自由與黨國存續、忠誠與反逆、理想與死亡,這個法庭就是一封邀請函,邀請現在的臺灣人民,也邀請逝去的那些英靈,一起重新參與這段過去的正在進行式。我們要以憲法為封緘,將這份對於民主自由的許諾,寄給未來的臺灣人民。讓這個城邦不再有無依的孤魂。 資料來源:第三屆模擬憲法法庭網站 http://www.bookrep.com.tw/activeimg/const160909/page01-02.html

沃草國會松立委給問嗎 蔣萬安:「拆除蔣介石銅像」開放討論

《沃草》今(3)日在立法院群賢樓舉辦「開放國會松」活動,除了各黨立委到場支持,也吸引超過百位的參與者就國會資訊開放、透明化進行討論。下午的「立委給問嗎」主題論壇,民進黨立委李俊俋、鄭運鵬,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更轉換平時角色,接受現場民眾的「質詢」。民眾質詢火力不輸立委問政,頻拋出尖銳問題,其中,有民眾直接針對「轉型正義」、「拆除各地蔣介石銅像」問蔣萬安是否支持,讓現場氣氛更加熱烈。透過集體討論,推派代表站上質詢台,也成功讓民眾體驗立委問政的真實狀況。 面對轉型正義、拆蔣介石銅像等問題,蔣萬安分別做出回應,對於是否支持轉型正義,他強調「一定要做」,並指出政府應該要做到將資料解密、賠償,找出加害者,才可能撫平被害者傷痛及促進族群融合。而對於是否支持拆除蔣介石銅像,蔣萬安則表示,對於拆銅像社會有許多不同的聲音,譬如也有人提議可以在中正紀念堂內同時陳設不同觀點的歷史資料,而他個人則是抱著開放的心態,對於要怎麼做,都可以由社會大眾來進行討論。蔣萬安強調,「讓不同的意見可以被看見和討論,這就是我的立場」。 資料來源:節錄自〈沃草國會松立委給問嗎 蔣萬安:「拆除蔣介石銅像」開放討論〉,國會無雙沃草,作者蕭長展,2016/9/3 全文請見…

獻給白色恐怖受難者 海島演劇《愛的記號》

1963年台灣處於戒嚴時期,22歲的陳新吉,被人銬上車帶進黑牢刑求,在絕望之下,作為基督徒的他禱告,突然聽見一個聲音:「你別怕,你身上的苦難,是我愛你的記號。」這聲音支撐他活下來。海島演劇將陳新吉故事改編成舞台劇,推出《愛的記號》,將於本週末在台北首演,紀念這段歷史的傷痕。 現年75歲的陳新吉表示:「我說的雖是個人經歷,但卻是整個白色恐怖時期的縮影,我要幫那些不敢發聲、無法發聲或來不及發聲的受難者們說話。」導演林志遠表示:「陳新吉的故事,是歷史課本不會出現的內容,但卻真實存在,用戲劇手法演出來,有助於看見這段歷史。」 陳新吉曾在2013年出版回憶錄《馬鞍藤的春天》,「我曾和當年的牢友約定過,誰活著出去,就把這些事情帶出去給更多人知道。」陳新吉表示,當年只是和好友在春節聚餐,席間有一名同學叫江炳興,是陸軍官校學生,在學校組織自治互助會,被政府視為是叛亂政府份子,毫不知情的陳新吉因而被捲入。 陳新吉表示,刑求的痛苦難以想像,「鞭打、讓我們戴高頻率耳機,或是用濕毛巾抽打下體,連續48小時不吃飯、不喝水,疲勞詢問下,看到日光燈都是紅色的。」真正出獄後已是27歲,親友怕受到牽連都躲得遠遠的,「連我三個哥哥在台電上班,怕丟掉工作也不敢跟我說話,只有我媽媽到處找我,找得精神都崩潰了,連我也不認得,想到就很難過。」 帶著政府註記的白色印記,陳新吉找不到工作,只好到台北橋到處打零工,清潔工和抬棺材他都做過,而眾叛親離、被社會拒絕的狀態,也令陳新吉一度絕望地想自殺,「我到竹南要跳海,慢慢走入大海的同時,突然抬頭看到落日的晚霞,啊!怎麼這麼美?也許這是上帝的旨意,告訴我要像落日一樣燦爛,勇敢面對接下來的人生,所以我就活到了現在。」 陳新吉表示,這段苦難他選擇以寬恕的方式面對,「上一代的苦難是下一代的祝福,揭露這些傷口需要勇氣,而我願為所有的受難者勇敢。」《愛的記號》將於8月27、28日於台北蔡瑞月舞蹈研究社演出,並邀請白色恐怖受難者張常美、蔡焜霖、陳欽生和陳中統在演出後座談。 帶著政府註記的白色印記,陳新吉找不到工作,只好到台北橋到處打零工,清潔工和抬棺材他都做過,而眾叛親離、被社會拒絕的狀態,也令陳新吉一度絕望地想自殺,「我到竹南要跳海,慢慢走入大海的同時,突然抬頭看到落日的晚霞,啊!怎麼這麼美?也許這是上帝的旨意,告訴我要像落日一樣燦爛,勇敢面對接下來的人生,所以我就活到了現在。」 陳新吉表示,這段苦難他選擇以寬恕的方式面對,「上一代的苦難是下一代的祝福,揭露這些傷口需要勇氣,而我願為所有的受難者勇敢。」《愛的記號》將於8月27、28日於台北蔡瑞月舞蹈研究社演出,並邀請白色恐怖受難者張常美、蔡焜霖、陳欽生和陳中統在演出後座談。 資料來源:獻給白色恐怖受難者…

花亦芬:轉型正義不只是政治 也要翻轉心靈

德國的轉型正義已經處理到加害者精神層面的創傷!台大歷史系教授花亦芬昨(8/19)表示,轉型正義不只是處理政治體制,也要促成社會心靈體質的翻轉與改造。 花亦芬昨(8/19)舉辦「在歷史的傷口上重生」新書發表會,從各層面探討德國如何處理轉型正義。她指出,德國因為一位精神科醫師長期聆聽患者的講述,認知自己也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在全面研究後發現,德國高達六成的老人都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遂邀全國的精神科醫師投入,展現出具體的成果。 研究加害者…

花亦芬專文:邁向轉型正義的崎嶇之路

1961年耶路撒冷舉行審判負責起草「最終解決方案」(Endlösung,…

陳昭如專欄:蔡總統不願面對的真相

陳昭如專欄:蔡總統不願面對的真相 陳昭如 2016年08月10日…

加害者真相調查

顏厥安/台大法律系教授、「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監事 十年前的七一五,一群親綠學者針對陳水扁總統的貪瀆提出聲明,呼籲陳總統辭職。七月廿六日又在馬場町舊址提出「壯大公民社會、提昇台灣民主」的聲明,其中提到:「因為過去政權所為的不義沒有獲得妥善的處理,使得我們無法共同耕耘民主的未來」,從此「轉型正義」成為台灣民主發展與公民社會的一項重要訴求。一年多後,「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成立,該會對轉型正義的說明,指出「對從事政治迫害的人,必須在法律上或道德上予以追究」;「對過去的不義選擇遺忘和忽視,意味著不願對防止將來的不義負任何責任」。十年後的七月,不當黨產條例完成立法,「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也列入了優先法案。 然而令人遺憾的,同一時間蔡英文總統竟然提名了「威權履歷」顯赫的謝文定先生出任大法官以及司法院院長。面對質疑,謝與挺謝的迄今言論出現了頗多典型的心虛修辭。首先是隱瞞。謝文定的正式咨文履歷始自一九八五年的北檢主任檢察官,刻意隱瞞七八年開始經手多起政治案件的資歷。威權加害者的典型表現就是隱瞞,除非經過追查揭露,否則加害者就是一副若無其事的繼續過日子。謝的大膽高段數在於竟然還透過蒙混與表演,多次獲得民進黨重用與提名(不清楚民進黨是慵懶疏漏還是共謀隱瞞)。 其次是淡化。謝文定多次表示,他只是接受長官指派「協助」偵辦,刻意淡化自己的角色。謝當年是年輕,但是並非年幼無知,且地檢署將近五十位檢察官,謝不但多次被指派處理政治案件,美麗島事件更是「專案小組成員」,處理完江南案後就升官獲獎,往後一路順遂至今。此等角色都可用「協助」一語來淡化無痕,那納粹的罪人豈不只有希特勒,威權統治也只能追究兩蔣? 第三是虛偽。政治人物假惺惺就罷了,謝文定竟說年輕時讀到美麗島被告之辯詞會忍不住落淚,實在太超現實了。許多被告不就是謝自己偵訊的嗎?偵訊家博難道不是移轉林宅血案焦點的不當偵查作為嗎?當年謝不是跟媒體表示家博涉有重嫌嗎?收押、刑求、起訴,都是別人的責任,不收押不起訴又都是自己的功勞,實在太虛矯了吧。 第四是誤導。美麗島事件並非司法案件,而是套著司法外衣的「政治迫害」。事情發生三十幾年後的今天,如果還看不懂這點,不是糊塗,就是刻意誤導。至於江南案,如今也不乏證據指出,檢方配合政治外交的損害控管,導致該案多年來始終「水落石未出」。 謝先生可能也自知此點,因此近來反覆強調自己都是「本於良心」。然而良心往往只是一個空洞的意念,重點在於表現於外的言談與行動。蔣介石束髮以來,「無時不以耶穌基督與總理信徒自居」,他的種種作為應該也是本於良心吧?法律人訴諸良心,應該是要反抗暴政,而不是為服務威權、蔑視法治找藉口。更重要的是,即使以當時的法律來看,整個司法迫害集團的種種作為就是各種犯罪行為。年輕的謝檢察官不了解違法之命令不需要/不應該服從,專業有問題。年長的謝委員長迴避面對此事,禁得起自身良心的檢驗嗎? 總統府高層曾提出「威權時期不是大家都選擇服從嗎?」的說法,相當令人訝異。一方面這絕非事實,否則怎會有民主運動、民進黨與民主化呢?另一方面,為了討好當權而選擇服從且積極配合者,如今即使沒有法律責任,至少也有道德責任吧?起碼絕不該提名任命其擔任重要公職。當然,這都是轉型正義複雜艱難的倫理問題,期待能在更完整之真相基礎上進行更多個案討論。 雷根總統曾提名金斯柏格(D.…

《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三讀 總統: 歷史會記住這一天

立法院今晚三讀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蔡英文總統稍早在得知這項消息後相當欣慰,並感謝朝野立委在立法工作上的努力。 蔡英文也在她個人臉書上寫下心情:「《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通過了,這是關鍵的一刻。未來,政黨間的競爭能夠回到公平健全的軌道,台灣民主的品質也能更上一層樓。這是台灣民主政治邁向成熟發展的里程碑,也是轉型正義的初步落實,為台灣寫下新頁。…

民團:請謝文定交代在中壢事件、林宅血案角色

針對總統蔡英文提名的司法院長謝文定,包括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等團體19日將召開記者會,要求他說明在中壢事件、美麗島大審、林宅血案與江南命案扮演的角色。民主平台副會長邱文聰18日表示,因為在威權年代,他一個檢察官可以「有幸」經歷這幾個重大案件,「如果不是他表現很傑出的話,我相信他的運氣真的很好」。 民主平台等團體表示,他們反對這次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提名案,訴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