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望於促轉會」記者會新聞稿|2021/2/27​

行政院「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促轉會)任…

針對促轉會再度提出延任的聲明

針對促轉會再度提出延任的聲明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促轉會為何不該延任」常見問答​

「促轉會為何不該延任」常見問答​ ​  「促轉會」是什麼?​ ​ 2017年,我國通過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簡稱〈促轉條例〉),由「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促轉會」)模仿國外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撰寫威權統治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完整調查報告、以及規劃、推動轉型正義的預備立法工作。​ ​  ​…

三問羅秉成政委兼發言人(真促會聲明|2021.03.18)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聲明 三問羅秉成政委兼發言人 2021.03.18​ ​​ 據報載,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羅秉成在回應記者時指出:「促轉會運作與其他獨立行政機關並無二致」、「台灣遲至近年才開啟轉型正義的工程,距促轉條例所定威權統治終期(1992年)已長達20、30年之久,與其他國家相較,轉型正義的任務與工作更為複雜丶更為艱鉅」,「未來應該可進一步評估,賦予促轉會更多落實執行轉型正義使命與任務,也可審酌相關意見妥為評估、研擬,建構促進轉型正義的法制工程」等語。​ ​ 本會就此有三個問題請教羅政委兼發言人。​ ​ 第一,可否請羅發言人舉出一個例子說明我國哪一個獨立機關(或稱獨立委員會)在任期屆滿後,可以不經過國會同意權行使程序,逕行由行政院院長予以延任,…

關於促轉會延任「五問鄭運鵬委員與蘇貞昌院長」(真促會聲明|2021.03.17)

真促會聲明 關於促轉會延任「五問鄭運鵬委員與蘇貞昌院長」 2021/3/17 根據媒體報導,民進黨立委鄭運鵬16日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時呼籲,促轉會應延長期限,必須要被轉型。蘇院長回覆,促轉會有資料徵集、事件平反、照顧受害者及遺屬等三大任務,「我們應該多支持讓促轉會讓它延續,並且任務更充實,從規劃到執行都要」。 本會長期關心臺灣轉型正義的進程,我們要請問鄭委員和蘇院長以下問題: …

有關郝柏村受頒褒揚令之共同聲明

  【有關郝柏村受頒褒揚令之共同聲明:呼籲蔡英文總統三思,建議促轉會推動轉型正義公共討論】 前參謀總長、行政院長郝柏村於3月30日病逝,總統府發布新聞稿指出,對於郝柏村一生戮力從戎從公,擔任軍職及公職期間為國付出的辛勞,尤其在八二三炮戰中守護國土有功,深表感念。4月1日,蔡英文總統也在記者會上表示,郝柏村對國家貢獻很大,「褒揚令是理所當然的事情」。我們呼籲蔡英文總統三思,並建議促轉會就此議題帶領轉型正義之公共討論。 郝柏村之死,引起極大議論。有人認為他是威權時期加害者,有人推崇他是「臺灣民主的守護者」,有人認為蔡總統同時褒揚臺獨運動者史明、強烈反臺獨的郝柏村,讓人精神錯亂。郝柏村是戒嚴時期的加害者嗎?郝柏村對臺灣民主有功嗎?郝柏村反臺獨值得褒揚嗎?是主要的爭論焦點。 郝柏村對臺灣民主有功嗎?從郝柏村歷來的言行,不僅對民主沒有貢獻,還屢屢發表反對民主、崇尚威權的言論。例如他在2011年10月出席中央軍事院校校友總會活動時,強調「沒有過去的戒嚴,就沒有今天的自由民主」,將今日的民主成果歸功於戒嚴,違背常識的認知令人震驚。他也談白色恐怖,說是「為了保衛臺灣」,對過去的人權迫害未稍反省,並為蔣介石的歷史評價抱屈。郝柏村力圖為獨裁者辯護、粉飾國家暴力,甚至支持威權手段剝奪個人自由、尊嚴與生命,是轉型正義最需要檢討的對象。 至於郝柏村反對臺獨、支持統一,原本是個人的國族認同,可不予置評。但是,郝柏村擔任行政院長時曾表示,《懲治叛亂條例》廢止,不表示臺獨無罪;針對民進黨的臺獨條款,主張「政府不只要加以嚴辦,而且要快辦。」也是在他擔任行政院長期間,調查局幹員進入清華大學逮捕學生,掀起學界與社運界的廢除惡法運動。郝柏村捍衛特定國族認同、打壓言論與思想自由,無異於危害民主與人權。 郝柏村一生反民主、反自由、反人權。如此崇尚威權體制、護衛獨裁壓迫的郝柏村,如何能符合《褒揚條例》所要求「國民立德、立功、立言,貢獻國家,激勵當世,垂之史冊,昭示來茲」的標準?籲請蔡總統三思。 同時,行政院促轉會是負責臺灣轉型正義工作的主要機構,《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對該會任務有明確要求,並賦予極大權限推動相關工作。轉型正義除了尋找檔案、開放檔案,也必須透過適當方式帶領社會大眾進行思辯與內省,並經過討論溝通,形成共識,方能達成社會和解。 2018年九合一選舉期間,因為侯友宜參選新北市長,引起是否為鄭南榕自焚事件中「加害者」的討論;更因促轉會副主委張天欽有關「除垢」與選舉操作的發言,引起軒然大波。可惜,當時促轉會未能把握社會矚目的時機,帶領民眾討論這個重要議題。迄今,臺灣社會對於該如何認定加害者、如何處置加害者的認識還在原地踏步。 戒嚴時期誰是加害者?該如何判定、如何處置?是轉型正義非常重要的工作之一。郝柏村是職業軍人,威權統治時期擔任參謀總長八年,但是並無情治背景,也未有積極證據證明他曾在戒嚴時期迫害人權。我們認為除非有明確的佐證,不須把軍方將領一概當作威權體制下的協力者、加害者。如果軍人、公務員、教育人員等戒嚴時期公領域人員都不需證明地被納入共犯結構,如此反而模糊加害者面貌,也不符合轉型正義關於釐清責任的基本原則。 我們高度期待促轉會能承擔責任,建議就從「蔡英文總統是否應該頒予郝柏村褒揚令」開始,帶領臺灣民眾進行公共討論、推展轉型正義觀念,促使臺灣的民主文化往前邁進。   共同聲明團體: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對於行政院促轉會委員延任問題聲明

  本會自2007年成立起便以民間力量盡力揭露歷史真相,深化台灣民主,並持續倡議政府採取積極作為推轉型正義,撫平傷痛。終見2018年5月政府依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以下簡稱促轉條例)成立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以下簡稱促轉會)。 促轉會成立後相繼出現正副主委長期出缺,兼任委員陸續辭職等現象。而今九人委員會僅剩五人參與運作,專職委員僅餘三人,運作亦不符合促轉條例明訂之性別比例。本會必須嚴正指出,此諸多缺失,行政院難辭其咎,國會多數黨民進黨亦未盡監督之責。 近日媒體報導行政院長將依促轉條例授權延長委員會任期,已拜會代理主委楊翠並取得其留任同意,又有執政黨立委提案要求修正促轉條例,將現行促轉條例中委員會任期延長每次一年為限,修正為每次至多兩年。 根據促轉條例第十一條之規定,「促轉會應於二年內就第二條第二項所列事項,以書面向行政院長提出含完整調查報告、規劃方案及具體實施步驟在內之任務總結報告;有制定或修正法律及命令之必要者,並同時提出相關草案。其於二年內未能完成者,得報請行政院長延長之;每次以一年為限。」 如今促轉會既未依法提出報告,也未說明規劃方案或具體實施步驟,更未具體提出未來希望完成之工作項目,行政院即已決定延長該會任期,執政黨立委也已提案修法,希冀增加延任時間。此番作為固有體察轉型正義工程浩大、不易完成之意,但與前揭促轉條例規範意旨有間,且不符民主課責之基本精神。 作為國內最早推動轉型正義工作的民間團體,本會對於應該如何推動此一工作極為關切。衡諸各國作法,大多成立任務型的委員會,以總結報告、司法平反等方式喚起社會重視;或以前瞻性、積極性的規劃,促使轉型正義工作能在政府各部會長期而全面推動,深入落實於社會肌理。各國先例並非將真相和解委員會常設化、官僚化,原因在此。過去,本會曾反對「戒嚴時期不當叛亂及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一再延期,正是因為本會認為課責與效率,比機構長時間存在更為重要。 本會呼籲行政立法兩院及社會各界正視促轉條例中要求於促轉會的任務、及延長促轉會任期之嚴肅性,採取相關措施或修法時應考慮並對社會各界說明: 1、…

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聲明

行政院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副主委張天欽針對…

促轉會監督聯盟記者會 新聞稿

促轉會監督聯盟(以下簡稱促督盟)日前向行政院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以下簡稱促轉會)九名被提名人提出共同提問,今召開記者會回應被提名人之答覆。促督盟總結認為,楊翠、尤伯祥兩位被提名人為適任人選。 促督盟於4/25(三)當日收到黃煌雄、張天欽、楊翠、許雪姬、彭仁郁、葉虹靈、尤伯祥七位被提名人之回覆。被提名人花亦芬未回答聯盟提問,僅提供她給立法院的資料,被提名人高天惠則至今未予回覆。 針對促轉會提名過程,鄭南榕基金會董事鄭清華指出,促轉會提名應與公民社會的溝通,才能建立「公民信任」。促轉會的工作是規劃臺灣未來轉型正義的方向,委員人選相當重要,然而這次提名過程卻極為匆促,壓縮社會討論、監督的空間。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案研究員何友倫亦表示,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理當慎重,尤其促轉會依法處理威權時期遺留的種種問題,更需要立法、行政部門以及民間社會的共同努力。第一階段是接受民推薦、廣納名單;第二階段是國會實質審查。過去大法官、檢察總長的提名,民間社會透過問卷、評鑑等形式,彌補現行立法院人事同意制度的不足;「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除了評鑑被提名人外,也注重國會行使同意權的過程。從提名到通過人事任命,審查時間至少一個月,嚴格的把關機制,才能驗證被提名人是否適任,可惜促轉會人事過程太過匆促。 有關促轉會被提名人背景,鄭清華認為各國轉型正義工程的普遍原則是排除加害者、加害者後代或威權利益繼承者,尤其被提名人若與威權利益繼承者之間有行事作為損及公民信任,絕對是違反正義原則。 台灣人權促進會沈伯洋指出,監督聯盟的提問是希望被提名人思考未來推動轉型正義工作的原則,事前承諾可做為未來的行動準則,但高天惠完全未回覆任何問題,讓人遺憾。他強調在一個民主法治國家,任公職者應對公民負責,尤其是具高度爭議性的轉型正義議題,公民事前監督與參與實屬必要。其次,多位被提名人實問虛答,答覆過於空泛,除了尤伯祥之外,多數委員僅僅以依法行政回應,顯然缺乏對於轉型正義工作的具體認識。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理事陳嘉銘認為,轉型正義是艱鉅龐大的工程,僅在兩年時間內要完成,被提名人必須思考優先順序、那些是重中之重,這是重要的道德承諾,所以,促轉會主委人格格外重要。很可惜,多數被提名人的回覆大多躲在行政中立、官僚機構的保護傘下,未能真正回答問題。 其次,針對被提名人彭仁郁在立法院詢答中認為應成立「政治暴力創傷療癒中心」,陳嘉銘指出,轉型正義工作的創傷療癒公共工程,主要是指國家社會透過公共作為,如公聽會、遺址、紀念碑、報告書等等,對受害者、家屬及社會整體來達成。他提醒,每位受難者的個人療癒歷程都不同,創傷個人化後,是否會轉移了對體制性不義的關注?因此他建議應先完成促轉會法定的四大任務,再以收歸國有的黨產來整體規劃是否成立該中心,避免現階段就產生預算和人力資源上的排擠效應。 人權公約施行聯盟召集人黃嵩立期待未來促轉會的工作是開放的,如果促轉會以閉門方式進行調查,每年出一份報告,很可能無法促進轉型正義的實現。他提醒,促轉會須審慎思考如何進行其重要任務——識別加害者並追究其責任。過去威權體制下常以「依法行政」侵害人權,未來促轉會的工作一方面以人權為檢驗標準,另一方面,要判定威權體制下的法律之是非而非只是遵守過去的法律。他期待促轉會適度公開其審理程序,讓民眾參與,以促使社會整體一起來反省、檢討過去的是非對錯、當時的政府如何有系統地進行壓迫,進而共同面對罪責與傷痛。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表示卷宗之取得是冤案得以平反的第一哩路,台灣冤獄平反協會也曾接到戒嚴時期有罪判決的申冤陳情,依現行檔案保管規範,理應仍留存的卷宗,向檢察署、向法院聲請卻遍尋不著,例如武漢大旅社案,黃學文先生數度遭判死刑,後改判免訴而確定,依據法院類、檢察類的卷宗保管規範均要永久保存,但卷宗下落至今仍不明。根據促轉條例,平復司法不法將是促轉會的重要工作,戒嚴時期刑事司法案卷的保管與整理更顯迫切。建議未來促轉會應儘速建立與司法機關之聯繫,妥當保管卷宗,才有平復司法不法之基礎。 主持人黃長玲總結指出,沒有人會反對和解,但和解需有前提。同時,促轉會不是一般官僚機構,不應以「行政中立」做為積極面對任務的託辭。綜合八位被提名人回覆中所表現公民社會對話的誠意、對於轉型正義工作之認識,及個人專業能力與角色定位,促轉會監督聯盟推薦楊翠、尤伯祥兩位被提名人為適任人選;高天惠未回覆,張天欽多半以「合法」、「合議」作答,在回應上顯得相對消極,令人遺憾。 促轉會被提名人回覆全文:提問與回覆 促轉會監督聯盟成員(按筆畫排列):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Covenants…